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了funP新聞通,讓您全球資訊一把抓,熱門新聞不漏收。
我提出另一個觀點吧:這次總統選舉,美國派了兩個航母來台海週邊。我知道這樣講很沒志氣,不過如果有一天中國打過來的話,我們的國軍可能撐不了一個月,最後還是要靠美國派兵來救。
如果你今天說:「我不要用我繳的稅保護美國人。」明天你哪有資格要求美國納稅人,用他們繳的稅來保護台灣人?台灣人花錢保護一個美國人,美國人花錢保護台灣2300萬人,我覺得這個deal,很划算。
有些左派可能罵我是美帝走狗。管他的,台灣安全現在就是靠美國保護,這是現實。
我推這篇文章。
沒錯,同樣的邏輯,為什麼美國人要來保護台灣人?
@derekhsu
其實我覺得只要立下慣例即可!
如果當初大家罵陳水扁要當美國人的阿公,那麼沒道理現在就要可以讓馬英九當美國人的爸爸。
這是要好好解決的!如果大家允許,那麼請之前刻意炒作的媒體與政客跟陳水扁道歉,如果大家不允許,那麼馬就任前或許他要思考怎麼解決這件事。
並且讓這件事的解決方式成為慣例。
大家好好思考,當初怎麼罵,要求陳水扁,用相同的標準來審視就可以。
我個人是贊成他女兒保有自己國籍的,但是馬英九必須要簽下正式白紙黑字的切結書(雖然不一定有用)幫他自己與女兒擔保,在女兒與國家安全間,以國家安全優先。
後面上任總統比照辦理!
至於周美青夫人的法務處長,我建議還是辭職(留職停薪都不可),以作到利益迴避。
fauzty 美國派兵過來 不是真的為了台灣,他們也為了自已的利益(例如軍購,我們的半導體產業)而且美國人花錢保護2300萬人民,我們花錢保護美國人這個說法很怪
有沒有辦法美國人花錢保護2300萬人民,我們不必花錢保護美國人?
一直以來都不需要花錢保護美國人... 為什麼為了阿九就可以有這麼多說辭。
其實以前也不是沒有花錢啦以前是買武器軍火採購只是沒有講出來我覺得這樣很好台灣越民主自由大家就把這些事情講清楚我甚至可以同意每年固定繳多少錢給美國抽調多少人員跟美軍一起受訓只要能保衛守護我心愛的台灣很多事情只要法治訂下來相信在馬總統英明領導下台灣一定很棒,今天股市就大漲了耶只要馬總統能讓台灣安全+經濟成長我一定支持他再連任
馬先生當總統,她女兒有什麼必要放棄美國籍?她將來要嫁人!她沒權利選擇她將來嗎?別扯這種事了!
那藍營又憑什麼當初要求陳總統未出世的孫子不能當美國人?
擺明了是雙重標準準嘛
還不只這樣
還得付給美國人的立委薪水
倒不如 敦請馬總統思考一下台灣成為美國一州的可能性吧
我是作者我希望大家有完整看完全文我只是期盼以下幾件事並綜合大家以上意見1-總統家人及親屬是有法律定出來的規範的沒道理馬總統就可以除外,不然就立院修法但以後所有總統標準都一樣2-如果馬千金可以保有美國籍,好,我也同意!但馬總統及當初所有罵其他人這樣做的人請出來公開道歉,因為很明顯這邏輯是有問題的
3-我當然贊成台灣變成美國一州那不好意思要先公投通過,並且敦請馬總統跟美國人好好談好,讓美國人好好保護我們並且維護台灣利益,這點我舉雙手贊成如能做到我會支持馬總統再連任一次但我不能接受馬總統再這邊當總統他女兒竟然拿美國護照
4-至於美國人保護我們,我們保不保護美國人問題只要講好我個人沒有意見,但一樣請依循法律條文來規範美國人也很狡猾,請用法律定下來,如果她們願意保護台灣別說派保鏢保護馬千金,我自己拿槍都去保護美國人但請先幫我辦美國綠卡,我第一個願意去美國服役打仗都無所謂
5-周美青女士最好還是離開原職位我是為馬總統好,這樣可以省掉很多利益迴避問題以免為難馬總統,但我同樣不反對只要動用現在多數國會請先修改法律我也可以同意不然現在法條就寫的很清楚我個人不想看到馬總統違法
謝謝大家寶貴的討論意見喔我就喜歡台灣這樣的自由,真好!
是... 阿九的事都叫人家不要扯..
想想當初阿扁不就是被人家這樣扯到整個人爛掉...
總統這個位置已經被搞臭掉了.. 要坐上去就要有這樣的體悟!
@nethome
雙重標準你有聽說過嗎?就是在說你。你的言論令人做噁。
您指明我,我就必需回應你,不然不想回應: 過去式 = 現在進行式! 真是好邏輯!
馬英九的災難才要開始!
看看有多少過氣的老人一次湧出來要分杯羹了
加油吧!馬總統,看你怎麼分
對於我是雙重標準的指控!我必需再次回應,說清楚些:
現在進行式:陳先生現在是總統!他的兒子跟媳婦都在台灣上班!刻意跑去去美國生孩子!
是值得被評論的事,但是不是被禁止的事!因為這是陳致中先生要決定的事!
他們決定回來台灣生下孩子,不管任何理由!是他選擇的自由!沒有人能阻止他!
過去式 :馬先生夫婦20多年前在美國求學結婚,在美國生下孩子,自然擁有美國籍!
大家是覺得馬先生要刻意回台灣生孩子才叫對嗎?
講白一點!馬先生連能不能回台灣工作都還是未知數!更別說當蔣經國翻譯!
國民黨副秘書長,台北市長!當中華民國總統!
據我了解所謂強調台灣意識始終是民進黨的主題所以才會有陳水扁不能當美國人的阿公這樣的標準與評論為何要把民進黨的標準套用到國民黨執政者身上相反的從馬英九身上是看到台灣精神的彰顯只要生活在台灣為這塊土地打拼的人都是台灣人
@nethome @windower2 你有看到矛盾的地方了嗎?
基本上,台面上藍營政客與媒體都是以高標準來看待陳水扁,不管是『過程』,還是『結果』,不管是『現在』,還是『過去』,我覺得這是好事。
但是面對馬英九時,一切變得不重要。
其實我建議大家用相同方法來對待馬英九總統,至於要是覺得不合理,我的想法跟 @teiria 一樣,我不反對動用國會立法來將這樣的事情合理化或是合法化。
不管如何,至少未來有個可以遵循的慣例或是法規。
如果你這時候還是扯因為陳水扁如何如何所以他不能如何如何,因為馬英九這樣這樣,所以他可以這樣這樣。
那很難讓原本就不信任馬總統的人信服,因為沒有一個共同的標準。
別誤會,我可不是刻意要挑馬毛病,而是陳水扁總統犯過的錯,別再發生在馬英九總統身上了!
*.您點名我,我回答您,看清楚我說什麼再說吧!
