歡迎來到funP推推王!
您可以透過網站導覽快速上手,或參考使用手冊中的新手上路,了解更多關於推推王的秘辛唷!
妳文章裡面都說了表達你的意見,無論你的意見是什麼
難道不領不是一種意見嗎?
還是跟著民進黨起舞才能算意見?
誰跟您說您不能別在funp發表意見? 誰跟您說您不能別在funp發表意見告訴別人不要領公投票? 您要表達意見就在自己的部落格好好寫嘛! 不是嗎? 不需要講"還是跟著民進黨起舞才能算意見?"這種氣話,不是嗎? 你說還是跟著民進黨起舞才能算意見? 我們說還是跟著國民黨起舞才能算意見? 有意義嗎? 大家來告訴大家自己的想法才有意義,不是嗎?
公投不能輸
告訴我,我為什麼要領公投票?難道不想領公投票就不是一種自由的選擇?不想領公投票難道就不是一種意見表達?既然這一切用血、淚換來自由的歷史並不很遙遠,那麼也請尊重不領公投票的自由。
是沒錯,被別人欺負的時候默不作聲,也是一種意見的表達。但旁觀者會覺得:你沒有尋求解決,表示你也同意被欺負,那繼續被欺負不是活該嗎?
那又如何?這也是我的自由。
而且,默不作聲不代表沒有尋求解決。如果在民主法治的社會,這並不表示可以隨意被欺負。
我從來都不認為在被欺負時大聲嚷嚷有什麼用。如果這個世界有正義,被欺負的現象早就該消失了。既然還是持續被欺負,一直在大聲嚷嚷只會讓其他人更加看不起。我寧可努力累積實力,在有足夠能力時,將以往所受到的不平等待遇一次討回來。
我會給MIFFY一個擁抱與鼓舞,不管你們喜不喜歡噓我!!
台灣何時變的那麼的惡毒、污穢、只有敵友關係跟對立了??台灣的溫柔、敦厚都到哪裡去了?!為了一個選舉要不要公投票有必要要「干涉」甚至「強迫」他人嗎??
默不做聲不代表我們這些人沒有意見!!但是錯誤的決策比貪污還嚴重!你們沒感覺嗎??
真是夠了。
默不作聲就是沒意見啊!不然你有什麼意見?畢竟公投就是問你意見,結果你不回答嘛!
幹麻隨著國民黨起舞?
默不作聲本來就是沒水準的行為,不然也不會有國家(澳洲)直接立法不投票要罰了。
連個公民責任都進不到,還好意思說自己是成年人?
原來默不作聲本來就是沒水準的行為
見識到綠營的水準
沒意見so what?沒意見就是沒水準,不懂民主?參與公投是公民責任?澳洲這麼做干我們什麼事?在台灣請講台灣的法律,跟"在美國這樣是可以給他打死的"一樣跳針。
澳洲咧,我還非洲、南美洲。
默不作聲叫做沒水準?亂嗆聲才是沒水準。
澳洲直接立法不投票要罰
請問還有哪個國家?
全世界那麼多國家只有一個家這樣做也敢提出來
這表示不投票要罰不是世界潮流
伊拉克總統選舉結果十六日揭曉,唯一候選人現任總統海珊獲得選民的「絕對」支持,在所有合格選民都參與投票的情況下獲得一○○%選票,贊成他繼續擔任總統七年http://www.libertytimes.com.tw/2002/new/oct/17/today-t2.htm
2002 年伊拉克總統選舉結果,海珊得票率 100%
所以伊拉克才是全世界最民主的國家囉
大聲嚷嚷如果有用,讓旁觀者知道我的意見如果有用,那我絕對願意讓全天下都知道我的想法。
如果一點用都沒,我寧可把精力用來累積能量,等待復仇的時機。
這個世界是很現實殘酷的,沒有實力的話,其他人沒有必要管你的死活。這又不是小時候在辦家家酒。
話說回來,如果跟我同一團體的其他人連尊重我這點小小自由的度量都沒有,那這個團體就沒有資格自稱是民主自由,更別有資格說什麼這一切用血、淚換來自由的歷史並不很遙遠。
@miffy
這當然是你的自由,可是很不幸的是我跟你住在同一個地方叫做『台灣』。你寧願被外人欺負而不吭聲,但是卻把氣發洩到跟你同在一條船上。
別人叫你一起抵抗,你不抵抗就算了,還罵在抵抗的人。
這的確是你的自由,但是我就不知道該怎麼說。
要怎麼作當然是你的自由,但是當外力越來越強,能抵抗的人越來越少,到時欺負到你身上,而你要叫痛,要叫我們幫忙時,恐怕沒人會幫你。
因為~能抵抗的都陣亡了;而沒陣亡的也選擇沈默。
尊重你不領公投票的權力,但是也請尊重我們領公投票的權力,請你也尊重這個部落格主呼籲她的讀者領公投票的權力。
@markwu
我沒有不尊重啊。想領公投票的就去領,想呼籲別人領公投票的就努力呼籲,不想領公投票的就不要領,根本不想投票的就不要投,這是每個人的自由。
我也沒有要把氣發洩在誰身上,我只是請大家尊重不想領公投票的人的自由。當你遇到許許多多一副你不領公投票就不愛台灣出賣台灣的說法時,我實在不覺得這算是什麼民主社會的表現。你的說法也會讓人有這種感覺。
沉默並不代表沒想法沒意見沒作為。我之前說過了,並不是只有大聲嚷嚷才是抵抗,累積實力與能量也是一種抵抗。
這就是了!
但是為什麼你的每一句話都讓人覺得你在對領公投票或是呼籲領公投票的人生氣呢?
你當然可以累積實力,一鼓作氣。但是就像我剛剛說的:『但是當外力越來越強,能抵抗的人越來越少,到時欺負到你身上,而你要叫痛,要叫我們幫忙時,恐怕沒人會幫你。因為~能抵抗的都陣亡了;而沒陣亡的也選擇沈默。』
一群兇狠的螞蟻,也會讓大象怕的逃走。當然你也可以期待自己成為一隻跟大象一樣大的螞蟻,然後讓大象好看,但是這種突變的機率太小。我也很期待~
我期待跟你並肩作戰,一起讓國際知道台灣的訴求,至少參加奧運時能用『台灣』取代『中華台北』。
當然你還是可以在一旁累積實力。但是別對這些呼籲的聲音生氣,因為我們住在同一個地方。
我不是對領公投票或是呼籲領公投票的人生氣,我只是想說出另一種不同的心聲而已,或許激動了些。但當你遇到許多一聽到你不想領公投票,就罵你賣台的人時,很難不激動。
而且我並不是沉默。我只是按照我從小被欺負的經驗來判斷,這樣沒什麼用。所以我覺得應該要換一條路走才對。
我不期待改變你的想法,但是~你要不要跟我們試試看,一起投看看。過了,則我們成功一起像國際發聲,不過,那我們一起被笑。
miffy一直耍嘴皮,從你第一次發表感覺你是無知,到最後感覺你是無救,
miffy從頭到尾怪了誰?罵了誰?他只是不認同不尊重投票自由的人,不是說什麼誰被欺負還怪自己人,如果你尊重公投是個人自由,就不會認為miffy今天怪的是你。公投過了就可以向世界發聲?我不敢保證公投過了能改變什麼,有其他國家會助我們一臂之力進聯合國?如果沒有任何保證,那公投過了只是增加一個可能,一個方法,我認同台灣,但我不認同這個方法,這跟在不在一條船上沒有關係,也跟任不認同台灣沒有關係,請大家尊重每個人的選擇。
@devin0329
mmm...『我不敢保證公投過了能改變什麼,有其他國家會助我們一臂之力進聯合國?如果沒有任何保證,那公投過了只是增加一個可能,一個方法』
有道理,的確如此!
那要不要跟我們一起試試看。畢竟你也沒損失,多領張票,多蓋個章。
這一串裡面,好像沒討論到認不認同台灣啊?
讓我們給馬英九或謝長廷可以在國際發聲的火力。
miffy
我推你講的理由. 的確每個人有領不領公投票的自由, 也有對公投投下贊成或是反對的自由. 畢竟這是你的權利.
我想把我要去領公投並且投贊成的想法跟你分享一下.
