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ooks, John, and Charles Prysby (1999) Contextual effects on retrospective economic evaluations: The impact of the state and local economy. Political Behavior, 21(1), 1-16.
Johnston, Ron, Charles Pattie, Daniel Dorling, Iain MacAllister, Helena Tunstall, and David Rossiter (2000) Local context, retrospective economic evaluations, and voting: the 1997 general election in England and Wales. Political Behavior, 22(2), 121-143.
Books, John, and Charles Prysby (1999) Contextual effects on retrospective economic evaluations: The impact of the state and local economy. Political Behavior, 21(1), 1-16.
Johnston, Ron, Charles Pattie, Daniel Dorling, Iain MacAllister, Helena Tunstall, and David Rossiter (2000) Local context, retrospective economic evaluations, and voting: the 1997 general election in England and Wales. Political Behavior, 22(2), 121-143.
這種民意調查的數據,如果只擷取一部分,
就可能有所引導。
以上很多問題的選項,格主好像都只擷取了
一半。擷取不好的,當然就會看到不好的。
所引用的數據來自:
http://www.ios.sinica.edu.tw/sc/cht/download.php?fn=tscs06.pdf
以下依照部落格文章題目的順序。來顯示【較】完整的調查結果。
第一題:民眾或團體如果強烈反對政府的某些措施,可以透過許多方式來抗議,
您認為應不應該允許民眾或團體發動示威遊行?
格主只擷取了:
當然不應該:14.8%
不太應該:31.2%
較完整的調查數據百分比是
1.當然應該 16.5%
2.還算應該 32.8%
3.不太應該 31.2%
4.當然不應該14.8%
8.無法選擇 3.9 %
7.不瞭解題意 0.7%
0.拒答 0.2%
9.缺漏 0.0
總計 1972 100.0
就算不用完整,只少要把相對立那一面的數據也給公布出來,
這樣才比較客觀。
如上面那題,至少也要公布
1.當然應該 16.5%
2.還算應該 32.8%
這樣看起來,觀感就不同了吧。
(以上這題數據在PDF的 236頁)
第二題:假如政府懷疑可能會有恐怖攻擊事件發生,您認為政府
機關是否有權採取以下行動:監聽民眾的電話?
當然可以:10.1%
大概可以:23.4%
另一面的數據:(部落格以外的,其他省略)
3.大概不可以 20.1 %
4.當然不可以 41.5 %
這樣一看,反對的人很多吧。
第三題:假如政府懷疑可能會有恐怖攻擊事件發生,您認為政府
機關是否有權採取以下行動:隨意在街上臨檢民眾?
當然可以:13.8%
大概可以:31.1%
另一面:
3.大概不可以 20.1 %
4.當然不可以 31.6 %
(以上兩題數據在PDF的 245頁)
第四題:所有司法體系 (法院) 都難免會犯錯,您認為哪一種情況比較嚴重?
把沒有犯法的人判成有罪:37.7%
把有犯法的人判成無罪:47.3%
沒有另一面資訊,頂多 有無法選擇佔 14.4 %
(以上兩題數據在PDF的 245頁)
這一題兩個相對的觀念,差了約 10% ,這裡
我認同格主的說法。 應該採【無罪推定】
比較符合人權。
第五題:請問您是否同意以下說法:個人道德的好壞是自己的事,政府不必多管。
很不同意:16.6%
不太同意:40.0%
另一面數據
1.很同意
接續以上
另一面數據
1.很同意 10.1 %
2.有點同意 17.7 %
3.無所謂同不同意 13.0 %
(以上這題數據在PDF的 255頁)
這題該怎麼說呢?如果很單純的用教育是政府的重要事務之一,
那個人道德的好壞當然也有政府的事,政府也要管刑法,公共安
全,這些都和教育個人的道德有關。
你去問美國政府,在不在乎個人道德的教育,一定都很在乎。
我知道有人會說若私德不觸犯法律,就沒政府的事,我部份認同。
這種想法是以往自由主義:〔小而美的政府,就是最好的政府】
但目前各國的政府都往福利國政府邁進,政府權力都在擴張。
如果政府態度不積極,也就沒有北歐【福利國】的存在了。
對弱勢團體的照顧,人民的福利,都是積極管事的政府才能有的。
以往的放任自由經濟主義,甚至有人認為賦稅的重新分配是一種強
盜行為,搶有錢人的錢幫助沒錢的人。
而這一波的經濟危機,有一部分原因,就是個人私德問題,那些
玩金融的高層太貪婪了。
現在美國各界對限制接受政府援助的金融高層薪水的呼聲越來越高。
所以說個人道德的好壞,國家不用在乎嗎?
