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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saq 於3年2個月前貼文
以「台北-花蓮」為例,可以花1張$200券買阿福號去程火車票,若屆時公告可找零,可到當地後再找店家找零,以支出住宿費及各種雜支。住宿香客大樓2天共$400,第一天午餐自備便當,第三天晚餐回家吃,如此兩天午去午回,則只需要在外消費第一天晚餐、第二天三餐及第三天早午餐共六餐,多人同行可分擔餐費及交通費更划算。 若將兩天雜支預算控制在一人$600內,這樣就可以每人總共只用2張200券和2張500元券,用消費券不到一半的金額,$1400搞定三天兩夜的花蓮之旅囉!其餘可提出部份當紅包、或捐贈公益團體抵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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