我 也知道這次的公投就算有過其實也不能立刻加入聯合國. 但是, 在國外媒體都在看台灣公投的同時, 不領會造成國外其他人觀看台灣意願的錯覺. 根據公投法第三十條規定, 投票人數未達有投票權人數一半就算是否決該議案. 3/22 後, 國外的媒體就會開始報導台灣加入聯合國公投遭否決. 在國外, 公投的決議是不可否定的. 因為這代表著公民意識的另一種展現. 說真的, 我不希望到時候國外朋友們, 認為原來我們根本就不想加入聯合國, 也不想讓中國有藉口來跟世界其他國家說, "你看, 台灣根本不想加入聯合國", 進而扭曲成我們想跟中國統一. 天助自助者. 如果自己不發聲, 要如何說服別人來幫自己
相信很多人看著台灣在國際被打壓心理一定很不好受. 但是這次我們有機會藉由公投來表達我們公民意識, 並且讓這意識變成未來政府對其他國家遊說以及的基礎力量(不管 3/22 後誰勝選). 我會很珍惜這次機會, 並且想透過這樣的方式來表達我想要的一個未來.
to dophi
『入聯公投』『返聯公投』都沒過沒這麼嚴重
下次換個名稱『XXXX聯公投』就好
to shit8li
或許在你的認知內這不是嚴重的問題. 但是我不想讓政府以前在國際間做的努力化為烏有. 也不想讓政府未來在為我們找出路的時候少了一個後盾. 這次沒過就是會讓我們的政府或是其他民間團體甚至個人少了一個正當而且有力的理由去說服他人來支持我們. 一次沒過就是傷害我們自己一次, 我不希望這種傷害再來一次. 甚至給中國藉口來變本加厲的陷害我們.
外國人不懂台灣與中國的差別,正逢本次公民投票的機會,直接向國際社會發聲
因為, 中國黨叫他們不要領, 他們就不領咩 ~有領票的就是跟著民主進步起舞, 其他的就是選擇跟中國國民起舞啦。PS: 不好意思, 上面那句 兩子句對應, 我省了"黨"字 ~
中國其實最怕的一件事就是台灣垮掉!!
不過看來台灣還不會垮!台灣只會分崩離析而已。
因為有太多人「認為」台灣很堅強,一直消耗不該消耗的資源與一直重複不斷重複的錯誤決策,最簡單的例子:就是能源政策到現在還搖擺不定,台灣現在夏天面對的電力短缺,該由誰買單?結果就是我們~也是參加討論的各位。
說真話,我本來真的不想淌這趟渾水,但是很多事情某些人表現得太過份了!!讓人看不下去!!這個地方是討論區,一個「尊重」都不能嗎?扣了一堆扣了負分,欺負一個人也不要欺負成這個樣子!這叫做民主?這叫做自由??
看了令人作嘔~也難怪中國大陸有恃無恐,因為只要搞好把台灣分裂跟扭曲,一個反間計就夠了,台灣自己就動不了了。
@actomorrow1. 為何中國最怕台灣垮掉?2. 你說一直消耗與重複錯誤的政策, 我以為你要說公投案, 你卻接了能源缺電? 那可否在你blog上貼一下你對能源政策的看法, 再貼文上來討論 ~3. 扣分? 被扣負分? 尊重 ? 民主? 自由 ? 那 PTT 呢? 那跟我有關嗎?4. 你說: 只要搞好把台灣分裂跟扭曲+反間, 那是為了要搞垮台灣嗎?
一、我指的「台灣垮掉」是指台灣這個土地上的領導者徹底瘋狂~搞的美國跟中共都無法收拾,最後變成所謂的「恐部份子」然後被徹底消滅掉!君不見一個哈珊,一個塔利班,沒辦法~誰叫台灣被欺負了太久了。
二、我的部落格對能源政策是第四篇,因為第三篇還在寫,第三篇有個重要的「問題」要用數學公式~所以我不會那麼快的列出來。
我沒提PTT喔!!你何時提的??
三、我想~明確的說!我指出問題結果卻被噓,我認了!!不過台灣也確實這樣,兩個政客就可以讓台灣自相殘殺,君不見現在的情況不就是這樣??中共不用搞~只要找幾個「綠血」的反間混進來給綠營一些建議,保證綠營選舉期間一定槁分裂搞的很徹底!連鄰居家人都可以槁起來。
我不是危言聳聽!你們自己去想:
為什麼民進黨不在三年前槁公投,不再五年前搞公投?!要槁在四年跟七年與八年??選舉期間比較好騙?是吧??政策反正槁下去,最後就變成我們這些中間選民為了這個議題搞的自相殘殺,現在不就是這樣??還打什麼打?自己打自己就趴了。
現在~你冷靜去想:
這個議題就已經讓我剛剛故意放的一分歸零,如果就召你說的大家都很「理性」與「尊重自由」?會讓場面這麼不可收拾嗎?這就是問題所在。
真的看起來:不用打,光是挑撥就可以讓台灣分崩離析了!!這我絕對不是危言聳聽,光是以現在這個討論區當作「模型」,已經形成是是這樣的型態,現實生活中,其他地方不更可怕?!
@actomorrow 對於你的回應, 可說驚為天人, 給你個建議, 回應精闢入理最重要, 不用太長。有點看不太懂, 不過針對為裡面提到為何公投要榜大選, 主要還是因為這個鳥籠公投的計票方式,另外, 即便放寬計票與提案方式, 公投榜大選也非常正常, 一來節省人事費用, 二來衝高樣本數。
的確,不領公投票是個人自由。但是,不表態就不能算是一種意見。你或許會覺得這是一種無言的抗議,但這舉動實質上代表的是你對這議題毫不關心,不願表達自己的意見。這跟尊重不尊重沒有關係,只是我們的確需要意見表態,所以才會舉辦公投,而就是因為認為大眾應該會認為這項議題重要,公投才會被舉行,這也就是設立連署門檻的義意。怕得就是民眾完全不想表達自己的意思,這相對來說就是我們國家的民主在走回頭路,而在鼓吹民眾不要表達自己意見的人,就是這回頭力量的推手。四年前的總統大選,有一個名為投廢票救臺灣的活動,就算這看起來很像不去領票或不去投票,但這些人並沒有放棄用自己的一票表達意見的權利,這很重要,因為這是民主的基本,就算它的缺陷還是很多,但這是一個身為民主國家公民,最最基本的權利,同時也是義務。這不代表我們隨著某黨起舞,而是你要去面對的一個現實,你當然可以選擇默默的累積能量,但你真的知道你要對抗的是些什麼東西嗎?如果你把(現今社會)挑戰權威的唯一道路封鎖,那你有再大的力量又有何用。也許你期待的是野百合再次從你手中綻放,但我想先人走過的血路,我們沒有必要再走一次,尤其是那並不是唯一一條路的時候。
@teamic
不表態就不能算是一種意見?我很想笑。原來你所謂的民主就是要逼每個人表態。
真正的民主應該是表不表態都是一種意見。只有政治這種東西才要逼人表態。
我想談的只是在民主社會中一個人應有的自由。投不投票領不領票都是一種自由。我只知道如果在此時,我連不領票這種小小的自由都不能擁有的話,就不要想奢望更多的民主與自由。
我相信每個人都有自己認為最正確的選擇。我尊重你們,也請你們尊重我。我要的只是這樣而已。
@miffy 沒有人不尊重你啊!但是我覺得你一直不滿意這個部落格主呼籲其他人領公投票?你如果不領,就不要領啊!
但是你不能生氣我們要領票或是寫文章呼籲我們的朋友領票啊?
還是同一句話,我們一起住在『台灣』,期待一起發聲。
你不發聲,沒人逼你,但是別對發聲的人生氣。
@miffy如果你覺得這讓你嗤之以鼻,那我也無話可說。但我們今天用個比較通俗的例子吧,假如你問別人"我們去吃麵好不好?"那個人可能回答"好"表示肯定,"不好"表示否定,"隨便"或"沒意見"表示他投了廢票。而不領票在這裡就是指"沉默",那麼,你還是覺得不表態算是一種意見嗎?這不是感覺問題,而是有一種東西很殘酷的擺在那裡,它叫投票率。也許在計算投票率的情形下,不領票算是一種意見,但這個意見叫做不是意見。很抽象沒錯。這會有什麼結果,我們回到剛才那個例子看一下。因為回答了好,所以就去吃麵;因為回答了不好,所以去找麵以外的東西吃;因為回答了隨便或沒意見,所以有可能去吃麵或別的東西;但是你沉默呢?我沒有打算逼你領公投票,只是希望公民能把投票這項權益,有那麼一點當成義務來看待,這樣我們少花一點冤枉的時間和金錢(投票率過低的投票案是無效的),也可以讓投票結果更符合實際(至少母體跟抽樣不會相差太多)。另外對你對自由的看法有點小小的意見,不領票其實算是大大的自由,所謂小小的自由是強迫大家去領票,而你不奢望更多民主與自由的結果就是不但強迫你領票,還強迫你把章蓋在哪裡。
@OverInfinity我要跟你說聲抱歉的是,我並不清楚美國如何進行他們的投票,我只搜尋到一堆他們利用選舉團的方式選舉,卻不知道一般民眾如何圈票,如果您對這方面有瞭解,還望您不吝指教。但是就你給我的連結和其內容來看,美國公民在爭取的是他們希望可以投"廢票",那麼我先姑且猜測美國的圈票制度若要投廢票,就是不將選票繳回,那麼美國公民們在爭取的,就是他們能夠"表達自己的意見"而且是非肯定也非否定的意見。我想這點跟我之前的論述並無衝突。當然,這只成立在我的猜測沒有錯誤之下。
不表態當然可以算是一種意見,你所謂的毫不關心,不願意表達自己意見,也都是一種意見的表達,舉個例:開票當天發現投票率只有2成,8成的人都不去投票,這可能代表著什麼?也許是兩個候選人都爛透了,令人對政治失望;也許都很優秀,給誰當都可以,這的確可能是個無言的抗議,也可能是毫不關心,但這不代表他們沒有表達意見。今天有人質疑公投無法實質改變什麼,所以決定不投,他有他自己的想法。今天有人懷疑公投只是被當作選舉的工具,所以決定不投,這也是OK的。
我建議不想投總統請拒領總統票,但是拜託領公投票!
