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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eedyc 於3年4個月前貼文,共有 2 個精華區收藏
寫部落格最大的魔魅處,就是此乃揭露在世人面前的表演,乃任何人都可以跳上來獻花或鬧場或二重唱的擂台,就算不論後者,只談前者,寫部落格的一些微妙的曖昧性,我在這個中時的部落格和另一個部落格「眾神與野獸」已經談過很多次,不再重複了(明明就是公開的部落格,真有「私人」性質?說是為自己寫的日記,鎖在抽屜裡就好了,公諸於世問題不在於「理由呢?」而是「怎麼寫?」)。 此處我想聊的是身為十數年長時間在平面媒體寫稿的人,從在平面媒體上寫文章跟在網路上寫文章的差異做出發,來談寫部落格文章的特殊性。...MOR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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