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kav68795 於1年10個月前貼文
今天設計嵐的朋友轉寄了一封信,標題為『馬克的履歷表』,看完之後覺得很有趣,有趣之餘更是佩服,佩服的原因有二:1.這就是『創意』,身為設計師你我或立志成為設計師的人,是否能有這樣的創意思維? 2.這就是『能力』,當我們有靈感、有創意時,我們能不能用我們所會的技術與工具,將我們的創意實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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