就像 @shit8li 講的這是很重要的事。
因為重要,我們一票都不能浪費,不管在哪一天,都不該放棄。
to markwu
不要斷章取義
我說如果公投(不管什麼題目)真的這麼重要,為什麼不另外一天獨立的時間,專門投公投
@shit8li
斷章取義?這都是你說過的話啊!我現在才知道『如果』才是重點,下次記得先用粗體。
『如果』跟『不排除』,呵呵,這實在有異曲同工之妙!
居然還要用粗體,不然你會自動視而不見
我怎麼知道你會把那段文字視而不見
所以我以後應該把整篇都用粗體是嗎?
民進黨的硬拗特質又出現了
難怪馬英九的政見辯論會說話會被謝陣營惡意剪接
因為馬英九沒有把被剪掉的部分加重音
所以謝陣營自動忽略
『民進黨的硬拗特質又出現了』~這種話又出現了!
我不覺得你要討論,純粹是要找碴而已的吧。 :)
好在是跟我討論,否則別人又被你給故意挑釁起來了。
不討論就算了!
還是期待你領票,別放棄得來不易的權力。但是你不領有不領的自由,沒人逼你。
這樣應該夠清楚吧!別說又有人要你如何如何才是如何如何。
PS. 也請尊重我們呼籲朋友領公投票的自由!謝謝!
1. 一句話有加如果跟沒加幾乎就是相反意思,你故意忽略如果,難道不是斷章取義?
2.我從來沒叫你們不要去領公投票? 那是你們的自由,你的 PS 跟我無關
倒是一群人(不是指你)一直把我們扣帽子
比較笨、被洗腦、假民主、抗拒民主的人
原來不領公投票還有這麼多頭銜
這些帽子戴的還真爽
不小心逗號打成問號
2.我從來沒叫你們不要去領公投票? 那是你們的自由,你的 PS 跟我無關 -> 錯誤
2.我從來沒叫你們不要去領公投票, 那是你們的自由,你的 PS 跟我無關 -> 正確
你的確沒有『叫你們不要去領公投票』,但是你在阻擾這個部落格主呼籲大家來投公投票的活動。呵呵!你『如果(看好,有如果)』那麼愛阻擋,為什麼不自己寫篇文章,推上來啊!
何必對呼籲公投的文章都要來這邊放上負面的言論?
邀請你,你又不高興。
我還是很有風度的再邀你一次,一起來吧!
1.帽子越戴越大,批評就是阻擾
看到我的留言的人會無法領公投票嗎?
2.帽子不只越戴越大,還越戴越多
我什麼時候對呼籲公投的文章都要來這邊放上負面的言論
我是覺得你還可以溝通才繼續跟你對話
沒想到越來越離譜,沒有查證過的事也可以亂說
3.他的文章願意讓別人貼上 funp
那就得接受別人的批評
不然請他把文章設成別人不能貼
@miffy "話說回來,如果跟我同一團體的其他人連尊重我這點小小自由的度量都沒有,那這個團體就沒有資格自稱是民主自由,更別有資格說什麼這一切用血、淚換來自由的歷史並不很遙遠。"
別掉進自己的洞了,每個人都有權投或不投票,同時每個人也都有權主張自己的想法。有人認為大家都投票符合他心中的利益,那他就可以宣傳大家去投票;有人認為投票不符合他心中的利益,那他就可以宣傳大家別投票。這才是民主自由社會。
這裡有誰不尊重你這點不投票的小小的自由嗎?如果作者說「應立法強制投票」那才叫作不尊重自由。倒是看到你在這裡影射作者沒度量、沒資格,不尊重他人自由的是你吧。
@teamic 可以閱讀本文 <a href="http://www.capmag.com/article.asp?ID=1193">The Right Not to Vote</a> 。作者主張棄權是有其意見基礎的,特別是候選人們都很爛的狀況;並認為美國政府應該在投票機上增加「我棄權」的選項,讓棄權變成一種意見;讓候選人們知道我棄權不是因為待在家不關心政治,而是因為你們他x的都太爛了。
最後提醒一下,這兩案公投不論是否由政治人物發起,都有經過門檻的連署,並且通過,是有民意基礎的。希望有些常常說這兩案是「政黨操弄的公投」「隨政黨起舞的公投」的人能明白這點,請別認為去連署這兩案的人都是被洗腦,不要瞧不起他人。
@OverInfinity
"別掉進自己的洞了,每個人都有權投或不投票,同時每個人也都有權主張自己的想法。有人認為大家都投票符合他心中的利益,那他就可以宣傳大家去投票;有人認為投票不符合他心中的利益,那他就可以宣傳大家別投票。這才是民主自由社會。"
你說的沒錯,就像我前面回應的,想領公投票的就去領,想呼籲別人領公投票的就努力呼籲,不想領公投票的就不要領,根本不想投票的就不要投,這是每個人的自由。
我並沒有在影射作者,我說的是不尊重自由的其他人。我只是受不了某些人對待不領公投票的態度。
@miffy:
為了你這句話『我只是受不了某些人對待不領公投票的態度。』,我很認真的把部落格煮的文章又看過一次。她只呼籲她的朋友領公投票,別浪費得來不易的公投權力!這樣有不尊重『不領公投票』的人嗎?
你的無名氣是哪來的呢?
謝謝,也許我過度聯想,這廂賠禮了 :)
to OverInfinity
1.
本文標題 : 告訴我,你為什麼不領公投票?
本文內文 :這二十多年來的變化:這一切用血、淚換來自由的歷史並不很遙遠,我們現在所擁有的一切並不是天經地義!請珍惜得來不易的權益,請領你的一張公投票,表達你的意見,無論你的意見是什麼
請看清楚作者的原文,在她觀念中,領了公投票才算表達意見,不領不是一種意見,不領還必須告訴她為什麼不領
2.是不是「隨政黨起舞的公投」,每個人的觀點不同,討論沒用
我沒有針對作者啦。只是藉題呼籲一下。只是激動了一下,就算有生氣也不是生作者的氣。
我只是覺得,不表態也該是一種意見。並不是非要領公投票才算是有表達自己的意見。
不會不會,有誤解本來就要溝通。彼此明白對方所講的真正意思就好了。
你住台灣吧?我也住台灣,我也沒綠卡。所以我想領公投票,來台灣發聲。你當然可以不領,但是別把我們要去領的,都認為有政治意涵。
我不希望,我在用軟體時,台灣的國旗是大陸五星旗。我不希望看國家隊出賽時,只能用『中華台北』。我希望『台灣』這個名能堂堂正正出現在國際正是場合,是個國家,不是地區也不是城市。
我入聯返聯都領,也都會投贊成。
成了,成功向國際表示我的心願,不成頂多被笑,下次再來。
一起來領吧!你當然可以都投反對票!但是讓他成案!
1.我看得很清楚,謝謝,如前文所說的,請尊重他人的思辨能力。作者的想法並沒有侵犯到別人,「告訴我」一句也只是文字上的噱頭,沒有強制力啊,不告訴他也沒人會怎樣,我也沒告訴他我要不要領呀XD
2.那你還打出來幹嘛?開頭就端出個隨政黨起舞的帽子,現在又說討論沒用,前後矛盾嘛,只准自己提不准別人提?
1."作者的想法並沒有侵犯到別人",但是她的文章被貼到這裡,當然必須接受別人的質疑
PS.作者可以設定別人在 funp不準貼她的文章
2.你先影射我認為去連署這兩案的人都是被洗腦的人,不過既然你還要提那就簡單一句話
我並沒有說參與連署的人都是隨政黨起舞的人
你瘋了嗎? 不管入聯、反聯,我怎麼可能投反對票,但是跟其它選舉搞在一起,很抱歉,那我直接不領
如果公投(不管什麼題目)真的這麼重要,為什麼不另外一天獨立的時間,專門投公投
這樣才能真正知道一個公投案贊成、反對、覺得無聊(不投)的人比例,才能反應出真正的民意
就是因為這麼重要,所以不管哪一天,我們都不能放棄!
就是因為這麼重要,必須知道真正的民意是什麼
那一起呼籲大家都去投吧!
