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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ngelosu 於3年14天前貼文
最近漸漸開始體認起 為了自身「正確」而戰的必要性,不管看來有多渺小 這要從家母說起,家母是位十分酷帥的奇女子,曾經教導高中時期的敝人要跟凶巴巴的老師說:「中華民國憲法規定人民有受教育的權利」(詳情請見舊文)。近幾個月來某電信公司來了很多封律師信,催收一張一千零八十元的帳單,說是合約終止前手機還多打了一千零八十元,一般人可能認栽倒楣,想說是小錢便交錢了事,但家母卻於過年前回寄了存證信函給電信公司,內容義正辭嚴地澄清!結果讓電信公司主管親自回電道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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