同 nethome +1
@nethome 又變得你不想回答了。你也看清楚我裡面的回答吧!這麼衝。
我寫『基本上,台面上藍營政客與媒體都是以高標準來看待陳水扁,不管是『過程』,還是『結果』,不管是『現在』,還是『過去』,我覺得這是好事。』
所以不管過去式,現在式,當了總統,該放棄的既得利益,該被承認的既得利益,都該被檢驗。
如果不合理,那麼請立法:『中華民國總統的子女,不受公務人員關係人限制,可以自由選擇自己之國籍』我都覺得很好。
http://law.moj.gov.tw/Scripts/Query4A.asp?FullDoc=all&Fcode=I0070008有哪邊說關於子於為外國國籍則如何如何?找出來?(我正在找)
@windower2 拜託請你好好找,如果找的到,那就立法修改。找不到,就只有這件事,我真的呼籲藍營媒體跟政客向陳水扁道歉。
謝謝你找相關資料。
請仔細看我剛剛所說的那個標準並非由法制定而是民進黨內部的標準而其他媒體作於監督之時所附加上去的標題
http://law.moj.gov.tw/Scripts/Query4A.asp?FullDoc=all&Fcode=D0030022
國籍法施行細則
@windower2 其實我沒辦法說這件事『對』或『錯』,但是只有標準一致,才能變成總統政權交接時要檢驗事項慣例。
如果當初藍營政客與媒體,都是這樣批評,或用人民觀感來主導這件事的發展,總統孫子與子女不能是美國人。
我覺得就應該讓他法制化或是合理化。
這樣會來才不會又被翻起來談,變成馬英九的包袱。
傷腦筋,你們真的覺得我在針對馬英九嗎?我只是希望這樣的鳥事,別再發生在馬英九總統與未來總統身上。
並非如此只是覺得這樣的問題在之前就有人提過但是對於此的確可以如此去做相對處裡但是相對是否該如此重要何在?上任後如果主要都在吵這塊或許不是你我所想的畢竟看到4藍委事件那種把事擴大的行為實在是歷歷在目
@windower2 馬有兩個方法可以選:
1. 盡力讓之前藍營質疑陳水扁家族的所有問題,不在發生在自己身上,該避的就避,該立法補救的就補救。我再次強調,不反對他動用立法權解決。但是必須足以當成以後對待總統的標準。
2. 他也可以盡力撇清之前藍贏自己說過的話與用過的標準,一切以馬的標準為標準。反正全部都不一樣,只要相同事情發生在馬英九身上,就是不一樣。
我這樣講,沒有在『擴大』吧?
這樣可以讓沒投他的 5百多萬票,更信任他。至少我就會更信任他。
我還是覺得很難討論,因為似乎該有的建議都被視為在打擊馬英九總統。反正你們高興就好,發言到此了。
我說過了:『能避就避』,別讓發生在阿扁身上的問題,繼續發生在馬英九身上。
雖然這話題早就被吵爛了.......
"美國人的阿公"這個詞是2000年大選, 陳水扁方面創造出來打宋楚瑜張昭雄的,
( http://www.ettoday.com/2006/11/28/91-2021367.htm )
自己搬磚頭砸自己腳有什麼好抱怨的?
藍營痛罵陳水扁? 還好吧, 我只記得藍營是一片幸災樂禍看好戲的態度,
(拜託, 藍營巴不得他們在美國生, 以後多好炒話題)
是綠營自己在唉聲嘆氣. 柯建銘連"我們去美國把他們抓回來"這種話都說出來了,
柯建銘是藍色的嗎?
http://forum.slime.com.tw/thread192613.html
呂秀蓮也特別到場喊話,「黃睿靚應該快回台灣生產,現在回來生,會得到很多人祝福」。
柯建銘坦言,他跟黃睿靚的父親黃百祿也有點交情,會設法請黃百祿去勸勸女兒,「叫小兩口不要那麼堅持,只想到自己」。
陳明文批評,中南部鄉親把挺扁等同愛台灣,「結果陳總統子女竟然自己對台灣沒信心,要在美國生!」
趙永清也直言,「該回來生就要回來,第一家庭不能用普通家庭看待,不然怎叫第一家庭?」
謝長廷則說,選戰將近,各種爭議看在支持者眼中,「心裡一定在淌血」,應能避就避。
@godzila mmm ... 那我想的確不必跟陳總統道歉。
就如同godzila所說的
那麼?還能怪誰呢?這樣的話題似乎早有定論這是否影響選情?可能只有在部分縣區才有所有影響吧..
綠色執政8年 .... 已經多了""" 兩 兆 多 """的國債
你 還會在乎這一點點小錢嗎??
可悲的台灣人 ...... 一輩子 還不完的債
就因為為陳水扁總統做的不好,所以才要讓馬英九總統來收拾,但是你希望他在收拾的過程中被這些小事纏身嗎?
早日搞清楚,不管是不是動用國會立法,我都覺得可以。
但是藍營的媒體與政客,對於作美國人阿公這件事,該道歉的請他們道歉,還他個公道。
不是兩兆多....草估約計[八兆七千億]額外負債....內有[軍備競賽]+[國民保險給付]+[決策錯誤導致之損失]等等...族繁不及備載!!
然後根據本年度的總預算支出[按理]應有[四兆]左右之應用經費(稅金收回來準備給政府使用的經費)竟然[確定]空空如也!!
我非常憂慮的事情是....愛台灣的[民進黨]執政團隊除了掏空國庫之外....更掏空本年度[稅基收入]的話..那就不是一句[該死]可以解決了!!你們知道這代表什麼事情會發生嗎?!
那表示本年度的政府一毛錢都沒有?!這.....該給個合理交代喔!!不是去追人家身分就可以解決了!!
@actomorrow 該查啊!如果真的查出來是目前民進黨政府掏空,該判刑的就判刑,立下以後總統輪替的交接範例。
我真的建議一定要好好調查。
這是小錢 大錢的問題嗎
國民黨就不強調台灣意識嗎
那為何四年前有人有親吻土地的動作呢
致 markwu
我很高興你很理性!!但是現在的問題來了....不是該吵誰身分的問題!!而是現在得先解決一個破了大洞....隨時讓台灣沉船的問題比較重要!!
看到空空如也的國庫......我不知道該哭(我的稅金)還是該笑(失心瘋!!天ㄚ!!)
至於開板的那位....如果你[覺得]真的那嚜不爽....非常簡單!!請提出檢舉並且公開彈劾!這不會有人阻止您....因為這本來也是問題之一....馬先生要解決才是!!
@actomorrow
我覺得當然事情有輕重緩急,趁著現在還沒正式上任,把該解決的小事都解決完,而不是又留著讓大家可以發揮。
@markwu
事有輕重緩急....還有55天交接!!這些事情本來就可以在55天內完成不需要多廢話!!
不過....現在提的..事關55天之後大家荷包跟肚皮的問題!!我實在不太想多廢話!!那個澹子我已經說過..會壓死人的!!不趕快先準備好....難道要等大家再度餓肚子的時候再來埋怨嗎?!不對吧?!
反正如果真的不爽到極點....簡單!!
監察院線在應該還在運作....去彈劾吧!!這樣比較快!!
BTW,我說過選前支持我的候選人,選後我會支持總統。別為了兩種標準的爭辯,又變得看不清現實。真的該立法該正常化的就趕快進行。
真正的高道德標準 就該在這時發揮作用,而不是以成熟個體脫罪,以金額數目不多脫罪,以非台灣議識脫罪。以上脫罪法,會變成 出錯的人是成熟個體就不甘馬英九的事金額數目不大,就不得提出
不標榜台灣意識,就可以不重視台灣意識
呵呵!你不能要別人不擔心啊!畢竟馬英九也是我們的總統,我不希望他又陷泥淖中。
給markwu
就是因為他是[準總統](注意喔!!我是以[準總統]稱呼....因為還沒交接)....所以我才會說....55天給他解決這些問題!!他自己會注意!!
給crazyrs
我想....你插進我的主標題內....與我的論點無關的事情+[以金額數目不多脫罪]....從李登輝先生移交給陳水扁先生4兆7千億台幣國債變成了13兆8千億國債....外加掏空等等!!我想你是否發現....你自己似乎在自打嘴巴?!
