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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omoms 於2年11個月前貼文,共有 1 個精華區收藏
如果惹人不快的《亞洲金融家》編輯楊惠蘭,不是收到電子郵件而在不知情的狀況下,抄襲了部落格的文章,那麼,很顯然的他認為,部落格文章不需要著作權,反正多半也是轉貼的,原諒我妄下臆測,因為我想不到他除了不在乎以外,一個編輯抑或記者,會敢大辣辣的抄襲而不覺得害怕嗎?如果他是有意的抄襲,那麼一定會修改作品的內容而不會呆到整篇放上去;但又如果這件事值得酪梨壽司 動怒,那麼我接下來要說的,也許就會讓他翻桌。(照例本文還是很長,照例也有無關緊要的美女圖加上貓圖作為串場演出,也照例希望你要看就全文讀完或者不要看)
taiwan59362 2年11個月前發言

與其說有正義感...

不如說是容易情緒化吧=.=...

兩者只差一點,卻是天壤之別

像彎彎的要換不換BSP事件,壽司的發言情緒比道理還多

對整件事除了挺朋友還有推波助瀾之外,並沒有很理性的跟對方討論事情

而是過程訴諸情緒,以及公開利用自己的影響力(例如雙方通信之後不直接告訴對方有何意見,直接將對話部份內容公開讓網友來批鬥...)

這件事情雖說權利受侵犯,但是應該也要有討論跟詢問的空間,尤其是經常發生大家不自知的情況下,而不是單方面認定就要求對方無條件自殺謝罪

如果之前的女王偷拍日本商店事件...以這件事的標準,日本人該要求怎樣的道歉?在店門口下跪?請女王在工作的地方貼大字報自表然後讓老闆把他開除?

簡單說....權益該爭取,但是手段訴諸過多的情緒,並不是符合比例原則的作法.....

免的理拿到了,卻落了個不體面的風評

 

另外對於網路資料著作權模糊的特性,應都有適當的討論以及轉圜空間

如文中提到經過轉寄或者多處蒐集來的資料,原出處不明者...又或者是許多集體創作(維基百科、討論串),在原作者認為被引用時(若人家已經說不是自己寫的,就別再說人家抄襲了),該怎麼求取合理的更正或補償?

還是說不管原因為何,用了請自殺?

 

這年頭部落格的文章已經成為資料搜尋的大宗內容之一,只要有相關關鍵字,會被成為網路資訊之一一點也不怪....部落客本身也應該了解這種問題跟趨勢,去正視這樣會帶來的影響(不是不抄部落客文章會死,而是該問沒有註明出處的原因)

部落格並不完全是自己的地盤,因為只要你公開他就有一部分的公共性

無論是被批判,或者資料被吸收轉用,都是理所當然的事情,重點在於怎麼設定個規則讓他不會氾濫....引用的方式跟內容該怎麼界定?就連罵人的文章都會引用對方的內容,也不一定經過同意(芒果日報事件)....對方也不一定有說什麼情況才能授權使用....

問題在情緒,還是在網路特性的理解?

momoms 2年11個月前發言

我在 抄襲事件續集之只是這次比較衰遇到酪梨壽司。

有引用到你的文章並做了回復,雖然有些部份看起來與我的觀念相反,

但如果不過度解讀某些話,確實不無思考空間,

這個世界需要有另外一種觀點,而與其把焦點凝聚在特定人士身上,

我倒願意覺得,大家都沒有犯大錯,而是認知問題,

而我們的媒體、教育應該要為這些認知落差,

進行某些部份的努力。

taiwan59362 2年11個月前發言

也許發生的事情,可以當作一個現象來觀察

一方面是作者需要的尊重,一方面是網路本身的半公開特性

我們可以要求創作的尊重,但是也該對於網路半公開特性有所體諒甚至認同

畢竟我們都是在利用這種半公開的特性來蒐集人氣、資料甚至知名度

如果選擇性的去做規範,那就太自私了...

套一句老話"不想給人批判傳閱,就請寫在.DOC裡面自己天天看,不要公開在網路世界浪費網路資源"

clotho 2年11個月前發言

這位網友(taiwan59362)看來也支持作者應該享有尊重

可是在支持之餘

卻又譴責壽司過於「情緒化」

推論過程也怪怪的

網路有公共性,所以文章理所當然可以被抄襲?!

