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院11月3日朝野協商達成共識,將在「食品衛生管理法」修法中明訂「內臟、絞肉、脊髓、腦、頭骨以及眼睛等部位」禁止進口(見文末)。但是如此一來將抵觸「台美協議」,於是由國民黨孔文吉委員於11月11日提出新版本(見上圖),取消「內臟、絞肉、脊髓、腦、頭骨以及眼睛等部位」禁止項目,僅以「逐批查驗」、「派員前往輸出國實地查核」等字眼,企圖魚目混珠,實際上等於完全開放,其心可誅!請大家每天打一通電話,到連署孔文吉委員版本的22位立委辦公室,表達您的抗議!要求撤回提案連署!
源自:pfge's blog
文章留言規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