我說完了....我只對經濟議題發聲....而且我還是重複我對這個議題的個人立場(不是群體立場..別搞錯了)
[有問題請至監察院彈劾....如此簡單]
redmomo 2小時57分前發言
-----------------------------------------------------------
我是在回應這個人,以金錢額數目不大脫罪, 我想你應該也發現,我沒有自打嘴巴
而且不要學馬英九那句,"依法處理歡迎提告",這不是一個標榜高道德標準的人該做的事。
當初陳致中硬要在美國生小孩,然後丟一句 有問題請至監察院彈劾,你能接受嗎?
如果你能接受,當初你曾試著幫陳致中發聲嗎?
如果不能接受,你就該把這句話收回去!
@crazyrs
我記得當初監察院沒在運作,因為在野黨(國民黨+親民黨)反對,所以監察院長難產,而無法運行彈劾的權利。
好像到現在監察院還是無法運作~
所以 言下之意是... 陳至中如果硬要在美國生小孩,就真的有人會去彈劾? 憑哪一條?如果有請告訴 actomorrow , 有人會以類似理由去彈劾馬家兩位千金。
我建議馬總統趕快成立專案小組
先來調查前任總統的貪污
韓國也都是這樣做的,應該連同李登輝時代
不,應該調查涵蓋更久遠以前,我是覺得要就過往政府的貪污都調查一下
身為人民的我很歡迎,但問題來了要調查陳水扁兩任8年呢?
還是要調查到李登輝在任時,還是要連蔣經國時代也調查?
這標準應該誰來決定呢?是不是又要公投一下?不管怎樣牢裡多關幾個卸任總統一定很好玩!
要請立法院把法案趕快制定好公佈喔,並且好好追查,對了連爺爺是當年副總統,也要記得調查他喔 !
另外有人說
---------------------------------------------那個標準並非由法制定而是民進黨內部的標準而其他媒體作於監督之時所附加上去的標題
這我不能認同,您意思是說所以如果我沒有講說搶劫是犯罪
所以我搶劫就沒罪囉?只有當初有先說搶劫是犯罪的人去搶劫才是犯罪的?
沒認同搶劫是犯罪的人搶劫就不算犯罪嗎?邏輯怪怪地!
因為您的意思是民進黨有喊美國綠卡,所以他有是不對的
馬總統沒有喊所以他有是ok的,如果是這樣我也接受
那所有法律就修成--"有認同犯罪的人做才犯罪,沒認同是犯罪的就不犯罪"才對
我當初就是點出這些小地方希望馬總統不要因為這些小事干擾了
害我每天誤會他,以為他要把錢匯給美國人,這樣我們錢會更少不是嗎?
因為他一路走來標準都很高,我當然用高標準檢驗他
如同這個邏輯--因為他講說高標準所以我就用高標準來看
這很合理不是嗎
給 crazyrs
所以我才要打你嘴巴....這個叫做[以金錢額數目不大脫罪]??
會不會太扯了一點阿?!
給 teiria
嚴格說....本來我就[無意]加入這個議題....是某個人[說錯數字]才讓本人跳出來!!我不想管法治的這一面!!嚴格說!!那個領域我沒畢業之前....我沒資格說三道四..這是專業分際原則的規矩
如果監察院沒有[運作]....那麼監察院人事費用還是可以在政府部門預算裡面看見喔!!而且還是全額支付!!這點怎麼解釋?!
我說完了....希望民進黨人不要再當[被溫水煮熟的青蛙]
給 actomorrow
那個兩兆多的數字不是我提出來的,數字太小請跟redmomo 討論。
以數目不大脫罪,我想你是看不懂我的意思,如果你發現你打錯人嘴巴,請記得道歡!
當然我也希望其他看的懂的人幫我解釋,或者其他看不懂的人指出我那邊文詞失當造成誤解。
@actomorrow 這裡有一篇監察院人事費用的報導 2006/2 月的文章 http://news.epochtimes.com.tw/6/2/4/20846.htm 還有一篇 http://blog.udn.com/wei1751/234709
所以原因事因為監委無法確認,但是還是要一邊受理案件,可是又無監委可以處理。變成案件堆積如山,然後錢還是必須要付,維持正常運作。
所以要讓監察院可以運作,還是要廢掉監察院,就看未來馬總統怎麼作。只是如果真的廢掉監察院,那誰有彈劾權?立委嗎?
嚴格說....監察院人事任命權....在總統手上!!如果總統不認真....誰都沒辦法!!君不見前國防部長李傑為了軍購案花了多少心思?!三次要過三次卻砸在總統身上....能怨誰?!
同樣的....立法院已經[提醒]名單有些小狀況....總統依然是要硬闖..然後再怪別人不給過?!這....不先看流程先後卻去看結果?!錯的人把問題丟給[結果]而不考慮流程?!不太對吧?!
另外:致crazyrs
我的確誤認你的意思 我道歉!!
但是我說過....我不管[法規]那不是我的專業領域....我可以看[管理層]與[經濟層]但是別叫我看法律層....那超過我的專業領域!!
因此....[請照流程走]即使是法律....也是照規矩來提出相關的程序去進行....我最多只有這樣的意見!!如此而已
Yep,沒錯!所以其實監察院不能運作與軍購不能過關,不只該怪總統,也要怪在野黨,因為兩邊都各懷鬼胎啊!
重點是,我們的錢就浪費掉了!
我們的人民監察權力也被總統與在野黨一起合作浪費三年。
現在馬總統要就任了,期望這些部會能有新的氣象,不是變成之前落選立委與老人的酬庸。
我是很希望他能好好改革一下。因為所有權力(行政與立法)都在他的手。期待他的作為了。
所以....我很累!!累的原因就是在於看總統的[為人做事]....為了我女兒能有更好的環境與我老爸爸舒適祥和的家園....做了深刻的了解後決擇的!!
身為一個父親與為人之子....總統當如家人!!他不會隨便口出惡言....這是我選擇馬先生的原因!!不過..我也說過!!馬先生要是學陳先生那樣[貪婪腐敗]的話..罷免票中....會有本人的一票!!
終於找到你說的 13 兆負債的列表了!這滿厲害的。我很好奇 2000 年交接時,『只有』2兆的列表裡面包不包含目前媒體拿出來『恐嚇』的這些項目列表?
如果不包含,那真的帳可以算在民進黨頭上。如果包含,那到底實際增加多少。
忘了貼連結:
http://www.socialforce.tw/phpBB/viewtopic.php?t=20039
這些數字中,比較好期的是這項 : 民營化基金負債 1200億元
把國營事業賣掉應該是賺錢才是吧,怎麼會是負債,資料有誤還是被掏空
個人淺見:
虧錢的企業本來就比較難喊價,所以賣國營企業不一定能夠賺錢。但理論上來說,國營轉民營,經營效率會變好,只要能夠好好的監督中間的過程,百姓應該能夠得益(eg. 若台鐵轉民營,也許就能夠不再誤點,但台鐵若要賣,大概價錢不會怎麼好看)。
本來就會賺錢的國營企業,轉民營結果虧錢,那就真的可能有掏空的嫌疑。
不管價錢好不好,至少都是收入
假設全部只有換股沒有實際收入,人事成本也用不到 1200億元吧
民營化不是解決公營事業效率不彰的萬靈丹,看英國鐵路民營化的慘狀就知道了。
@Zulu 所以說是「理論上」咩。這個世界上,本來就沒有 100% 一定會靈的丹藥。
留言只是為了看(追蹤)嘴砲
+1....
讓我耿耿於懷的還是某些笨蛋根本不知道....他們快變成[溫水煮熟的青蛙]
@actomorrow一針見血。唉…
@shit8li,只想追留言的話,按右上角的「追蹤」就可以了。
@actomorrow 你真的有看過溫水煮青蛙的實驗嗎?
to Zulu
其實是故意留言,重點在 嘴砲 XD
@markwu
忘了跟你說....我做過這樣的實驗....你給我的網址位置只有文字說明....沒有結果....