最後一題:請問您是否同意以下說法:只要我們有品德高尚的領導
者,任何事情都可以託付給他。
很同意:24.1%
有點同意:28.7%
另一面資訊:
3.無所謂同不同意 12.4 %
4.不太同意 25.3 %
5.很不同意 5.8 %
(以上這題數據在PDF的 255頁)
這一題,我認同格主的說法。台灣一向有這樣的問題。
尤其歷任的領導者。
人民常選擇【超人魅力】型的領導者----然後都成為超人的死忠支持者。
陳水扁如此,馬英九也是如此。政府管得愈少愈好
我不認為福利國、照顧弱勢團體這些事情是在管個人道德。您似乎偷換了概念。
另外,您列出完整的資訊後,仍然不影響「眾多人民缺乏民主自由的信念」這個論點。
別把台灣的福利國跟西方左派的社會主義拉上等號,這是本質與概念完全不一樣的東西。
利益特定群體,根本不是福利國,而是共產黨。
與其說經濟危機是道德問題引起的,不如說是監管太寬鬆
我說【福利國】,沒說【台灣福利國】
再說台灣的全民健保算不算福利?
還有跟共產黨有什麼關係?
監管寬鬆,和自由經濟的完全放任,多少是有關係的。
奪得這次摘諾貝爾經濟學獎的克魯曼,說了:【他認為,布希政府崇尚經濟自由理念,財經政策鬆散,
種種失策導致全世界陷入當前的金融風暴。】引用點此連結。
唉...
把我回在那篇的回應,擷取重新整理來回這篇吧。
我認同的是福利國,福利國不等於大有為政府。
但福利國,確實是一種政府權力的擴張。
而近代政府有權力擴張的傾向,但其中也有朝政府改造,往小而美的企業型政府努力的時候。
關於政府權力的擴張,我只是闡述事實,不代表完全認同。
可以看以下連結內容
http://www.ticool.com.tw/mypage/subject020202.htm
啟蒙時代的民主思想--古典民主:思想上傾向於「管得最少的政府是最好的政府」。
而非指當時的政治現況,啟蒙時代的思想在當時代並未完全實現。
可看以下古典主義--從啟蒙時代開始
http://zh.wikipedia.org/w/index.php?title=%E5%8F%A4%E5%85%B8%E8%87%AA%E7%94%B1%E4%B8%BB%E4%B9%89&variant=zh-tw
有一種新自由主義:對經濟的看法,並非完全放任。
在美國,新自由主義一詞通常也與自由貿易和社會福利改革等立場相連結。看以下連結:
http://zh.wikipedia.org/wiki/%E6%96%B0%E8%87%AA%E7%94%B1%E4%B8%BB%E7%BE%A9
新自由主義又可叫社會自由主義
http://zh.wikipedia.org/w/index.php?title=%E7%A4%BE%E4%BC%9A%E8%87%AA%E7%94%B1%E4%B8%BB%E4%B9%89&variant=zh-tw
有了樓上名字有底線朋友的評論,增加了此篇文章的可看性。對了,此格主以偏蓋全好像不是第一次了,上次人民感受的問題也是這樣,這實在不足取呀。
樓上的,請認真看完下列兩篇文章,再來回答什麼叫做以偏蓋全。
Books, John, and Charles Prysby (1999) Contextual effects on retrospective economic evaluations: The impact of the state and local economy. Political Behavior, 21(1), 1-16.
Johnston, Ron, Charles Pattie, Daniel Dorling, Iain MacAllister, Helena Tunstall, and David Rossiter (2000) Local context, retrospective economic evaluations, and voting: the 1997 general election in England and Wales. Political Behavior, 22(2), 121-143.
To inpines
請您指出哪裡以偏蓋全,
要不然看起來像說屁話
(只要跟自以不一樣就說以偏蓋全)
再者,
麻煩nevercool不要在跳針了,
福利國概念跟有沒有自由民主的概念兩者差的非常大,請不要把討論的點模糊掉...
坐板凳看戲
如果@nevercool指出這篇文章的引據隱藏了部分事實是正確的, 這當然是以偏概全, 再來我提出過去此作者寫的文章騙人不懂研究方法, 將關聯扯到影響的謬誤, 這也是事實. 不要因為對某件事情的看法不同, 就可以忽略了對方講的事實. 別以為只有你以為的焦點是焦點, 別人的焦點就是屁話. 至於沒有辦法對別人質疑提出合理解釋, 卻在那裡硬掰, 只會讓別人看破手腳的, 就不用浪費我們的口舌了吧...
