野草莓也有春天
http://0rz.tw/4454H
元毓是誰?? 大概又是個弱x兒吧~~~
寫了這麼多
放了這麼多屁~~~還不是跟馬區長一樣~~~的厚臉皮!!!
唉~~~ 633是口號~~ 股市兩萬是笑話~~
學生快回去讀書,馬區快回哈佛學重修人權
總統這條路 馬區一定很不熟悉~~~ 不然怎麼會搞出這麼多笑話~~
對內鬥爭 對外無能,拿鑽換瓦 自愚愚人呀~~~
『就是政府有權畫出一個區域,你群眾在裡面要說啥都可以,但是你不能越界。越界我公權力就能進來。』
以後穿件警察服裝,然後在他家用粉筆畫一個區域,就可以進去行使我們的公權力了!(詐騙集團?)
這是身為一個法律出身但卻非主流的法律人告訴我們的喔!
果然是詐騙集團的擁護者呀!
這作者標題是不是搞錯了阿
應該是馬政府拼經濟的荒謬與可笑阿
我覺得比較像 馬九九想賣台的荒謬與可笑 OR 馬政府獨裁的傲慢與可笑
((不要再說沒賣台了~~ 賣台這麼多項又不止一項 說不完~
APEC 上~ 當個中華台北的總統 他也很高興 把中華民國>台灣 的尊嚴都丟了~~!!! ))
不知道之後會不會有
中華高雄 的總統??
中華台中??? 中華宜蘭??? 中華新竹?? ((這是我們的國名嗎? 真陌生))
polomarco
那你不就是智障兒?
看清楚整篇文章好嗎
別在這亂罵人弱x兒
未免也太綠了你
如果你這麼有能力
就別在這嘴砲 !
MrNiu
您大大說的可真好
我猜以作者的身段,應該適合當總統,或者台大校長。
護駕!護駕!
文末:"同樣20幾歲的人"
所以作者應該是馬"您"口中比不上高中生的那一群人
是掏空經濟,全面使奶的力量拼政治吧--真是滿分ㄟ 真的
怎麼這類的白癡文都有個共通點,自動忽略1106之前發生的事?
想問這個天才「區域」在哪裡?
從圓山一直畫到嘉義(嘉義也有人揮國旗被逮)?
那來的大白痴阿!這件事情根本是暴政逼迫人民反抗。
在民意代表逼問下,警政單位到現在還有很多警戒區域還沒公布,一個沒公布的警戒區域也可以當成執法依據?
有些人根本為反而反,自動幫作者貼標籤,唉。
只准作者貼標籤,不准他人批評,這是啥心態?
因為腦殘的讀者很多,
就像是那群從鄉下莫名其妙到土城去喊阿扁沒罪的鄉愿一樣
能說什麼呢?
立論清楚的文章,價值總大過於只知道亂罵亂撤的鄉民!!
因為這是 放屁 阿
腦殘綠畜大本營
綠畜吃屎吱吱叫
自動忽略1106之前的事叫立論清楚?那叫鄉愿吧。跟到土城去呼喊阿扁無罪的鄉民一樣,對吧?哈哈哈哈!
原來又是一個鄉民,TNND!
藍丁更像 是綠畜排洩出的"癈物" 又臭又沒用~~~
自動幫作者貼標籤 ?! 這個藍糞可能是更強~~~
先是說綠草莓 再來綠色自焚老翁~~~
立論清楚的?! 哪來的清楚~~~ 看來他要跟馬囧一樣多回去重修了~
比鄉民更沒大腦的糞
呵呵
原來funpisp是腦殘綠畜啊?
不然怎麼老到funp來找屎吃咧?
乖!funpisp! 要吃屎請直接把你的嘴接上你的菊花吧!
反正對你來說
兩邊同時都是入口跟出口
就不要浪費了
別忘了您說過要節能減碳啊
silentsubmarine
你有言論自由 不代表可以汙辱罵人
公然污辱在網路上也成立
我等著看你怎麼做
怎麼作?
當區長嗎?
假如你不想我認真看待此事
請做出適當的回應
麻煩你認真一點,這樣別人才能反控你誣告
怪了
那個亂貼文然後要告人的TOP
要人家注意他的言論自由
現在連話都講不清楚的funpisp因為言論自由
也要告人了
現在是怎樣?