下次我該把那個實驗的影片給你看看....你就會懂了!!
胡說八道,居然以別人的主打做為嚴格檢視的理由。
那麼馬英九主打的是高道德, 為什麼在綠卡事件,首長特別費,小青夫人內線脫股上面是用一般人的標準在判斷?
動不動就一切依法,如果不法歡迎提告。"一切依法"這個水準跟高道德明顯不相襯
其實當初狂打美國人議題的始祖就是陳水扁,
因為陳水扁2000年選總統時先用這種標準去檢視宋楚瑜,
所以自己才會被同樣標準檢視,
而且當初對陳致中夫妻在美國生小孩的事表達強烈反對的是深綠大老,
所以會有美國人阿公的爭議該說是陳水扁自己造成的(嘆)
至於馬唯中,我想她有中華民國身分證,也是台灣人,只是剛好是雙重國籍,
如果只將她單視為美國人也不對吧。
其實,不管是陳致中也好,馬唯中也好,
我們選的不是他們,所以該負責該受檢驗的也不是他們不是嗎?
很可惜,陳致中已經被檢驗了。
如果當初陳致中被檢驗時,能有夠你有幫忙發聲,今天馬小姐就不會被檢驗
(我記得當初有不少人幫黃睿靜發聲說在哪生小孩是孕婦的自由)
所以等到下一位總統子女被檢驗的時候,
也會有一批人說:很可惜,馬唯中已經被檢驗了,所以XXX也要被檢驗。
大家希望這麼輪迴下去就繼續吧...
這不是一個輪迴阿
這是一個普遍的標準
就跟總統不可以有雙重國籍一樣阿
每個人都要受到這種檢驗
為什麼會是一種輪迴
這個標準不是仇恨的工具
他應該是一個基本的規則
如果總統本身有雙重國籍那麼可以促使當選無效檢驗是檢驗誰?才是標準?規則又是從升起?
一人一次 就算是輪迴也好.. 至少公平點.... 不要輪到你了就不玩了,我們不能預料哪一天換綠色上台時,是不是又要受到這樣的檢驗。
如果當初沒那麼強調台灣意識或許最多是檢視總統候選人雙重國籍而已反而如果是要興師問罪總統家人或許就讓我去檢視這樣的問題是否應該用到總統其家人
@windower2
我想要表達的意思就是
總統的子女不應該去得到外國籍
這樣的觀感不好
尤其美國籍在一般的人心中代表的是一種較優越的國籍
許多人想要移民美國 因為他強大、富裕、自由
會放棄自己國籍而尋求美國籍
除非是因為某些因素逼不得已
否則大部分都是因為自己國家的條件沒有美國好
所以願意去接受美國籍
父母都是給孩子最好的
所以給自己孩子美國籍某種程度上隱含了對台灣沒有信心這個事實
這個邏輯跟標準我想是這樣來的吧
無論哪一黨
今天一邊當總統 一邊幫自己的孩子辦美國籍
台灣的人民要怎麼信任這個領導人?
你可能會覺得這種東西都是泛綠的意識形態作祟
都是因為泛綠自己這樣檢驗別人
所以別人才會這樣檢驗泛綠
可是你可以跟我講這個標準哪裡錯了嗎?
如果他沒錯 用在每一個人身上有什麼不妥嗎?
一樣標準一樣檢驗,不是嗎?為什麼要再文字裡面做文章。
奇怪了. 陳致中在美國唸書這麼久, 甚至還差點找工作定居.
難道都沒用到隨扈嗎 ? 綠綠的譴責跑去哪邊了 ?
從上面的邏輯來看
陳致中沒有雙重國籍的問題
他不是美國人
你真的有想清楚這個問題嗎?
會派隨扈給總統的家人
理論上是因為國家安全的需要
所以派給馬唯中應該是一樣的道理
從這個角度來看
說真的 應該還是要派隨扈
結果最後還是回到基本點, 而不是想辦法把兩個問題炒在一起, 當作大雜鍋來煮.
1. 總統子女是否該有外國國籍: 這個已經討論過不少了.
2. 總統子女人在國外時是否應該派隨扈: 這個陳致中已經用了好幾年... 還有啥好講的 ?
原po想討論的問題不一樣吧
他想討論的是有外國籍的而不只是住在國外的
讓我搞清楚一件事情.
現在的重點還是在於 "馬英九的女兒是台灣人, 但是多了一個美國國籍, 就不可以被當人看" ?
重點在於
你有了中華民國國籍
為什麼又要當美國公民?
你又想要享有中華民國的福利
又想要國外的國籍
這樣的心態就很可議
原PO想講得是這個
至於派隨扈
我覺得跟這個沒關係
甚至只要他是中華民國國民
就一定要強迫派隨扈給他
反而如果他只有美國籍 還不好意思強迫他
因為派隨扈牽涉國家安全的問題
應該不算是一種福利 反而算一種義務
所以:
1. 隨扈的問題不用討論. 這個是必要的.
2. 馬英九女兒是不是有權利保持自己的美國國籍, 這才是目前綠綠們的重點.
他有權利這也沒什麼好討論的
要討論的是他拿美國籍的心態
馬英九女兒出生就擁有台灣跟美國的國籍.
所以你想討論的就變成是 "馬唯中不放棄美國國籍的心態" ?
還是重點是 "馬英九當初怎麼會讓女兒擁有美國國籍" 的心態 ?
馬唯中是馬英九和周美青在國外求學時出生的,
所以會有美國籍,
這個沒有什麼心態問題吧?
記得好像不只是這樣
就算出生在美國
好像每一段固定時間都要去維持
詳細我也不太清楚 我也不太敢說
@chiang
我覺得應該討論的是後者
只要出生在美國,除非主動放棄,
美國國籍是永遠存在的。
你說的固定時間要維持指的是護照,
未成年的小孩護照期限是5年。
馬英九當初怎麼會讓女兒擁有美國國籍?
是因為他們那時在國外求學,周美青那時還要兼三份差維持生計,
要他們特地飛回來生小孩,也太強人所難了。
為什麼你們老是喜歡在什麼人什麼人裏躦。
保護馬惟中乃因為她是馬統總,台灣元首的女兒。可不可拜託你,思想的領域大一點。就像"台灣人" 不同等於"民進黨人"。
"台灣人"指的是愛護台灣在這片土地,珍惜並且願意和其他島民一起努力在世界發光的人。
"台灣人"可以是任何的膚色,操任何的口音,來自不同的地區。
只要他願意珍惜這塊土地和愛在這塊土地上生活的人。
白皮膚的羅慧夫,馬階博士,門諾醫院的馬素珊和魏海蓮,我會說他們是台灣人。
而台灣生的陳水扁,我還真會懷疑他苦毒台灣百姓的方式,倒底是不是台灣人。
請你格局大一點,別一天倒晚鬥雙小眼,在那裏看別人是什麼人。
給你 + 1
你這個問題說的很好阿
我也覺得國籍這個問題並不是什麼嚴重的問題
有的人就算不是中華民國國民
他們對中華民國付出的遠比你我都多
保護馬唯中的
我提出另一個觀點吧:這次總統選舉,美國派了兩個航母來台海週邊。我知道這樣講很沒志氣,不過如果有一天中國打過來的話,我們的國軍可能撐不了一個月,最後還是要靠美國派兵來救。
如果你今天說:「我不要用我繳的稅保護美國人。」明天你哪有資格要求美國納稅人,用他們繳的稅來保護台灣人?台灣人花錢保護一個美國人,美國人花錢保護台灣2300萬人,我覺得這個deal,很划算。
有些左派可能罵我是美帝走狗。管他的,台灣安全現在就是靠美國保護,這是現實。
我推這篇文章。
沒錯,同樣的邏輯,為什麼美國人要來保護台灣人?