我到希望不想選總統的,到那一天拒領總統票,但是一定要投公投票。
不管是馬英九還是謝長廷,都要帶著我們給他滿滿的子彈上戰場,總不能他們要上戰場時,才發現原來沒子彈。
總統沒有 50% 的門檻,隨便也會有一個上。但是公投不是,公投就是因為那麼重要,所以不管哪一天,都別放棄。
邀請你一起來投公投票,給馬英九與謝長廷未來國際戰場上的火力支援吧!
事實上, 若不是這個鳥籠公投法,你們要不領票, 沒人擋你, 不過這次是台灣向全世界發聲的好機會, 不要讓全世界錯誤解讀, 為何會有人選擇沉默呢 ??可能就是那 兩三成 認為台灣應被中國併吞的人吧~
1.舉個簡單的例子(可能不是很好)
有時候被迫在誠實與謊言之間做選擇,往往選擇沉默
2.讓全世界錯誤解讀,難道是我的責任? 當初不跟其它選舉搞在一起會有這個問題嗎?
@shit8li1. 你舉的例子的確不怎樣, 因為不太懂是 是誰在說謊?2. 你住在台灣, 有台灣的國籍, 不是每個台灣人的責任, 難道是中國的責任? 美國的責任? 當初如果不要制定這種鳥籠計算法, 就不會有如此在意, 搞在一起的問題 !! 對了, 美國總統大選, 各州也綁了許多自己的公投, 既節省人事費用, 又可獲得更多民意, 兩全其美。
還是老話一句:『一起來吧!給馬英九與謝長廷未來國際戰場上的火力支援吧!成了,成功向國際表示我們的心聲;不成,頂多被笑,我陪你一起被笑,下次再來。』
1.就是寧願不選擇,有這麼難懂嗎?
2.已經說的很明白,把公投跟其它選舉搞在一起造成公投沒過,請去找當初把兩件事稿在一起的人負責
何必生氣呢,那麼愛生氣嗎?你放棄你的權力,是你的自由啊。我邀請你,你不來也就算了,沒人可以逼你啊!
至於誰該負責?那又得牽扯到誰定了鳥籠公投法了。
@shit8li,有些話點到為止就行了,對一些人來說,不願意投公投的人就是反民主的笨蛋,他們可以義正辭嚴地逼問:「告訴我,你為什麼不領公投票?」好像誰有義務要回答似地。
這些年來什麼冷嘲熱諷都聽了,何必在乎這幾天,讓他們講吧。
對啊,黨工們辛苦了~虧你們好說歹說這麼久(討論居然可以破百@@)~可惜還是沒有說服成功。
是啊!辛苦你們這幾位黨工了!
這部公投法是為了防止公投過關的公投法,因此才會設計成只要你不投就與反對有同樣效果,甚至更強的效果。
但事實上是這樣嗎? 當並不是所有人都有辦法去投票啊,也許要上班、也許有事等等的,他們並不一定是反對公投啊,他們的意見應該被視為中性,而非否定。
雖然說惡法亦法,但就像十幾年前的法令主張總統間接選舉一樣,難道我們就這麼不思進步、要乖乖的認同惡法,不去爭取自己的權力嗎?
拒領公投票,就像反對總統民選一樣,站在歷史錯誤的那一端!
@avhacker
這是公投法法律的問題,請不要牽拖到不想領公投票的人身上。
"難道我們就這麼不思進步、要乖乖的認同惡法,不去爭取自己的權力嗎?"
"拒領公投票,就像反對總統民選一樣,站在歷史錯誤的那一端!"
好吧,就是這個態度。馬上就被打上標籤了。
反正我想講的都講完了。
現在這個鳥籠公投要過實在門檻太高,擔心的是總投票數沒過半,不然也不會呼籲大家踴躍出來投,即使你要投反對或廢票都沒關係. 少您一票的話,公投要成案的機會都微乎其微~~~
他們也有他們表達的自由,你難道因為他們表達了他們的想法,所以以為被貼上標籤。老話一句,跟我們一起投吧。成了,成功發聲,輸了,我陪你一起被笑。
如果依照這個鳥籠公投法定義的算法,2008/1/12 的立委選舉, 可以解讀如下,投給國民黨票數 = 佔投票權總人口的 29.8 %投給民進黨票數 = 佔投票權總人口的 21.4 %不到「合法選舉投票權」人口數 30%, 國民黨卻拿到 3/4 立委席次。
不太對的想法:
如果按照所謂的29%決定75%比例,我發現有個很弔詭的地方!!為什麼會是這樣?那表示46%是隱藏者!這些隱藏者決定了他們的傾向!!注意喔!加起來是75%,強行通過表決的最低門檻!!不要跟我說這個是有的沒的,當初~決定這個遊戲規則的是現在的執政者~現在說不公平的也是這些人,會不會太離譜了一點??
同樣的,一個公共政策本身的推行,第一次跟第二次已經是被拒絕了,執政團隊還要推第三次跟第四次~換做是歐美國家,這樣是不合理更不合法的。
台灣不是這個問題才要公投,公投的問題,也並不是現在要解決的主要因素,現在需要的是「經濟」而非「公投」,公投對於普羅大眾,不如麵粉跟稻米如何維持現有的價格重要。
當初決定這個遊戲規則的是現在的執政者???
你沒做功課喔! 這個鳥籠公投法是國親提案的,行政院版的被封殺。
既然認為不表態也該是一種意見,那何必質疑抗議他人態度,又大聲嚷嚷表態自己是努力累積實力呢?
很矛盾呀。
有哪種『沉默的抗議』是又跳又叫的?我真的不懂,請指點我迷津......
提倡「拒領公投票」的人,只有兩種可能。
第一種人,是瞭解「鳥籠公投」的問題,卻仍然要提倡拒領,他根本就是持「反對」立場,而且還要綁架其他未投票者的意見。如果還要講拒領也是不表態的自由,這就是虛偽,而且惡意抹煞其他投票者的意見。
第二種人,是不清楚「鳥籠公投」的問題,所以認為拒領只是一種不表態自由。那這樣的人就缺乏智識,也沒有想要瞭解公共事務的居心,充其量就是個搞不清狀況的笨蛋而已。
笨蛋的人比腦袋跟單細胞生物一樣的人好
介於笨蛋與單細胞生物的人, 就是那些愛亂類比, 亂放大的丁丁‧
我可以告訴你:我拒領!!
當一個單一政策已經封殺兩次了,你還要選民浪費稅金印製選票在來第三次嗎?請告訴我歐美哪一個國家是這樣做的??有那個國家曾經有過這樣的歷史的??
不能因為你們的「所謂的公投」要求全民為了這個不可能的政策付出不該付出的社會成本與代價。
這就是最基本的公民對行政權態度的尊重。
我說完了~要扣請便,但是我真的看了很不順眼!!哪有人用「政策綁架」的方式要求全民買單的??就跟身為三軍統帥對某些人可以隨意污辱為賊一樣的糟糕!!
@actomorrow 您的說法有一個很大的問題,在於:「社會成本與金錢早就已經使用掉了」,所以「你還要選民浪費稅金印製選票在來第三次嗎?」這句話是不成立的,因為第三次早已經來了。
現在問題已經是,我們接下來「投與不投造成的結果會有什麼樣的影響」而不是早就過去了的該不該辦公投。這我在另一篇文有討論 http://funp.com/t129013#c16895 歡迎多多批評。
實際上,就是因為印行了第三次!那等於表示,你對社會上多數拒絕者的「不尊重」,在一個以多數社會為意見導向的社會裡面的一種不合理制度的強行推動,這樣的政府不但不合常規,一如我的言論沒有看清楚,就已經有人開始亂噓並且強制負分一樣的不合理與弔詭!!
我可以告訴你,我非常討厭中共,因為我祖父母就是死在中共的手上,從我掃完祖墓回來之後,我就不曾在踏上中國大陸的土地!!我在台灣土生土長,但是我的父親保衛這個國家卻還被現在的三軍統帥稱為:「偷竊國家預算的賊」!!我對我父親質疑過,他們當初或許不該保衛這塊土地!?但是我父親還是笑笑的不說話,用他的選票,告訴你們,他是個堅強的人,不是那種只會吹噓與詭辯的人!!