你的言論自由就是你罵人可以
我罵人就是公然污辱嗎?
這種雙重標準還真是上行下效啊
林爸沒啥麼耐心
看在你難得講出一句人話的份上
我也適當的回應你一下好了
說人話沒那麼難
你滿口髒話就別奢望人家會好好跟你說了
以第一點說的大法官釋義,那11/3~11/4是否可視為人民表達基本自由主張? 此時政府禁止人民表達意見是否就是違憲了? 政府違憲會怎樣呢?
11/3~11/5之間,政府畫出的是不能表達意見的區域,問題就來了,這不能表達意見的範圍有多大?
高速公路經過的天橋列入禁制區是否合理? 是否也意謂在不能表達抗議區域的地方之外,都是可以表達抗議的,那這樣會不會更亂? 警察又有否權力和法源可以強制驅離在禁制區外表達抗議的人? 又如果政府畫出整個台北市都是禁制區,這樣是否合理或合法?
偶發性集會遊行不存在報備或許可,那自發性的人三三兩兩到非禁制區表達相同或不同意見,應屬合法,又為什麼被驅離?
警察執勤時有服從性的問題,如果今天只是單一的警察執法過當問題,當然對這些警察提告是理所當然的,但是這些警察如果沒有長官下令會不會自動自發到現場去執法? 民法中也有一條法則是職員和公司有連帶責任,警察隸屬於政府,警察執勤時使用過當或無法源依據行為,政府也要負起連帶責任吧!
這些都是野草莓3點訴求的基礎阿! 到底是誰沒念書阿?
咱雖沒讀多少書,也知道警察打民眾根本不合邏輯!偶發性未經過集會的群體抗議也根本不適用集會遊行法!
今天王建民若到咱的小吃攤吃麵結果外頭引來了一堆人要簽名,索性就辦起了簽名會起來,這算不算違反集會遊行法?幾條街外帶著小女友去看電影的年輕人就可以因為身上穿著王建民的衣服就被驅趕盤查?有三個小女生想替王建民拍個部落格MV,結果因為帶著王建民加油的旗子被警察逮去還坳斷了手指,這像話嗎?路邊的電視行撥了王建民的球賽引眾人圍觀,警察用煽動民眾情緒、違反噪音防制法衝進去關電視還把店家鐵門給拉下,這又算哪門子的違法取締?
想一想就知道根本不合常理邏輯,這麼明顯的事只要摸摸自己良心就知道事情對不對,根本不需要讀書就可以判斷得出來!
已經有人去踢館了!
作者已經開始胡扯法條了!
當於情於理都說不通的時候,就會有人拿儒家辯證法使用漢字邏輯胡扯法條,這很常見,咱也經常吃這悶虧。
瞧瞧作者在辯論時的那副牛樣,敢情把整個社會當成了一個化學公式,關起門來做實驗啦。
他忘記了實施的對象是誰,在強調警戒區的劃分中也忘記了政府有事先提醒民眾的義務,不然警察實施逮捕時為啥說那一堆權利宣告?最重要的是,那個警戒區哪時畫的?事先沒公告的警戒區根本不能當作執法依據,天曉得是不是後來造假畫出來的假公文?要搞性惡說使用懷疑論假設所有的人都有可能犯罪,那為什麼假設政府不可能犯罪?那個警戒區很明顯在6日之前根本就沒公布出來,就算假設當時真有這警戒區警察也有宣導告知的義務,哪有被質問不出來動粗抓人這種行徑?更愚蠢的一點是當他們臨檢盤查之時,旁邊的人照樣悠哉悠哉的走著,這算是哪門子警戒區?
這種忽略時空概念顛倒事情發生順序就是標準的儒家辯證法,一些高級知識份子專門用來忽悠胡扯的工具。
哈哈 這篇很有看頭喔 可是本人覺得太執意在某個點了
而且這個世界可笑的事情本來就很多了
比如有人想推翻牛頓定理(記得好像是普林司頓的學生?)
但有人卻只懂得背 你說這可不可笑?
唉~ 這真是個創意黑暗期的時代阿 knowledge ≠ wisdom ...
