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kidd0601 於1年7個月前貼文
坦白說,我一直想當個好記者、好作家、好人,但是除了這些,我本質上還有一種無法躲避的趣味感,走到哪,肯定都要出事。我的人生充滿無人能比的趣味啊! 光拿買車來說,我為了不想背負車貸,買了一台九萬元的白色MARCH,短短數年內,小白被飛狗撞到、才開過隧道就嗆濃煙被人報案火燒車、到最後我狠心把它賣了,沒想到連二手車商都喝醉酒拼命打電話跟我說:「瞿小姐,我買到你的車,真的很倒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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