你們可以不尊重我,但是公投這個議題,我老實說,我會以拒絕投票的多數為我的依歸,因為這不是「現在」的議題,我也清楚,台灣現在不能,也不該被人家逼到角落,但是現在的情況,卻是我們自己讓自己逼到角落的!!不願意敦親睦鄰,還更離譜的是挑釁他國!很多人會質疑:台灣何時挑釁他國??請去問問陳唐山對新加坡說過甚麼話?!會不會太過份了一點阿。
我說完了,台灣要靠「實力」發聲,而非公投票發聲,希望你們記得這點就好。
@actomorrow 我覺得您的論點有幾個地方蠻奇怪的。
1.「對社會上多數拒絕者的不尊重」但事實上兩公投案都經過合法的連署程序,具有法律效力,政府本來就不該拒絕舉辦印行,這樣絕對不叫「不尊重多數拒絕者」,反而不做才是不合常規,因為這是合法的。反對的人能做的就是去投下反對票,或是投廢票,或是不投票,這是自由。
2.這次公投根本就還沒投,您如何知道拒絕投票是否為多數?請效法您父親的精神,不要吹噓跟詭辯。
2.在funP的文章加減分明明就只是代表「很同意跟很不同意的人數總合」,這個分數不會影響您的funP紅利,也不會讓您被禁止發言,被扣分也不代表您說的沒有道理,根本沒有人「不尊重您」,一點也不會「不合理與弔詭」。如果你覺得這個制度會讓您沒心情討論,那麼應該是向funP站方建議才對。
3.台灣要怎麼發聲,每個人都有每個人的看法,不需要用到教訓的口吻「希望你們記得這點就好」,不尊重別人的想法。
5.重點還是在於,現在投票已經辦了,你希望這個投票的結果帶來的是怎樣的影響,再討論這個公投的正當性已經沒有意義;這就好像有人擺了一顆炸彈在我前面快爆了,我還一直顧著在罵到底是哪個白痴把炸彈擺在這,而不想辦法拆除它或逃跑一樣。
「這就好像有人擺了一顆炸彈在我前面快爆了,我還一直顧著在罵到底是哪個白痴把炸彈擺在這,而不想辦法拆除它或逃跑一樣。」這句話我很贊成,不管是拆除(公投大選脫鉤)或是逃跑(拒領公投票),都比抱著炸彈等死強。
你說的沒錯,而目前公投大選脫鉤根據中選會新聞稿已經被否決,所以拆除行動應是指投下反對票或投廢票或不領票!別再浪費力氣爭論公投的正當性囉~
修正一下,要用炸彈來比喻的話(套句時下流行語,我在消費炸彈…),抱著炸彈等死應該是指那些對公投議題完全置之不理的人,而拆除炸彈的過程則有贊同、反對、不投票、投廢票等方式。最後結果如何要看每個人的選擇囉!
對我這種「懶斷骨頭」的人來說~會讓人這麼「切割分析」還真是頭一遭!!
好吧~既然人家都說了,我先反問一個問題:
決定政策的官僚,是來自於人民託付還是政府任命??
這就會是第一個問題,如果第一個問題是來自於政府的任命,那麼,這個政府現在所做的事情,如果按照多數同意原則,那麼,連署的比例與公投的比例有確定嗎?就我剛剛回去翻六法實例,台灣的公投連署的比例必須是全民的30%承案,50%進入正式案並且成案,我不記得有人找過我連署有關於公投連署的部份,30%還是以「人頭」作為連署的主要條件,這就有一個大問題:有誰知道這個資訊的?!
當一個連署團體連署的時候,我可以接受他們或不接受,就是在連署書上面。
好~那照你說的第二階段,已經有過兩次未滿50%的門檻,如果按照法規的常理是被拒絕了,但是這30%還是繼續重來,你知道那表示什麼問題嗎??那表示30%的人並不尊重70%或最低於50%的多數拒絕者的意願,持續的製造重複的問題!!
所以我才會口氣不佳,不、應該已經是被激怒的狀態才對(大笑!!!)
另一方面,就跟你說的,我可不想抱著炸彈,所以我會逃跑(常規),而且如果照上述所說的,逃跑的人會比拆除的人多~幹嘛還要再弄一次炸彈??(再次大笑~~~~~)
對公投置之不理的根本不會在這裡討論。至於避炸彈可以繞路走(拒領公投票)或是躲家裡(連總統都不去投),現在去投公投票根本就是去踹炸彈不是拆炸彈的。
其實真正的關鍵在於:
公投票的「承案」與(成案)!!然後再決定適法性的問題!!拉拉匝匝講一堆~簡單說就是要立法通過就對了!!
其實整個案子真的簡單到不行了,如果今天聰明的作法就是在總統選後由總統直接發佈行政命令就好了!!既簡單又不浪費時間。
其實現任總統也可以做,不過剩下不到兩個月,你下了行政命令給下一任總統兩個月就廢掉~有失公務之慎重與尊嚴性。
以上:
談了拉拉匝匝一堆,真的就是這麼簡單而已啦!!不過總統下行政命令要看大家接不接受了!!這就問題更大條了些,所以:民進黨現任總統我能不能,及該不該罵沒有GUT`S?明確的以道德立場以及國家元首的尊重上,是應該不行!罵了到時又會引起糾紛,別沒事找事情作。
我覺得我的想法已經表達得很清楚了,剩下的就是每個人不同立場的判斷該怎麼做,這點大家看起來都蠻堅持的所以之我我就不回應了。
現行公投法毫無疑問還有很多大問題,但我必須說,@actomorrow,你引用的法源是錯誤的。
根據公民投票法第九條規定,全國性公民投票提案人數應達提案最近一次總統副總統選舉選舉人總數的「千分之五」;再根據第十二條。連署人數應達提案時最近一次總統、副總統選舉選舉人總數「百分之五」。請參閱中選會網站選舉法規部份。你的連署30%成案50%不知道哪來的,連這都不知道,你其實根本就沒有在關心歷年公投案嘛!難怪我覺得跟你討論有點搭不上線!
還有,目前為止每一次公投的議題都不一樣,除了第一二案防禦性公投根本是利用漏洞發起的之外,第三討黨產、第四案反貪腐、第五案入聯、第六案返聯,都是通過公民連署的。每一次都是不同的議題,你怎麼能說這些是「重複的問題」?
再加上沒被找去連署的人絕對不代表他一定是「拒絕者」好不好,只不過是沒參與連署。我沒參與過任何一案的連署,但是我有去投票;相對的也有很多人參與了連署,但到最後卻成了公投的拒絕者。每一次的連署者與反對者根本不見得是同一批人,甚至連署者本身就是反對者!
因此你說的「30%的人並不尊重70%或最低於50%的多數拒絕者的意願,持續的製造重複的問題」從數據到描述都不符合事實嘛!
所以拜託您在大笑之餘也能增加一下自己發言的正確性吧!
更正提案人數的法條應為「第十條」而非第九條,原文請參考中選會網站
http://law.moj.gov.tw/Scripts/Query4B.asp?FullDoc=%A9%D2%A6%B3%B1%F8%A4%E5&Lcode=D0020050
所以我說的「人數比例」,跟法源依據果然有差異~而且極端「不尊重」多數~這樣會成案?那才真的有鬼!!你知道問題在哪裡嗎?
在八十九年之前的法源依據,不管哪種投票,一定要達到30%的總提案人數(也就是說:例如兩千三百萬人,你必須拿到兩千三百萬人的百分之三十,所以你必須連署達到六百九十萬,這樣表示在你連署的時候一定也同時宣傳你的相關概念,已方便進行投票的同意),現在的法源修改竟然如此~難怪導致大家都不知道連署的資訊,更別提同意!!
這更證明一件很重要的事情,當你們一直說「公投為什麼不過??」的疑問以及強加於人民的再次公投,從一開始的配套措施竟然沒有足夠的公民參與度,別說是新手了,就算我念法律也一段時間了,這讓我覺得極端震驚與不可思議!!這是台灣研擬出來的公投法嗎??怎麼看起來像小孩子的家家酒??千分之五到百分之五??你知道那表示什麼?那表示幾乎是百分之九十五的公民完全無從得知這個案子的承案居然是如此草率的承案,然後動用國家的稅金,印製選票~並且再次的浪費掉!!
就上述的情況連接,當資訊都沒有有效公開的時候~誰會接受這樣的情況!?這就是我一開始最大的質疑?!你連多數都不尊重?!以現在多數同意才能進行的法源與政令執行?你們怎麼去有效推動?!這就足以證明一個相當大的問題是產生在行政單位!居然這樣亂搞之後還要大部分的選民擦屁股?!會不會太離譜了點阿!?那如果有選民發動反公投~而糗的是真的通過了,之後要求這些承辦官員受到懲處~你們要怎麼辦?
我說完了,你可以繼續跟我爭~但是我發現真正的問題不在於「推動公投」,而是「尊重多數」的根本條件都做不到的時候,當「尊重」都不存在的時候要我們怎麼投的下這張票,請你給我一個合理的理由!?
就是這麼簡單。
還有~我提出正確概念還被噓~
這是我覺得「自由」在這裡形同虛設的主因,沒有「尊重自由」這條,別想要過了~對沈默的多數還用這樣的態度,我不需要跟你們多說什麼了,再來幾次~也是一樣不會過的。
當有人提供錯誤資訊的時候,我當然據理力爭呀!
我蠻好奇,你自稱學法律的,但是為什麼很多認知都跟事實不同呢?請參考這篇文章,我直接引用給你看好了:「在連署方面,各國同樣沒有一定之規範。瑞士憲法規定一般法律須五萬公民或八個邦連署,憲法則須十萬公民連署。義大利憲法規定法律創制須五萬公民連署,法律與憲法複決須五十萬公民連署。西班牙則規定一般法律提案權須有五十萬人連署。美國各州連署門檻從北達科達州的百分之二,到懷俄明的百分之十五均有;比較適中的如加州,有關憲法創制案約須百分之八的連署,而州法律則須百分之五。」
我國連署需要「百分之五」根本就是世界民主國家的正常標準稍低而已啊!就算舉美國最高的百分之十五,照你的說法不也是草率成案!加州法律憲法層次也才百分之八!