野草莓也有春天
http://0rz.tw/4454H
元毓是誰?? 大概又是個弱x兒吧~~~
寫了這麼多
放了這麼多屁~~~還不是跟馬區長一樣~~~的厚臉皮!!!
唉~~~ 633是口號~~ 股市兩萬是笑話~~
學生快回去讀書,馬區快回哈佛學重修人權
總統這條路 馬區一定很不熟悉~~~ 不然怎麼會搞出這麼多笑話~~
對內鬥爭 對外無能,拿鑽換瓦 自愚愚人呀~~~
『就是政府有權畫出一個區域,你群眾在裡面要說啥都可以,但是你不能越界。越界我公權力就能進來。』
以後穿件警察服裝,然後在他家用粉筆畫一個區域,就可以進去行使我們的公權力了!(詐騙集團?)
這是身為一個法律出身但卻非主流的法律人告訴我們的喔!
果然是詐騙集團的擁護者呀!
這作者標題是不是搞錯了阿
應該是馬政府拼經濟的荒謬與可笑阿
我覺得比較像 馬九九想賣台的荒謬與可笑 OR 馬政府獨裁的傲慢與可笑
((不要再說沒賣台了~~ 賣台這麼多項又不止一項 說不完~
APEC 上~ 當個中華台北的總統 他也很高興 把中華民國>台灣 的尊嚴都丟了~~!!! ))
不知道之後會不會有
中華高雄 的總統??
中華台中??? 中華宜蘭??? 中華新竹?? ((這是我們的國名嗎? 真陌生
))
polomarco
那你不就是智障兒?
看清楚整篇文章好嗎
別在這亂罵人弱x兒
未免也太綠了你
如果你這麼有能力
就別在這嘴砲 !
MrNiu
您大大說的可真好
我猜以作者的身段,應該適合當總統,或者台大校長。
護駕!護駕!
文末:"同樣20幾歲的人"
所以作者應該是馬"您"口中比不上高中生的那一群人
是掏空經濟,全面使奶的力量拼政治吧--真是滿分ㄟ 真的
怎麼這類的白癡文都有個共通點,自動忽略1106之前發生的事?
想問這個天才「區域」在哪裡?
從圓山一直畫到嘉義(嘉義也有人揮國旗被逮)?
那來的大白痴阿!這件事情根本是暴政逼迫人民反抗。
在民意代表逼問下,警政單位到現在還有很多警戒區域還沒公布,一個沒公布的警戒區域也可以當成執法依據?
有些人根本為反而反,自動幫作者貼標籤,唉。
只准作者貼標籤,不准他人批評,這是啥心態?
因為腦殘的讀者很多,
就像是那群從鄉下莫名其妙到土城去喊阿扁沒罪的鄉愿一樣
能說什麼呢?
立論清楚的文章,價值總大過於只知道亂罵亂撤的鄉民!!
因為這是 放屁 阿
腦殘綠畜大本營
綠畜吃屎吱吱叫
自動忽略1106之前的事叫立論清楚?那叫鄉愿吧。跟到土城去呼喊阿扁無罪的鄉民一樣,對吧?哈哈哈哈!
原來又是一個鄉民,TNND!
藍丁更像 是綠畜排洩出的"癈物" 又臭又沒用~~~
自動幫作者貼標籤 ?! 這個藍糞可能是更強~~~
先是說綠草莓 再來綠色自焚老翁~~~
立論清楚的?! 哪來的清楚~~~ 看來他要跟馬囧一樣多回去重修了~
比鄉民更沒大腦的糞
呵呵
原來funpisp是腦殘綠畜啊?
不然怎麼老到funp來找屎吃咧?
乖!funpisp! 要吃屎請直接把你的嘴接上你的菊花吧!
反正對你來說
兩邊同時都是入口跟出口
就不要浪費了
別忘了您說過要節能減碳啊
silentsubmarine
你有言論自由 不代表可以汙辱罵人
公然污辱在網路上也成立
我等著看你怎麼做
怎麼作?
當區長嗎?
你有言論自由 不代表可以汙辱罵人
公然污辱在網路上也成立
我等著看你怎麼做
假如你不想我認真看待此事
請做出適當的回應
麻煩你認真一點,這樣別人才能反控你誣告
怪了
那個亂貼文然後要告人的TOP
要人家注意他的言論自由
現在連話都講不清楚的funpisp因為言論自由
也要告人了
現在是怎樣?