@derekhsu
其實我覺得只要立下慣例即可!
如果當初大家罵陳水扁要當美國人的阿公,那麼沒道理現在就要可以讓馬英九當美國人的爸爸。
這是要好好解決的!如果大家允許,那麼請之前刻意炒作的媒體與政客跟陳水扁道歉,如果大家不允許,那麼馬就任前或許他要思考怎麼解決這件事。
並且讓這件事的解決方式成為慣例。
大家好好思考,當初怎麼罵,要求陳水扁,用相同的標準來審視就可以。
我個人是贊成他女兒保有自己國籍的,但是馬英九必須要簽下正式白紙黑字的切結書(雖然不一定有用)幫他自己與女兒擔保,在女兒與國家安全間,以國家安全優先。
後面上任總統比照辦理!
至於周美青夫人的法務處長,我建議還是辭職(留職停薪都不可),以作到利益迴避。
fauzty 美國派兵過來 不是真的為了台灣,他們也為了自已的利益(例如軍購,我們的半導體產業)
而且美國人花錢保護2300萬人民,我們花錢保護美國人這個說法很怪
有沒有辦法
美國人花錢保護2300萬人民,我們不必花錢保護美國人?
一直以來都不需要花錢保護美國人... 為什麼為了阿九就可以有這麼多說辭。
其實以前也不是沒有花錢啦
以前是買武器軍火採購
只是沒有講出來
我覺得這樣很好台灣越民主自由
大家就把這些事情講清楚
我甚至可以同意每年固定繳多少錢給美國
抽調多少人員跟美軍一起受訓
只要能保衛守護我心愛的台灣
很多事情只要法治訂下來
相信在馬總統英明領導下
台灣一定很棒,今天股市就大漲了耶
只要馬總統能讓台灣安全+經濟成長
我一定支持他再連任
馬先生當總統,她女兒有什麼必要放棄美國籍?她將來要嫁人!她沒權利選擇她將來嗎?別扯這種事了!
那藍營又憑什麼當初要求陳總統未出世的孫子不能當美國人?
擺明了是雙重標準準嘛
還不只這樣
還得付給美國人的立委薪水
倒不如 敦請馬總統思考一下台灣成為美國一州的可能性吧
我是作者我希望大家有完整看完全文
我只是期盼以下幾件事並綜合大家以上意見
1-總統家人及親屬是有法律定出來的規範的
沒道理馬總統就可以除外,不然就立院修法但以後所有總統標準都一樣
2-如果馬千金可以保有美國籍,好,我也同意!
但馬總統及當初所有罵其他人這樣做的人
請出來公開道歉,因為很明顯這邏輯是有問題的
3-我當然贊成台灣變成美國一州
那不好意思要先公投通過,並且敦請馬總統
跟美國人好好談好,讓美國人好好保護我們
並且維護台灣利益,這點我舉雙手贊成
如能做到我會支持馬總統再連任一次
但我不能接受馬總統再這邊當總統
他女兒竟然拿美國護照
4-至於美國人保護我們,我們保不保護美國人問題
只要講好我個人沒有意見,但一樣請依循法律條文來規範
美國人也很狡猾,請用法律定下來,如果她們願意保護台灣
別說派保鏢保護馬千金,我自己拿槍都去保護美國人
但請先幫我辦美國綠卡,我第一個願意去美國服役
打仗都無所謂
5-周美青女士最好還是離開原職位
我是為馬總統好,這樣可以省掉很多利益迴避問題
以免為難馬總統,但我同樣不反對只要動用現在多數國會
請先修改法律我也可以同意
不然現在法條就寫的很清楚
我個人不想看到馬總統違法
謝謝大家寶貴的討論意見喔
我就喜歡台灣這樣的自由,真好!
是... 阿九的事都叫人家不要扯..
想想當初阿扁不就是被人家這樣扯到整個人爛掉...
總統這個位置已經被搞臭掉了.. 要坐上去就要有這樣的體悟!
@nethome
雙重標準你有聽說過嗎?就是在說你。你的言論令人做噁。
您指明我,我就必需回應你,不然不想回應: 過去式 = 現在進行式! 真是好邏輯!
馬英九的災難才要開始!
看看有多少過氣的老人一次湧出來要分杯羹了
加油吧!馬總統,看你怎麼分
對於我是雙重標準的指控!我必需再次回應,說清楚些:
現在進行式:陳先生現在是總統!他的兒子跟媳婦都在台灣上班!刻意跑去去美國生孩子!
是值得被評論的事,但是不是被禁止的事!因為這是陳致中先生要決定的事!
他們決定回來台灣生下孩子,不管任何理由!是他選擇的自由!沒有人能阻止他!
過去式 :馬先生夫婦20多年前在美國求學結婚,在美國生下孩子,自然擁有美國籍!
大家是覺得馬先生要刻意回台灣生孩子才叫對嗎?
講白一點!馬先生連能不能回台灣工作都還是未知數!更別說當蔣經國翻譯!
國民黨副秘書長,台北市長!當中華民國總統!
據我了解
所謂強調台灣意識始終是民進黨的主題
所以才會有陳水扁不能當美國人的阿公這樣的標準與評論
為何要把民進黨的標準套用到國民黨執政者身上
相反的從馬英九身上是看到台灣精神的彰顯
只要生活在台灣
為這塊土地打拼的人都是台灣人
@nethome @windower2 你有看到矛盾的地方了嗎?
基本上,台面上藍營政客與媒體都是以高標準來看待陳水扁,不管是『過程』,還是『結果』,不管是『現在』,還是『過去』,我覺得這是好事。
但是面對馬英九時,一切變得不重要。
其實我建議大家用相同方法來對待馬英九總統,至於要是覺得不合理,我的想法跟 @teiria 一樣,我不反對動用國會立法來將這樣的事情合理化或是合法化。
不管如何,至少未來有個可以遵循的慣例或是法規。
如果你這時候還是扯因為陳水扁如何如何所以他不能如何如何,因為馬英九這樣這樣,所以他可以這樣這樣。
那很難讓原本就不信任馬總統的人信服,因為沒有一個共同的標準。
別誤會,我可不是刻意要挑馬毛病,而是陳水扁總統犯過的錯,別再發生在馬英九總統身上了!
*.您點名我,我回答您,看清楚我說什麼再說吧!
同 nethome +1
@nethome 又變得你不想回答了。你也看清楚我裡面的回答吧!這麼衝。
我寫『基本上,台面上藍營政客與媒體都是以高標準來看待陳水扁,不管是『過程』,還是『結果』,不管是『現在』,還是『過去』,我覺得這是好事。』
所以不管過去式,現在式,當了總統,該放棄的既得利益,該被承認的既得利益,都該被檢驗。
如果不合理,那麼請立法:『中華民國總統的子女,不受公務人員關係人限制,可以自由選擇自己之國籍』我都覺得很好。
http://law.moj.gov.tw/Scripts/Query4A.asp?FullDoc=all&Fcode=I0070008
有哪邊說關於子於為外國國籍則如何如何?