你唸法律這麼久了到底是讀哪國的法律?會讓你覺得這個「百分之五」「極端震驚與不可思議」?你唬我啊XD
拜託,你去跟全世界的憲法專家爭論為什麼不把連署門檻提高到你的30%,但是不要在這裡說錯誤資訊出來給我踢爆好不好!
隨便:
不過公民連署法案你們都不覺得問題在哪裡~那我也不想置踵,因為跟你們溝通真的有「問題」,你們聽不懂何謂「多數」決定權的問題,那,我只好把我的話最後一次聲明之後,撒手不管並且跟其他人宣傳你們的「態度」,如果你們連超過百分之九十的公民參與度都不考慮,強行這樣的搞,你們真的來幾次死幾次,我不想再多說了。
再參考這篇文章有世界各國連署門檻一覽表:http://old.npf.org.tw/PUBLICATION/CL/094/CL-R-094-016.htm
事實勝於雄辯,我想全世界的人應該都聽不懂你的「多數決定權」吧!還有剛剛到現在跟你討論的明明就只有我一個人,你說「你們」是太累了眼花嗎?公投沒過我也沒死啊。
公投一次~兩次~三次~四次~五次
請問一下,你能要台灣辦幾次?還要花到政府的稅金來印選票~在大家已經不同意許多次了,還要政府一直以拒絕者的稅金來當作費用,會不會太過份了一點?!
再者,公投會不會過還牽涉到公民動用同意權,從剛剛的版面上來看,沈默多數似乎是被你們逼著投票,如果按照賽局的囚徒兩難,你們不怕到時候被反噬~那也就隨你們去。
不想再跟你們談了!!沒有COMPILE~還真的夠討厭
@actomorrow 我不覺得你討厭,不過你一直把我說成「我們」讓我覺得錯愕而已XD
我對公投的看法是這樣,只要是經過公民連署通過合法,就該辦,不同的議題連署過幾次辦幾次。美國怎麼不去計較公投辦了幾百次花了幾兆?因為幾次根本不是重點嘛。公投得票沒過門檻過就代表該議題全民沒共識,另一個議題又有另外一種共識,這就是公投啊。
再來我從頭到尾沒有做任何「逼票」動作,反而主張每個人應該依照自己想法投票、投反對票、廢票、或不投票,你跟「我」討論的時候沒有做到尊重我的發言內容,根本沒仔細看,我可是有把你的每一段回文都看過,還有不要隨隨便便就把我跟別人混在一起!什麼「我們」!
囚徒困境我已經在其中一篇回應提供了有我看法的連結,不過你也沒在看就是了,跟你多說也無益。
有人大概是不知道其他國家是怎麼辦公投的吧?
city.udn.com/v1/blog/article/article.jsp
這是美國的投票狀況,當你要選議員時,也要一併投一堆公投議案,光要填完選票就要花上30分鐘。人家也是「公投綁大選」,而且議題小到我家附近要不要蓋橋,選民都可以發表意見。
我比較好奇「在八十九年之前的法源依據,不管哪種投票,一定要達到30%的總提案人數」,法源在哪裡?如果是「不管哪種投票」,那八十九年之前選的總統,立委又是怎麼回事?
@actomorrow
別生氣,別投『入聯公投』,但是我拜託你跟我一起投『返聯公投』,至少讓一個過關。你可以不用介意如果謝長廷不小心當選怎麼辦,但是你要介意馬英九如果當選,有沒有台灣人作他的後盾,讓他發聲。
拜託,總統四年換一次,但是我們一直還是住在台灣,難道你真的不介意一直被排除於國際事務之外?如果介意,一起出來投『返聯公投』吧!
我挺馬,可是我覺得國民黨只是覺得輸人不輸陣,想要隨之起舞,所以提了返聯公投來瞎攪和...
那我瞭解了!那這樣子,我就很好奇國民黨的國家政策與國際政策是定位在哪裡了?
是以一個地區來定位台灣?還是以城市來定位台灣?還是以國家來定位台灣?
對內,我想應該以國家來定位發展策略是沒問題的。
但是對外呢?要以區域來加入國際組織,還是城市?
如果以城市如『中華台北』其實就很可笑了。以『台澎金馬』說不定還好一些。
願文其詳。
那也好啊!『台澎金馬』的區域總比『中華台北』一個城市來的好。等你去提出。
也許拒領/拒投票的人會覺得接下來我所說的是惡意指控,但這可能就是你們不願面對的真相。臺灣有很大部份的人是不喜歡民主的人,因為民主一方面代表著只會有一個/一方是勝利者,一方面被視為是知識份子玩的把戲。他們基於對民主力量的恐懼又無法從中得利,所以抗拒。然後宣稱這是他們的自由,而他們需要被尊重。而另一種抗拒民主但比較聰明的人,則利用假民主來大量賺取利益。因為臺灣有很多人不相信民主,所以怎樣都沒關係,假民主也推行的很順利。對那些比較笨的人洗腦也很成功。但是有些人發現事情不對了,不應該是這樣,所以他們就反抗假民主,但他們沒有合法的表達意見手段,只能使用最原始的鬥爭。時至今日假民主的餘毒猶存,抗拒民主的人仍在。所以雖然已有讓公民自己決定事務的機制,但在於對民主的抗拒,對主事者的不信任,甚至嫌麻煩,而願意放棄自己的權利,甚至不履行自己的義務。我沒有支持誰的意思,但我覺得影片拍的很好,請那些要我們尊重不領票自由的人,先想一想,你是不是應該要先為這自由盡點義務。我不管要投是還是投否,甚至去投個廢票去傳達你覺得這是個很爛,不值得提出來的議題。但請你去領票,去思考你要怎麼投下你這一票,讓意見真的變成意見。不要什麼都不說,還硬要情人知道你在想什麼,沒猜到還要生悶氣,搞到情跟你分手才後悔莫及。
所以拒領公投票就是支持假民主、抗拒真民主的笨蛋,了解了,謝謝。
好大的帽子
所以上次立委併公投的結果就是
台灣有2/3的選民都是不喜歡民主的人
投個廢票跟不領有不一樣的意義
別想用這種爛理由暗渡陳倉公投案
to Zulu你說的沒錯,解釋正確。就算不是笨蛋,也是沒有辦法理解投票意義的人。
to shit8li上面那句就是在說你這種人了,帽子你想自己戴上還是我幫你扣好?關於你說要獨立公坄出來(我好想說你腦袋裝屎) 。你知道辦投票需要借場地,找選務人員,還有一些雜七雜八的事務嗎?當初就是因為民眾覺得臺灣的選舉很多,所以才會開始把時程相近的投票擺在一起。這也是為了鼓勵民眾投票,至少不用跑很多次。而現在看來這反而成了投票的阻礙了是吧?沒錯,我已經說了,臺灣有很多人不喜歡民主,但卻在享受民主。他們還是喜歡聽別人的意見,而從不自己思考,尤其是領了立委票但不領公投票的。如果你是在自己深思熟慮下拒領的,我也想向你請問你拒領的裡由為何?但"就是不想領啊"或是"因為我不爽選制啦"甚至"公投過了又不一定就會照結果實行",這類理由不視為深思熟慮後的理由,請給我你認為自己對公眾議題表示關心,但還是覺得自己沒有辦法領票的"具體理由"。沒有理由的我也不能逼你什麼,就請你省點口水吧。
Are You Watching Closely?你真的理解投票意義嗎?原來你認為不了解的人都反抗民主...才會做出拒領公投票這種行為啊...這樣才叫做民主?
投贊成票:贊成台灣加入/返回聯合國。投反對票:不贊成台灣加入/返回聯合國。拒領公投票:當初提這個公投案就是個錯誤 or公投根本沒意義 or根本沒有用。對拒領公投票的人而言,這個遊戲根本沒有必要,你認為有意義因為你夠了解,我們這些拒領的人認為沒意義是因為我們不夠了解,你這樣解讀實在非常奇怪。
所以你是第二種人......XD
投票的阻礙,哈哈哈
如果公投議題是大家都有興趣的,認為重要的,那不是更顯示出公投結果的重要性
終於知道,原來腦殘真的嘸藥醫
@devin0329你沒有聽過「廢票」這個選項嗎?
嗯,是我沒提到,你可以領了選票然後投廢票當作一種抗議的方法,拒領選票當然也是一種,我不知道哪個方法比較能夠替同樣不認同這次公投議題的民眾發聲,但我會選擇不會增加投票率的方法。
to devin0329
發覺跟這些人沒什麼好談的
他們的民主就是要按照他們的意思才算民主
呼,好長的討論丫~還是很想插一下嘴..到底反對這次公投的理由是什麼?小的還是看不太懂。如果假設是用電話訪談好了,反對公投的大大們,您們的反應是不是等於接到電話訪談時,會回對方"我不想回答"?類似是這樣嗎?