你的言論自由就是你罵人可以
我罵人就是公然污辱嗎?
這種雙重標準還真是上行下效啊
林爸沒啥麼耐心
看在你難得講出一句人話的份上
我也適當的回應你一下好了
說人話沒那麼難
你滿口髒話就別奢望人家會好好跟你說了
以第一點說的大法官釋義,那11/3~11/4是否可視為人民表達基本自由主張? 此時政府禁止人民表達意見是否就是違憲了? 政府違憲會怎樣呢?
11/3~11/5之間,政府畫出的是不能表達意見的區域,問題就來了,這不能表達意見的範圍有多大?
高速公路經過的天橋列入禁制區是否合理? 是否也意謂在不能表達抗議區域的地方之外,都是可以表達抗議的,那這樣會不會更亂? 警察又有否權力和法源可以強制驅離在禁制區外表達抗議的人? 又如果政府畫出整個台北市都是禁制區,這樣是否合理或合法?
偶發性集會遊行不存在報備或許可,那自發性的人三三兩兩到非禁制區表達相同或不同意見,應屬合法,又為什麼被驅離?
警察執勤時有服從性的問題,如果今天只是單一的警察執法過當問題,當然對這些警察提告是理所當然的,但是這些警察如果沒有長官下令會不會自動自發到現場去執法? 民法中也有一條法則是職員和公司有連帶責任,警察隸屬於政府,警察執勤時使用過當或無法源依據行為,政府也要負起連帶責任吧!
這些都是野草莓3點訴求的基礎阿! 到底是誰沒念書阿?
咱雖沒讀多少書,也知道警察打民眾根本不合邏輯!偶發性未經過集會的群體抗議也根本不適用集會遊行法!
今天王建民若到咱的小吃攤吃麵結果外頭引來了一堆人要簽名,索性就辦起了簽名會起來,這算不算違反集會遊行法?幾條街外帶著小女友去看電影的年輕人就可以因為身上穿著王建民的衣服就被驅趕盤查?有三個小女生想替王建民拍個部落格MV,結果因為帶著王建民加油的旗子被警察逮去還坳斷了手指,這像話嗎?路邊的電視行撥了王建民的球賽引眾人圍觀,警察用煽動民眾情緒、違反噪音防制法衝進去關電視還把店家鐵門給拉下,這又算哪門子的違法取締?
想一想就知道根本不合常理邏輯,這麼明顯的事只要摸摸自己良心就知道事情對不對,根本不需要讀書就可以判斷得出來!
已經有人去踢館了!
作者已經開始胡扯法條了!
當於情於理都說不通的時候,就會有人拿儒家辯證法使用漢字邏輯胡扯法條,這很常見,咱也經常吃這悶虧。
瞧瞧作者在辯論時的那副牛樣,敢情把整個社會當成了一個化學公式,關起門來做實驗啦。
他忘記了實施的對象是誰,在強調警戒區的劃分中也忘記了政府有事先提醒民眾的義務,不然警察實施逮捕時為啥說那一堆權利宣告?最重要的是,那個警戒區哪時畫的?事先沒公告的警戒區根本不能當作執法依據,天曉得是不是後來造假畫出來的假公文?要搞性惡說使用懷疑論假設所有的人都有可能犯罪,那為什麼假設政府不可能犯罪?那個警戒區很明顯在6日之前根本就沒公布出來,就算假設當時真有這警戒區警察也有宣導告知的義務,哪有被質問不出來動粗抓人這種行徑?更愚蠢的一點是當他們臨檢盤查之時,旁邊的人照樣悠哉悠哉的走著,這算是哪門子警戒區?
這種忽略時空概念顛倒事情發生順序就是標準的儒家辯證法,一些高級知識份子專門用來忽悠胡扯的工具。
哈哈 這篇很有看頭喔 可是本人覺得太執意在某個點了
而且這個世界可笑的事情本來就很多了
比如有人想推翻牛頓定理(記得好像是普林司頓的學生?)
但有人卻只懂得背 你說這可不可笑?
唉~ 這真是個創意黑暗期的時代阿 knowledge ≠ wisd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