「公共性」不等於「公共財」,

請不要亂套一知半解的經濟學概念!

引用與抄襲,是完全不同的兩回事,請搞清楚

這些公開的文件可以引用,但不能抄襲

給人批判傳閱當然是好的

但也請註明出處(這就是引用)

否則,按照你的邏輯,就變成

「女人不想給人強姦,就請關在家裡自己露小腿天天看,不要穿著清涼在公共空間浪費男人精神」

「富人不想給人搶劫,就請關在家裏拿LV包包天天自己看,不要拿著名牌在馬路上讓人有犯罪衝動」

空間有公共性,不等於要拋棄財產權或主權吧

taiwan59362 2年11個月前發言

to clotho

因為我在說的是合理理性去討論這個問題

如果討論過程多了情緒,那容易偏頗

例如你說網路有公共性,所以文章理所當然可以被抄襲?!

這並不是我上面說的意思

你只看到你想看的部分

我說的內容還包括該討論如何界定抄襲、網路傳播的特性要怎麼面對、還有處理疑似抄襲事件的時候部落客會不會過度濫用自己的影響力

事情不是黑白兩面這麼簡單,還有許多的面向

而且我也沒提到公共財,這是你說的@@"~~是你把經濟學概念套用進來的......

騎樓地權產權是你的,但是使用的權利因為道路特性而有不同,這原因在於環境以及使用的公平性使然

網路文章也是這樣,文是你寫的,你也不阻止人傳播(知名度嘛、有人看才有人氣)...但是因為這種傳播的特性,造成資料的失真(作者來源不明、內文改變)會導致他人的誤用,或者成為不知名的網路資訊...這幾乎是可以確定的

在無法界定什麼資訊來源的情況下,該要用什麼機制去合理的捍衛自己的權益?若經過轉載...為何不追究傳播者而針對最後使用的人呢?

現在看很多部落客的文章,多少都會看到"來源不明,如果知道哪裡來的歡迎網友告知"、"若有侵權請來信告知"之類的宣告,正常情況大家也是互相提醒,補上出處....因為我們多少都會用到別人的訊息

也許記者沒有GOOGLE一下,你可以說他是不夠專業的記者,但是說他是惡意的抄襲,又或者要把事情擴大解釋...不會太超過了嗎?

利用網路的傳播特性,卻不願去面對他會造成的影響...這也是某方面的不負責任

壽司內文中...記者沒有意願道歉嗎?但是整個過程有"交給大家公審"的味道,而鄉民們也不一定都是理性去看待這件事

最後會不會變成某種非理性的批鬥?<問題不在你錯的程度,而在你讓我不爽的程度>

我的邏輯是

「女人不想給人看,請不要脫光光在馬路搔首弄姿,被人拍照還要告人家偷拍」

這就是為什麼要有衣服....為什麼要有法律規範,因為世界的運作就是如此,女人男人都要對自己的行為負責

「富人不想失去錢財,請不要把錢延路灑,人家撿到你還要告人家偷竊」

這就是為什麼要公告失物,為什麼不可以引誘人家犯罪,因為世界的運作就是如此,有錢人跟窮人都要為自己的行為負責

你自己都說空間有公共性,我也沒說要拋棄財產權或主權,那問題就很清楚了

問題在於網路環境所造成的智慧財產權爭議要怎麼去規範,如何的使用算合理使用?當意外發生怎樣的處理方式是合理的?

自由不能無限上鋼,使用者跟創作者都一樣

不是我怪,是你擴大我某部分的敘述,忽略某部分的文章了

momoms 2年11個月前發言

如果你願意抽離,站在另一種角度來看,那麼我覺得,不如也抽離,站在更大方向來看,如果當我們都認為,智慧財產是國人長期缺憾的知識,那麼,是否該試著由小學與中學教育開始宣導,我們對於自己創作的文章,保有怎樣的「權力」,且如何正確的去捍衛,而引用與參考別人的資料,該遵守怎樣的禮儀以及不可侵犯的界限,而政府更甚的要告訴我們,關於著作權那些灰色地帶的問題,該如何釐清,不然,如果引用之無罪,那麼,我就可以在我的部落格放上所有的好圖、好文加好美的照片,吸引讀者,但是,所有文章皆是引用的,這樣也可以嗎?