找出來?(我正在找)
@windower2 拜託請你好好找,如果找的到,那就立法修改。找不到,就只有這件事,我真的呼籲藍營媒體跟政客向陳水扁道歉。
謝謝你找相關資料。
請仔細看我剛剛所說的
那個標準並非由法制定
而是民進黨內部的標準
而其他媒體作於監督之時
所附加上去的標題
http://law.moj.gov.tw/Scripts/Query4A.asp?FullDoc=all&Fcode=D0030022
國籍法施行細則
@windower2 其實我沒辦法說這件事『對』或『錯』,但是只有標準一致,才能變成總統政權交接時要檢驗事項慣例。
如果當初藍營政客與媒體,都是這樣批評,或用人民觀感來主導這件事的發展,總統孫子與子女不能是美國人。
我覺得就應該讓他法制化或是合理化。
這樣會來才不會又被翻起來談,變成馬英九的包袱。
傷腦筋,你們真的覺得我在針對馬英九嗎?我只是希望這樣的鳥事,別再發生在馬英九總統與未來總統身上。
並非如此
只是覺得這樣的問題在之前就有人提過
但是對於此
的確可以如此去做相對處裡
但是相對是否該如此重要何在?
上任後如果主要都在吵這塊
或許不是你我所想的
畢竟看到4藍委事件
那種把事擴大的行為
實在是歷歷在目
@windower2 馬有兩個方法可以選:
1. 盡力讓之前藍營質疑陳水扁家族的所有問題,不在發生在自己身上,該避的就避,該立法補救的就補救。我再次強調,不反對他動用立法權解決。但是必須足以當成以後對待總統的標準。
2. 他也可以盡力撇清之前藍贏自己說過的話與用過的標準,一切以馬的標準為標準。反正全部都不一樣,只要相同事情發生在馬英九身上,就是不一樣。
我這樣講,沒有在『擴大』吧?
這樣可以讓沒投他的 5百多萬票,更信任他。至少我就會更信任他。
我還是覺得很難討論,因為似乎該有的建議都被視為在打擊馬英九總統。反正你們高興就好,發言到此了。
我說過了:『能避就避』,別讓發生在阿扁身上的問題,繼續發生在馬英九身上。
雖然這話題早就被吵爛了.......
"美國人的阿公"這個詞是2000年大選, 陳水扁方面創造出來打宋楚瑜張昭雄的,
( http://www.ettoday.com/2006/11/28/91-2021367.htm )
自己搬磚頭砸自己腳有什麼好抱怨的?
藍營痛罵陳水扁? 還好吧, 我只記得藍營是一片幸災樂禍看好戲的態度,
(拜託, 藍營巴不得他們在美國生, 以後多好炒話題)
是綠營自己在唉聲嘆氣. 柯建銘連"我們去美國把他們抓回來"這種話都說出來了,
柯建銘是藍色的嗎?
http://forum.slime.com.tw/thread192613.html
呂秀蓮也特別到場喊話,「黃睿靚應該快回台灣生產,現在回來生,會得到很多人祝福」。
柯建銘坦言,他跟黃睿靚的父親黃百祿也有點交情,會設法請黃百祿去勸勸女兒,「叫小兩口不要那麼堅持,只想到自己」。
陳明文批評,中南部鄉親把挺扁等同愛台灣,「結果陳總統子女竟然自己對台灣沒信心,要在美國生!」
趙永清也直言,「該回來生就要回來,第一家庭不能用普通家庭看待,不然怎叫第一家庭?」
謝長廷則說,選戰將近,各種爭議看在支持者眼中,「心裡一定在淌血」,應能避就避。
@godzila mmm ... 那我想的確不必跟陳總統道歉。
就如同godzila所說的
"美國人的阿公"這個詞是2000年大選, 陳水扁方面創造出來打宋楚瑜張昭雄的,
( http://www.ettoday.com/2006/11/28/91-2021367.htm )
自己搬磚頭砸自己腳有什麼好抱怨的?
那麼?還能怪誰呢?
這樣的話題似乎早有定論
這是否影響選情?
可能只有在部分縣區才有所有影響吧..
綠色執政8年 .... 已經多了""" 兩 兆 多 """的國債
你 還會在乎這一點點小錢嗎??
可悲的台灣人 ...... 一輩子 還不完的債
就因為為陳水扁總統做的不好,所以才要讓馬英九總統來收拾,但是你希望他在收拾的過程中被這些小事纏身嗎?
早日搞清楚,不管是不是動用國會立法,我都覺得可以。
但是藍營的媒體與政客,對於作美國人阿公這件事,該道歉的請他們道歉,還他個公道。
不是兩兆多....草估約計[八兆七千億]額外負債....內有[軍備競賽]+[國民保險給付]+[決策錯誤導致之損失]等等...族繁不及備載!!
然後根據本年度的總預算支出[按理]應有[四兆]左右之應用經費(稅金收回來準備給政府使用的經費)竟然[確定]空空如也!!
我非常憂慮的事情是....愛台灣的[民進黨]執政團隊除了掏空國庫之外....更掏空本年度[稅基收入]的話..那就不是一句[該死]可以解決了!!你們知道這代表什麼事情會發生嗎?!
那表示本年度的政府一毛錢都沒有?!這.....該給個合理交代喔!!不是去追人家身分就可以解決了!!
@actomorrow 該查啊!如果真的查出來是目前民進黨政府掏空,該判刑的就判刑,立下以後總統輪替的交接範例。
我真的建議一定要好好調查。
這是小錢 大錢的問題嗎
國民黨就不強調台灣意識嗎
那為何四年前有人有親吻土地的動作呢
致 markwu
我很高興你很理性!!但是現在的問題來了....不是該吵誰身分的問題!!而是現在得先解決一個破了大洞....隨時讓台灣沉船的問題比較重要!!
看到空空如也的國庫......我不知道該哭(我的稅金)還是該笑(失心瘋!!天ㄚ!!)
至於開板的那位....如果你[覺得]真的那嚜不爽....非常簡單!!請提出檢舉並且公開彈劾!這不會有人阻止您....因為這本來也是問題之一....馬先生要解決才是!!
@actomorrow
我覺得當然事情有輕重緩急,趁著現在還沒正式上任,把該解決的小事都解決完,而不是又留著讓大家可以發揮。
@markwu
事有輕重緩急....還有55天交接!!這些事情本來就可以在55天內完成不需要多廢話!!
不過....現在提的..事關55天之後大家荷包跟肚皮的問題!!我實在不太想多廢話!!那個澹子我已經說過..會壓死人的!!不趕快先準備好....難道要等大家再度餓肚子的時候再來埋怨嗎?!不對吧?!
反正如果真的不爽到極點....簡單!!
監察院線在應該還在運作....去彈劾吧!!這樣比較快!!
BTW,我說過選前支持我的候選人,選後我會支持總統。別為了兩種標準的爭辯,又變得看不清現實。真的該立法該正常化的就趕快進行。
真正的高道德標準 就該在這時發揮作用,而不是以成熟個體脫罪,以金額數目不多脫罪,以非台灣議識脫罪。
以上脫罪法,會變成
出錯的人是成熟個體就不甘馬英九的事
金額數目不大,就不得提出
不標榜台灣意識,就可以不重視台灣意識
@actomorrow
呵呵!你不能要別人不擔心啊!畢竟馬英九也是我們的總統,我不希望他又陷泥淖中。
給markwu
就是因為他是[準總統](注意喔!!我是以[準總統]稱呼....因為還沒交接)....所以我才會說....55天給他解決這些問題!!他自己會注意!!
給crazyrs
我想....你插進我的主標題內....與我的論點無關的事情+[以金額數目不多脫罪]....從李登輝先生移交給陳水扁先生4兆7千億台幣國債變成了13兆8千億國債....外加掏空等等!!我想你是否發現....你自己似乎在自打嘴巴?!