應該比較類似你們的電話訪談是假議題..
沒有實質效用...
操弄老百姓...
電話綁XX...
1.什麼叫假議題? 是指題目太複雜,像腦筋急轉彎嗎?2.實質效用就是詢問大大的認不認同丫。 不然大大指的效用是什麼?3.操弄老百姓、公投綁大選 這個還請大大詳述。
就像接到詐騙電話就會想直接掛掉那樣。大家都認同了,然後呢?這樣有何實質效用?
@devin0329「大家都認同了」沒這回事吧。
第五案強調的是要以「台灣」名義,真的大家都認同嗎?
如果要說大家都沒意見會認同的話,第六案包山包海的名義還比較有可能。
反正不去投、不爽領,就是你不民主,你受操弄,你有問題啦!
只有聽你們的領才是民主,才是沒有被操弄,才是民主國家偉大的選民跟頭家。
不領的一起過來,不怕,我陪你們一起被笑,沒什麼大不了。
在提倡「拒領公投票」就是「不表態」的人,
為什麼你們不提倡「廢票」呢?
可以說說意見嗎?
林北不是不表態,叫做不爽領,不是廢票!看不懂正體中文字嗎?
還是我要打奇怪的台文給你看(我真的不會)
不爽領就連總統票也不用領了,出去走走玩玩,這不就省麻煩了嘛~~連講不領都不用講,省得想領的人看到就不爽。
不爽你們自以為的民主就是要領呀?奇怪了,你又管人爽不爽了,不是超民主嗎?
你爽不爽領跟民主當然沒有什麼關係,
但是提倡拒領公投票,會公投的有效性,當然就有關係。
會[影響]公投的有效性....sorry,少打兩個字。
真的嗎?那如果大家連總統都懶的投,投票率只有4成,難道會影響有效率?難道還有六成民眾沒有(或不願)發表意見,這次選舉就無效?
如果總統只有4成投票率,也不影響總統的有效性。
但是公投就會!
你不覺得同樣是投票,怎麼標準差這麼多?
一個公投議案通常只有4種作法:
1.投「贊成票」2.投「反對票」3.不領票4.投「廢票」依照目前鳥籠公投的設計,一定要「領票數」超過50%才算有效,不管「贊成票」「反對票」「廢票」都算在領票數內。
這樣的問題就是,如果我是「反對」立場的人,「不領票」比投反對票簡單多了。以立委60%投票率來看,就算有49%的人投贊成票,只要10%反對的人不領票,就可以輕易否決贊成票,這是違反票票等值民主原則的。
也就是說,「提倡拒領公投票」的人,很可能都是「反對票」,卻又包裝自己是不表態立場,這不叫虛偽叫什麼呢?
真正要倡導不表態的立場,應該去投「廢票」才對,「廢票」可以增加領票數,但卻保持中立不靠向贊成或反對立場。
你要講幾次,我就是認為"我不投票"就是不爽、堵爛這個公投,你要講幾遍?
一句話清清楚楚你一定要複雜話是怎樣?
反對就去投反對,贊成就去投贊成。還是又要扣帽子?
誰叫這遊戲設計就是以"領票率"決定,這是拒領公投票的人不能認同的地方。所謂贊成,反對,廢票,有什麼實質意義嗎?今天如果領票率超過九成,但其中九成的民眾都投反對票,公投居然還過關,不是很奇怪嗎?這題目還能叫做支持中華民國進入聯合國嗎?這樣才會被國際看笑話吧~我要一個yes/no的選擇,不是統計民眾對於此議題重視的程度比。
就說你搞不清狀況。
「票率超過九成,但其中九成的民眾都投反對票」,這公投就是不過的,怎麼會過關呢?
你把領票率跟贊成票搞混了吧。
請翻翻公投法吧。
如果有人的智識太低落,無法瞭解這個「複雜」的鳥籠公投,因為不爽,就自願被反對票的人綁架,我也無可奈何。
反對你的就是智識低,就是看不起我們台灣人就對了,果然是無可奈何。
我們就看看智識低下人多不多好啦:)
看不起台灣人是你講的,自己承認智識低就不用一直現給大家看。
我承認我智識低呀,我們台灣人就是這樣草根,跟您這位民主高知識份子怎麼比得上。
你這不叫草根,叫白目。
嘖嘖嘖,民主高知識份子開罵ㄚ,丸來草根就是白目,哇替台灣人誌ㄟ呀。
公投要過關有兩個門檻跨越:
1.領票率要超過50%,也就是「贊成票」「反對票」「廢票」要超過50%。
2.「贊成票」要超過「反對票」。
「提倡拒領公投票」的人,是想要把公投攔在第一門檻之下,所以要降低領票率。
為什麼?因為他們認為在第二門檻一定會輸!
陰謀論,林北就是不爽投,沒跟你那麼多考量啦,大知識份子。
to blizzard
借用你的話,我就是不爽、堵爛這個公投
PS.我已經懶的跟之前這些民主的人談了,其實,我們都是假民主的人,那有資格跟他們談 XD
真的耶,對不起...我的假設不成立...哇嘎哩會吸列...
很奇怪,不爽跟堵爛需要那麼多原因嗎?一定要機關算盡才爽嗎?
你funp就是對的,我funp就是不民主、沒水準?funp咧!
不爽當然不用任何原因,但是你不爽就在地上吐痰會影響用路人權益一樣,「提倡不領票」會影響到我跟其他領票人的權益,我就要出來講。
我還嫌你礙著按喇叭妨害我權益咧,講什麼講?又是正義化身上身嗎?
嫌這篇太吵,請跳過不要看。
你哪位?正義魔人上身嗎?
為什麼不領這次的公投票,這篇文章寫得很好,可以參考:
人間福報:《社論》拒絕公投綁大選
http://www.merit-times.com.tw/NewsPage.aspx?Unid=77951
沒用啦,他們看到星雲兩個字就先畫X,再給他個跳針。
還會說是中共同路人、賣台集團、台奸
改天星雲的祖先也會被拿出來抹黑
最後由一大堆自己想的理由說星雲是壞蛋
所以他的話不能信
這篇文章是持公投反對立場的,那星雲大師為什麼不提倡投「反對票」呢?
看吧,文章不說,就先跳針再說。這就是民主高知識份子呀。
你真的有看過文章嗎?
有人沒看過文章還質疑別人沒看過文章
這本書名給你參考
廢話,我看過兩遍咧。
高知識份子,林北國中有畢業啦!
我想真對標題說明我為何拒領入返聯公投票!(先聲明!我可沒說要你也不領)
*.入聯,返聯投了都沒結果,過與不過都沒實質意義!(先撇開兩黨各自的選票算計不講)
*.公投不是民調!民調不需要公投!(政府公佈贊成加入聯合國的民意有75%以上,接近事實!)
*.請問如果不過,3年內都不再申請加入聯合國嗎?還是每3年要又再入聯公投嗎?
*.我反對政府以公務預算美其名為了入聯公投,其實是公然幫執政黨在造勢!宣傳!
另一方面,卻又大釋批評反對黨的返聯公投,說的一文不值!(去看選舉公報吧!)
最後關頭,講的很好聽,政府也支持中華民國(看電視廣告吧!)也支持返聯公投!
*.投不投,領不領公投票是屬於國民自由意識!跟愛不愛台灣一點都沒關係!
所以你是持反對立場,只是用「拒絕領票」來達成目的。
我反對玩弄公投,我沒反對加入聯合國,不知您說我反對那一項?(雖然明知你說的是那一項)
那為什麼不選「廢票」而要「不領票」?依照鳥籠公投的設計,「不領票」的反對效力比「反對票」還大喔。
我表達我個人拒領的立場,沒權要求別人拒領!領不領的說明在我上面已清楚表達!謝謝您!
那我也只能說,公投四種作法的意義都講了,要做怎樣的選擇,也是由你決定。
對!對!對!對!對!您才是公投的主人!
to nethome
我們這些不領公投票的是比較笨、被洗腦、假民主、抗拒民主的人
他們都是真正民主的人,他們願意對我們敦敦教誨已經很看的起我們了
我們不要再惹他們生氣,不然到時候又多送一個白目的頭銜
就說他們說的都對,反正公投票還是不會領 XD
*.我只願說理,很不願意扣人帽子!我無意說服人家!我只表答個人看法!
*.如果入聯是國際大部份國家都贊成!自然水到渠成!否則只是消費自己!
*.判斷事情有不同切入點與角度!我不願用是非題的角度去切割彼此差異!
人家的主題在於"為何不領公投票"
那就各自表述就好了阿! 無論不領的也好, 要領的也好
何必要去說服/批評人家呢? 你一言我一語能說服的了嗎?