這是一個大家都認知不清的問題,所以我們一而在而三的犯了,不知其所以然而犯下的錯誤,我也盡量少摘錄不知作者的作品,除非文章真的很好,而我也會試著去找作者,然而,這是一個大家都還要努力的創作維護空間,不能說是大家都這樣,我們就任由他這樣爛下去。

我認為這件問題,大家都不需要感到受挫或傷心,而是該如何從事件中,學到可以成長以及省思的意義,而你的脫光理論也太over,例如:酪梨壽司在「那些老師沒有教我的事:轉寄信新聞學的奧義」有提到,「人家強姦妳,是因為妳長得漂亮身材火辣,上妳等於稱讚妳,愈多人幹,就代表妳艷冠群芳,妳若生的歹,色狼還硬不起來咧。」「好比在強姦案發生後,呼籲全國婦女朋友丟掉迷你裙只准穿貞操帶+長褲上街,或在臉上燙幾個煙疤毀容,讓色狼失去興趣。」

我支持酪梨壽司追下去,但挺他的主因並非他是酪梨壽司,因為我也不認識他更甚我不是那種唯恐天下不亂者,而是,這件是該大聲談論的重點,不在於酪梨壽司被抄襲了,而是「網路著作權」到底有誰在乎?


如果我們長期對以下「不足為提」的小事情不賦予關心,那麼事情以後就變成理所當然不值得大驚小怪,「要記住,那些加害行為不單單只存在於性侵害當中,從最小的偷竊、謾罵、狗仔隊跟拍,哪一件不是因為受害者自己覺得沒什麼、沒關係、沒必要大聲嚷嚷,而讓人野心更大、覺得可以做更多呢?我們上餐廳吃飯,菜裡有頭髮你不會質疑自己是不是點錯菜;遇到同事不講理、把事情都推給你做,你不會懷疑自己是不是做得不夠好;你的手機被偷,你到警察局報案,你也不會反省是不是自己手機『打扮的太招搖、太昂貴,讓歹徒心生犯意』那麼為何,女生受辱、就要反省自己是否裙子太低或胸部太大?而文章被盜用,難道要反省自己千不該萬不該PO文章上部落格、還是反省文章不小心寫太好、抑或是反省文章忘了鎖右鍵?」

但是追查到底的前提是,酪梨壽司必須冒著是否會被誤會(例如你也許就會覺得,夠了吧!難道要人自殺謝罪嗎?),運用網路惡勢力去侵害小記者的聲浪跑出來,當然,前提是如果雜誌抑或媒體要推出小記者來力抗大鯨魚,卻然會讓酪梨壽司陷入欺負別人的角色。在我認為,媒體應該用媒體的角色去與酪梨壽司這個新興部落格媒體談道歉這件事,不過媒體不太可能用自家的「抗棒」來較輸贏,絕大的機會是派出記者來扛事情,如果真的是如此的話,酪梨壽司就恐怕會有負面的評論出來。


本文部份節錄自 抄襲事件續集之只是這次比較衰遇到酪梨壽司。,希望我們都能更客觀的去看待這件事,整件事情的問題,不在於酪梨壽司、不在於四家媒體也不在於轉寄信,在於我們長期忽略並且不重視,著作權這件事....。

momoms 2年11個月前發言

備註:我也贊成不該無限上綱,但現在最大的問題是,無限的標準在哪裡,創作人與使用者的份際在哪裡?我們的權力以及規範到哪裡,但不可否認的,這些東西老爸沒說、老師沒教、政府也沒管、經濟部的官員也沒有大肆宣導,請問誰知道,什麼該拍?什麼不該拍?什麼該寫?什麼不能寫?重點不在抄襲了「酪梨壽司」,而是為何抄襲事件為何會一而在而三的發生,是媒體生病、網民太over,還是我們普遍的不重視也不明白,使用的規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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