我說完了....我只對經濟議題發聲....而且我還是重複我對這個議題的個人立場(不是群體立場..別搞錯了)
[有問題請至監察院彈劾....如此簡單]
綠色執政8年 .... 已經多了""" 兩 兆 多 """的國債
你 還會在乎這一點點小錢嗎??
可悲的台灣人 ...... 一輩子 還不完的債
-----------------------------------------------------------
我是在回應這個人,以金錢額數目不大脫罪, 我想你應該也發現,我沒有自打嘴巴
而且不要學馬英九那句,"依法處理歡迎提告",這不是一個標榜高道德標準的人該做的事。
當初陳致中硬要在美國生小孩,然後丟一句 有問題請至監察院彈劾,你能接受嗎?
如果你能接受,當初你曾試著幫陳致中發聲嗎?
如果不能接受,你就該把這句話收回去!
@crazyrs
我記得當初監察院沒在運作,因為在野黨(國民黨+親民黨)反對,所以監察院長難產,而無法運行彈劾的權利。
好像到現在監察院還是無法運作~
所以 言下之意是...
actomorrow , 有人會以類似理由去彈劾馬家兩位千金。
陳至中如果硬要在美國生小孩,就真的有人會去彈劾?
憑哪一條?
如果有請告訴
我建議馬總統趕快成立專案小組
先來調查前任總統的貪污
韓國也都是這樣做的,應該連同李登輝時代
不,應該調查涵蓋更久遠以前,我是覺得要就過往政府的貪污都調查一下
身為人民的我很歡迎,但問題來了要調查陳水扁兩任8年呢?
還是要調查到李登輝在任時,還是要連蔣經國時代也調查?
這標準應該誰來決定呢?是不是又要公投一下?不管怎樣牢裡多關幾個卸任總統一定很好玩!
要請立法院把法案趕快制定好公佈喔,並且好好追查,對了連爺爺是當年副總統,也要記得調查他喔 !
另外有人說
---------------------------------------------
那個標準並非由法制定
而是民進黨內部的標準
而其他媒體作於監督之時
所附加上去的標題
這我不能認同,您意思是說所以如果我沒有講說搶劫是犯罪
所以我搶劫就沒罪囉?只有當初有先說搶劫是犯罪的人去搶劫才是犯罪的?
沒認同搶劫是犯罪的人搶劫就不算犯罪嗎?邏輯怪怪地!
因為您的意思是民進黨有喊美國綠卡,所以他有是不對的
馬總統沒有喊所以他有是ok的,如果是這樣我也接受
那所有法律就修成--"有認同犯罪的人做才犯罪,沒認同是犯罪的就不犯罪"才對
我當初就是點出這些小地方希望馬總統不要因為這些小事干擾了
害我每天誤會他,以為他要把錢匯給美國人,這樣我們錢會更少不是嗎?
因為他一路走來標準都很高,我當然用高標準檢驗他
如同這個邏輯--因為他講說高標準所以我就用高標準來看
這很合理不是嗎
給 crazyrs
不是兩兆多....草估約計[八兆七千億]額外負債....內有[軍備競賽]+[國民保險給付]+[決策錯誤導致之損失]等等...族繁不及備載!!
所以我才要打你嘴巴....這個叫做[以金錢額數目不大脫罪]??
會不會太扯了一點阿?!
給 teiria
嚴格說....本來我就[無意]加入這個議題....是某個人[說錯數字]才讓本人跳出來!!我不想管法治的這一面!!嚴格說!!那個領域我沒畢業之前....我沒資格說三道四..這是專業分際原則的規矩
如果監察院沒有[運作]....那麼監察院人事費用還是可以在政府部門預算裡面看見喔!!而且還是全額支付!!這點怎麼解釋?!
我說完了....希望民進黨人不要再當[被溫水煮熟的青蛙]
給 actomorrow
那個兩兆多的數字不是我提出來的,數字太小請跟redmomo 討論。
以數目不大脫罪,我想你是看不懂我的意思,如果你發現你打錯人嘴巴,請記得道歡!
當然我也希望其他看的懂的人幫我解釋,或者其他看不懂的人指出我那邊文詞失當造成誤解。
@actomorrow 這裡有一篇監察院人事費用的報導 2006/2 月的文章 http://news.epochtimes.com.tw/6/2/4/20846.htm 還有一篇 http://blog.udn.com/wei1751/234709
所以原因事因為監委無法確認,但是還是要一邊受理案件,可是又無監委可以處理。變成案件堆積如山,然後錢還是必須要付,維持正常運作。
所以要讓監察院可以運作,還是要廢掉監察院,就看未來馬總統怎麼作。只是如果真的廢掉監察院,那誰有彈劾權?立委嗎?
給markwu
嚴格說....監察院人事任命權....在總統手上!!如果總統不認真....誰都沒辦法!!君不見前國防部長李傑為了軍購案花了多少心思?!三次要過三次卻砸在總統身上....能怨誰?!
同樣的....立法院已經[提醒]名單有些小狀況....總統依然是要硬闖..然後再怪別人不給過?!這....不先看流程先後卻去看結果?!錯的人把問題丟給[結果]而不考慮流程?!不太對吧?!
另外:致crazyrs
我的確誤認你的意思 我道歉!!
但是我說過....我不管[法規]那不是我的專業領域....我可以看[管理層]與[經濟層]但是別叫我看法律層....那超過我的專業領域!!
因此....[請照流程走]即使是法律....也是照規矩來提出相關的程序去進行....我最多只有這樣的意見!!如此而已
@actomorrow
Yep,沒錯!所以其實監察院不能運作與軍購不能過關,不只該怪總統,也要怪在野黨,因為兩邊都各懷鬼胎啊!
重點是,我們的錢就浪費掉了!
我們的人民監察權力也被總統與在野黨一起合作浪費三年。
現在馬總統要就任了,期望這些部會能有新的氣象,不是變成之前落選立委與老人的酬庸。
我是很希望他能好好改革一下。因為所有權力(行政與立法)都在他的手。期待他的作為了。
所以....我很累!!累的原因就是在於看總統的[為人做事]....為了我女兒能有更好的環境與我老爸爸舒適祥和的家園....做了深刻的了解後決擇的!!
身為一個父親與為人之子....總統當如家人!!他不會隨便口出惡言....這是我選擇馬先生的原因!!不過..我也說過!!馬先生要是學陳先生那樣[貪婪腐敗]的話..罷免票中....會有本人的一票!!
@actomorrow
終於找到你說的 13 兆負債的列表了!這滿厲害的。我很好奇 2000 年交接時,『只有』2兆的列表裡面包不包含目前媒體拿出來『恐嚇』的這些項目列表?
如果不包含,那真的帳可以算在民進黨頭上。如果包含,那到底實際增加多少。
忘了貼連結:
http://www.socialforce.tw/phpBB/viewtopic.php?t=20039
這些數字中,比較好期的是這項 : 民營化基金負債 1200億元
把國營事業賣掉應該是賺錢才是吧,怎麼會是負債,資料有誤還是被掏空
個人淺見:
虧錢的企業本來就比較難喊價,所以賣國營企業不一定能夠賺錢。但理論上來說,國營轉民營,經營效率會變好,只要能夠好好的監督中間的過程,百姓應該能夠得益(eg. 若台鐵轉民營,也許就能夠不再誤點,但台鐵若要賣,大概價錢不會怎麼好看)。
本來就會賺錢的國營企業,轉民營結果虧錢,那就真的可能有掏空的嫌疑。
不管價錢好不好,至少都是收入
假設全部只有換股沒有實際收入,人事成本也用不到 1200億元吧
民營化不是解決公營事業效率不彰的萬靈丹,看英國鐵路民營化的慘狀就知道了。
@Zulu 所以說是「理論上」咩。這個世界上,本來就沒有 100% 一定會靈的丹藥。
留言只是為了看(追蹤)嘴砲
+1....
