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承認,我不是知名部落客,也因為如此,
因為部落格無論怎麼寫,大部分的內容,
是自己在寫爽的,也不用管其他人的眼光及看法。
我也承認,有一陣子我有刻意的寫有關funP相關文章,
這是一種對讀者的一種討好也是另一種妥協,
我的好朋友有點看不太下去的用MSN點醒我 :
在公事上,個人風格不要太重,因為會顯得出不專業,對公司益助不大。
所以,我也承認在這段話有相對的矛盾及衝擊。
因此,我恢復以往的我,保持著愛寫就寫,想寫就的基本面態度,這樣的我輕鬆自在,也不用管他什麼部落格十大法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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