結果就是你沒看文章,直接拿別人的話來以偏蓋全。所以你的話可以自己吞回去。
『卻在那裡硬掰, 只會讓別人看破手腳的, 就不用浪費我們的口舌了吧.』
可憐的東西,以為找到一顆大石頭,結果砸了自己腳了 lol
對樓上沒根據的批評,最好的方法就是取消此討論訂閱,眼不見為淨呀。石頭不會因為你的詭辯而變成麵包呀。
樓上的,請認真看完下列兩篇文章,再來回答什麼叫做騙人不懂研究方法。
Books, John, and Charles Prysby (1999) Contextual effects on retrospective economic evaluations: The impact of the state and local economy. Political Behavior, 21(1), 1-16.
Johnston, Ron, Charles Pattie, Daniel Dorling, Iain MacAllister, Helena Tunstall, and David Rossiter (2000) Local context, retrospective economic evaluations, and voting: the 1997 general election in England and Wales. Political Behavior, 22(2), 121-143.
我不知道為什麼我想講的,別人的解讀都與我的原意不同。
也許這就是語言的限制。
也許我也如此,對他人的話錯誤解讀。
也許是我表達能力太差。
我發現對我留言不滿的癥結有二:
1.認為我把福利國概念,與政府介入私德混為一談。
2.我闡述福利國也是一種政府權力的擴張的事實,讓人以為我以此來批評自由民主。
我很想說可以仔細看我所寫的嗎?但我是誰啊...
我其實所表達的,以下限縮為兩點。
1.福利國也是一種政府權力的擴張,是學者的研究的事實闡述,不是我發明的。
這是事實的論述,社會福利是合法化政府權力的制度之一。
不能說政府做侵害人權的事,叫政府權力擴張。
而政府做福利的事,就不叫政府權力擴張。
我不是替政府說話,而是闡述已經發生,也正在進行的現象。
(把別人是在描述【事實】,還是在做【評價】分清楚。)
2.福利國當然不是用來反民主,也不是用來和政府介入私德混為一談。
但請回到為何有以上誤解的原問題。(我談論那一題引述了福利國概念)
原問題:請問您是否同意以下說法:個人道德的好壞是自己的事,政府不必多管。
很不同意:16.6%
不太同意:40.0%
當時我是從教育層面開始談,也說部份認同若私德不觸犯法律
,就沒政府的事。
問題在於私德若影響了公共利益,政府也許有介入的需要。(當然要合法介入)
這也就是為何,前陣子美國人民,認為政府應該介入金融CEO的薪水限制。(牴觸了自由經濟)
以下引用連結點此
【當美國參議院準備提出請願書要求限制CEO薪酬與退職金時,短短三天就有超過三萬名美國民眾連署。 向來對CEO高額薪酬採取觀望態度的各國政府,也終於採取強硬態度,美國政府接管二房(Fannie Mae、Freddie Mac)後要求兩家公司CEO離職,這兩人每人一千二百萬美元的黃金降落傘已被出資的聯邦住宅金融局打了回票。】
本年度諾貝爾經濟學獎得主,克魯曼也說:政府適當介入經濟活動可提升全民福祉
點此連結。
我也曾經在別的地方留言,我國憲法第23條(法律保留原則)基於四點:
如果為了 :1.防止妨礙他人自由 2.避免緊急危難
3.維持社會秩序 &nb
我看了一下其他人的回應,基本上應該沒什麼情緒上的不滿。請您安心。
接續上
我也曾經在別的地方留言,我國憲法第23條(法律保留原則)基於四點:
如果為了 :1.防止妨礙他人自由 2.避免緊急危難
3.維持社會秩序 4.增進公共利益。
以及配合 --比例原則。 就可以用法律限制人民自由。
點此連結。
再回到原問題,我正面回應,若個人的道德好壞,純屬私德,政府當然不得介入。
但其實可能是有政府的事,只是不得非法介入。(正面回應,免得說我跳針)
再來關於政府權力擴張,及適當介入。
我知道很違反有些人的民主觀念。
而實際上政府權力不論事實上是不是在擴張,無論擴張是有利還是不利。
人民本來就有戒心。
政府權力本來就不能無限擴張,任意擴張。要有所控制。
而事實上,對政府擴權的控制這個議題,一直都有人民,學者在關注。
甚至包含公務人員,及政府本身。(所以才有政府再造的理論產生)
所以,關於政府擴權的問題。
基於政治不正確(不夠民主)------------我認輸。
我完全同意福利國也是政府擴權。您這方面的討論並沒有錯誤。只不過我認為這方面討論與私德問題是不同的論題。當然探究下去,就要牽涉到「私德」的範圍是什麼?歡迎您回原討論處繼續討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