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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cj 於2年2個月前貼文
國安人員執勤時穿著特定參選人背心並非其國家課以之業務範圍,至為明確,絕不能以「上級命令」為藉口逃避個人黨國不分的責任。如果公務員(特別是可配備武裝的)是這種不經大腦判斷就行事的人,這種公務員絕不適任!因此,本事件至少應予解除其公務員資格之處分,才能警惕其他公務員恪守馬總統經常訓示的「依法行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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