讓我耿耿於懷的還是某些笨蛋根本不知道....他們快變成[溫水煮熟的青蛙]
@actomorrow一針見血。唉…
@shit8li,只想追留言的話,按右上角的「追蹤」就可以了。
@actomorrow 你真的有看過溫水煮青蛙的實驗嗎?
溫水煮青蛙to Zulu
其實是故意留言,重點在 嘴砲 XD
@markwu
忘了跟你說....我做過這樣的實驗....你給我的網址位置只有文字說明....沒有結果....
下次我該把那個實驗的影片給你看看....你就會懂了!!
胡說八道,居然以別人的主打做為嚴格檢視的理由。
那麼馬英九主打的是高道德, 為什麼在綠卡事件,首長特別費,小青夫人內線脫股上面是用一般人的標準在判斷?
動不動就一切依法,如果不法歡迎提告。
"一切依法"這個水準跟高道德明顯不相襯
其實當初狂打美國人議題的始祖就是陳水扁,
因為陳水扁2000年選總統時先用這種標準去檢視宋楚瑜,
所以自己才會被同樣標準檢視,
而且當初對陳致中夫妻在美國生小孩的事表達強烈反對的是深綠大老,
所以會有美國人阿公的爭議該說是陳水扁自己造成的(嘆)
至於馬唯中,我想她有中華民國身分證,也是台灣人,只是剛好是雙重國籍,
如果只將她單視為美國人也不對吧。
其實,不管是陳致中也好,馬唯中也好,
我們選的不是他們,所以該負責該受檢驗的也不是他們不是嗎?
很可惜,陳致中已經被檢驗了。
如果當初陳致中被檢驗時,能有夠你有幫忙發聲,今天馬小姐就不會被檢驗
(我記得當初有不少人幫黃睿靜發聲說在哪生小孩是孕婦的自由)
所以等到下一位總統子女被檢驗的時候,
也會有一批人說:很可惜,馬唯中已經被檢驗了,所以XXX也要被檢驗。
大家希望這麼輪迴下去就繼續吧...
這不是一個輪迴阿
這是一個普遍的標準
就跟總統不可以有雙重國籍一樣阿
每個人都要受到這種檢驗
為什麼會是一種輪迴
這個標準不是仇恨的工具
他應該是一個基本的規則
如果總統本身有雙重國籍
那麼可以促使當選無效
檢驗是檢驗誰?才是標準?
規則又是從升起?
一人一次 就算是輪迴也好.. 至少公平點....
不要輪到你了就不玩了,我們不能預料哪一天換綠色上台時,是不是又要受到這樣的檢驗。
如果當初沒那麼強調台灣意識
或許最多是檢視總統候選人雙重國籍而已
反而如果是要興師問罪總統家人
或許就讓我去檢視這樣的問題是否應該用到總統其家人
@windower2
我想要表達的意思就是
總統的子女不應該去得到外國籍
這樣的觀感不好
尤其美國籍在一般的人心中代表的是一種較優越的國籍
許多人想要移民美國 因為他強大、富裕、自由
會放棄自己國籍而尋求美國籍
除非是因為某些因素逼不得已
否則大部分都是因為自己國家的條件沒有美國好
所以願意去接受美國籍
父母都是給孩子最好的
所以給自己孩子美國籍某種程度上隱含了對台灣沒有信心這個事實
這個邏輯跟標準我想是這樣來的吧
無論哪一黨
今天一邊當總統 一邊幫自己的孩子辦美國籍
台灣的人民要怎麼信任這個領導人?
你可能會覺得這種東西都是泛綠的意識形態作祟
都是因為泛綠自己這樣檢驗別人
所以別人才會這樣檢驗泛綠
可是你可以跟我講這個標準哪裡錯了嗎?
如果他沒錯 用在每一個人身上有什麼不妥嗎?
一樣標準一樣檢驗,不是嗎?為什麼要再文字裡面做文章。
奇怪了. 陳致中在美國唸書這麼久, 甚至還差點找工作定居.
難道都沒用到隨扈嗎 ? 綠綠的譴責跑去哪邊了 ?
從上面的邏輯來看
陳致中沒有雙重國籍的問題
他不是美國人
你真的有想清楚這個問題嗎?
會派隨扈給總統的家人
理論上是因為國家安全的需要
所以派給馬唯中應該是一樣的道理
從這個角度來看
說真的 應該還是要派隨扈
結果最後還是回到基本點, 而不是想辦法把兩個問題炒在一起, 當作大雜鍋來煮.
1. 總統子女是否該有外國國籍: 這個已經討論過不少了.
2. 總統子女人在國外時是否應該派隨扈: 這個陳致中已經用了好幾年... 還有啥好講的 ?
原po想討論的問題不一樣吧
他想討論的是有外國籍的而不只是住在國外的
讓我搞清楚一件事情.
現在的重點還是在於 "馬英九的女兒是台灣人, 但是多了一個美國國籍, 就不可以被當人看" ?
重點在於
你有了中華民國國籍
為什麼又要當美國公民?
你又想要享有中華民國的福利
又想要國外的國籍
這樣的心態就很可議
原PO想講得是這個
至於派隨扈
我覺得跟這個沒關係
甚至只要他是中華民國國民
就一定要強迫派隨扈給他
反而如果他只有美國籍 還不好意思強迫他
因為派隨扈牽涉國家安全的問題
應該不算是一種福利 反而算一種義務
所以:
1. 隨扈的問題不用討論. 這個是必要的.
2. 馬英九女兒是不是有權利保持自己的美國國籍, 這才是目前綠綠們的重點.
他有權利這也沒什麼好討論的
要討論的是他拿美國籍的心態
馬英九女兒出生就擁有台灣跟美國的國籍.
所以你想討論的就變成是 "馬唯中不放棄美國國籍的心態" ?
還是重點是 "馬英九當初怎麼會讓女兒擁有美國國籍" 的心態 ?
馬唯中是馬英九和周美青在國外求學時出生的,
所以會有美國籍,
這個沒有什麼心態問題吧?
記得好像不只是這樣
就算出生在美國
好像每一段固定時間都要去維持
詳細我也不太清楚 我也不太敢說
@chiang
我覺得應該討論的是後者
只要出生在美國,除非主動放棄,
美國國籍是永遠存在的。
你說的固定時間要維持指的是護照,
未成年的小孩護照期限是5年。
馬英九當初怎麼會讓女兒擁有美國國籍?
是因為他們那時在國外求學,周美青那時還要兼三份差維持生計,
要他們特地飛回來生小孩,也太強人所難了。
為什麼你們老是喜歡在什麼人什麼人裏躦。
保護馬惟中乃因為她是馬統總,台灣元首的女兒。
可不可拜託你,思想的領域大一點。
就像"台灣人" 不同等於"民進黨人"。
"台灣人"指的是愛護台灣在這片土地,珍惜並且願意和其他島民一起努力在世界發光的人。
"台灣人"可以是任何的膚色,操任何的口音,來自不同的地區。
只要他願意珍惜這塊土地和愛在這塊土地上生活的人。
白皮膚的羅慧夫,馬階博士,門諾醫院的馬素珊和魏海蓮,我會說他們是台灣人。
而台灣生的陳水扁,我還真會懷疑他苦毒台灣百姓的方式,倒底是不是台灣人。
請你格局大一點,別一天倒晚鬥雙小眼,在那裏看別人是什麼人。
給你 + 1
你這個問題說的很好阿
我也覺得國籍這個問題並不是什麼嚴重的問題
有的人就算不是中華民國國民
他們對中華民國付出的遠比你我都多
保護馬唯中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