最後淪於彼此叫罵, 結果, 投的還是投! 不投的還是不投!
就我認為, 如果大家因為對"公投" 有如此爭議, 花那麼多時間在這叫罵
那應該想想如何避免此類爭議一再發生, 以節省我們納稅人的血汗錢與地球資源才對
民主, 本來就是一套遊戲規則, 大多數人都同意就能玩 (多數暴力是無法避免的).
反對它, 應想辦法修正它!
我非常同意不爽投不要投, 這是自由(選擇的自由)
我也非常同意一定要投, 這是自由(權利義務的自由)
只是希望大家想想, 你的決定, 是否能帶來改變?
投了是否就可以讓我們更能在國際發聲? 順利加入國際組織?
不投是否可以讓這些政客不再繼續利用"公投"模糊大家的焦點, 以避免我們人民針對他們不盡責的行政問政而指責他們的無能? 還是可以促使立法者能對公投法做更進一步的修正?
希望大家的正面思考能讓這個社會更好!
至於我嗎? 我選擇不告訴你! :p
投了的確可以增加發聲機會,美國跟歐盟都已經表示對台灣公投期待了。
不投,就會繼續讓政黨利用不投來綁架議題,是反民主又反智的沒水準行為。
希望正面思考,能讓你發現拒投可恥行為合理化背後的黑手。
好啦,全世界都表示期待,然後呢?
妳文章裡面都說了表達你的意見,無論你的意見是什麼
難道不領不是一種意見嗎?
還是跟著民進黨起舞才能算意見?
誰跟您說您不能別在funp發表意見? 誰跟您說您不能別在funp發表意見告訴別人不要領公投票? 您要表達意見就在自己的部落格好好寫嘛! 不是嗎? 不需要講"還是跟著民進黨起舞才能算意見?"這種氣話,不是嗎? 你說還是跟著民進黨起舞才能算意見? 我們說還是跟著國民黨起舞才能算意見? 有意義嗎? 大家來告訴大家自己的想法才有意義,不是嗎?
公投不能輸
告訴我,我為什麼要領公投票?
難道不想領公投票就不是一種自由的選擇?不想領公投票難道就不是一種意見表達?
既然這一切用血、淚換來自由的歷史並不很遙遠,那麼也請尊重不領公投票的自由。
是沒錯,被別人欺負的時候默不作聲,也是一種意見的表達。但旁觀者會覺得:你沒有尋求解決,表示你也同意被欺負,那繼續被欺負不是活該嗎?
那又如何?這也是我的自由。
而且,默不作聲不代表沒有尋求解決。如果在民主法治的社會,這並不表示可以隨意被欺負。
我從來都不認為在被欺負時大聲嚷嚷有什麼用。如果這個世界有正義,被欺負的現象早就該消失了。既然還是持續被欺負,一直在大聲嚷嚷只會讓其他人更加看不起。我寧可努力累積實力,在有足夠能力時,將以往所受到的不平等待遇一次討回來。
那又如何?這也是我的自由。
而且,默不作聲不代表沒有尋求解決。如果在民主法治的社會,這並不表示可以隨意被欺負。
我從來都不認為在被欺負時大聲嚷嚷有什麼用。如果這個世界有正義,被欺負的現象早就該消失了。既然還是持續被欺負,一直在大聲嚷嚷只會讓其他人更加看不起。我寧可努力累積實力,在有足夠能力時,將以往所受到的不平等待遇一次討回來。
我會給MIFFY一個擁抱與鼓舞,不管你們喜不喜歡噓我!!
台灣何時變的那麼的惡毒、污穢、只有敵友關係跟對立了??台灣的溫柔、敦厚都到哪裡去了?!為了一個選舉要不要公投票有必要要「干涉」甚至「強迫」他人嗎??
默不做聲不代表我們這些人沒有意見!!但是錯誤的決策比貪污還嚴重!你們沒感覺嗎??
真是夠了。
默不作聲就是沒意見啊!不然你有什麼意見?畢竟公投就是問你意見,結果你不回答嘛!
幹麻隨著國民黨起舞?
默不作聲本來就是沒水準的行為,不然也不會有國家(澳洲)直接立法不投票要罰了。
連個公民責任都進不到,還好意思說自己是成年人?
原來默不作聲本來就是沒水準的行為
見識到綠營的水準
沒意見so what?
沒意見就是沒水準,不懂民主?參與公投是公民責任?
澳洲這麼做干我們什麼事?在台灣請講台灣的法律,跟"在美國這樣是可以給他打死的"一樣跳針。
澳洲咧,我還非洲、南美洲。
默不作聲叫做沒水準?亂嗆聲才是沒水準。
澳洲直接立法不投票要罰
請問還有哪個國家?
全世界那麼多國家只有一個家這樣做也敢提出來
這表示不投票要罰不是世界潮流
伊拉克總統選舉結果十六日揭曉,唯一候選人現任總統海珊獲得選民的「絕對」支持,在所有合格選民都參與投票的情況下獲得一○○%選票,贊成他繼續擔任總統七年http://www.libertytimes.com.tw/2002/new/oct/17/today-t2.htm
2002 年伊拉克總統選舉結果,海珊得票率 100%
所以伊拉克才是全世界最民主的國家囉
大聲嚷嚷如果有用,讓旁觀者知道我的意見如果有用,那我絕對願意讓全天下都知道我的想法。
如果一點用都沒,我寧可把精力用來累積能量,等待復仇的時機。
這個世界是很現實殘酷的,沒有實力的話,其他人沒有必要管你的死活。這又不是小時候在辦家家酒。
話說回來,如果跟我同一團體的其他人連尊重我這點小小自由的度量都沒有,那這個團體就沒有資格自稱是民主自由,更別有資格說什麼這一切用血、淚換來自由的歷史並不很遙遠。
@miffy
這當然是你的自由,可是很不幸的是我跟你住在同一個地方叫做『台灣』。你寧願被外人欺負而不吭聲,但是卻把氣發洩到跟你同在一條船上。
別人叫你一起抵抗,你不抵抗就算了,還罵在抵抗的人。
這的確是你的自由,但是我就不知道該怎麼說。
要怎麼作當然是你的自由,但是當外力越來越強,能抵抗的人越來越少,到時欺負到你身上,而你要叫痛,要叫我們幫忙時,恐怕沒人會幫你。
因為~能抵抗的都陣亡了;而沒陣亡的也選擇沈默。
尊重你不領公投票的權力,但是也請尊重我們領公投票的權力,請你也尊重這個部落格主呼籲她的讀者領公投票的權力。
@markwu
我沒有不尊重啊。想領公投票的就去領,想呼籲別人領公投票的就努力呼籲,不想領公投票的就不要領,根本不想投票的就不要投,這是每個人的自由。
我也沒有要把氣發洩在誰身上,我只是請大家尊重不想領公投票的人的自由。當你遇到許許多多一副你不領公投票就不愛台灣出賣台灣的說法時,我實在不覺得這算是什麼民主社會的表現。你的說法也會讓人有這種感覺。
沉默並不代表沒想法沒意見沒作為。我之前說過了,並不是只有大聲嚷嚷才是抵抗,累積實力與能量也是一種抵抗。
@miffy
這就是了!
但是為什麼你的每一句話都讓人覺得你在對領公投票或是呼籲領公投票的人生氣呢?
你當然可以累積實力,一鼓作氣。但是就像我剛剛說的:『但是當外力越來越強,能抵抗的人越來越少,到時欺負到你身上,而你要叫痛,要叫我們幫忙時,恐怕沒人會幫你。因為~能抵抗的都陣亡了;而沒陣亡的也選擇沈默。』
一群兇狠的螞蟻,也會讓大象怕的逃走。當然你也可以期待自己成為一隻跟大象一樣大的螞蟻,然後讓大象好看,但是這種突變的機率太小。我也很期待~
我期待跟你並肩作戰,一起讓國際知道台灣的訴求,至少參加奧運時能用『台灣』取代『中華台北』。
當然你還是可以在一旁累積實力。但是別對這些呼籲的聲音生氣,因為我們住在同一個地方。
@markwu
我不是對領公投票或是呼籲領公投票的人生氣,我只是想說出另一種不同的心聲而已,或許激動了些。但當你遇到許多一聽到你不想領公投票,就罵你賣台的人時,很難不激動。
而且我並不是沉默。我只是按照我從小被欺負的經驗來判斷,這樣沒什麼用。所以我覺得應該要換一條路走才對。
@miffy
我不期待改變你的想法,但是~你要不要跟我們試試看,一起投看看。過了,則我們成功一起像國際發聲,不過,那我們一起被笑。
miffy一直耍嘴皮,從你第一次發表感覺你是無知,到最後感覺你是無救,
miffy從頭到尾怪了誰?罵了誰?他只是不認同不尊重投票自由的人,不是說什麼誰被欺負還怪自己人,
如果你尊重公投是個人自由,就不會認為miffy今天怪的是你。
公投過了就可以向世界發聲?
我不敢保證公投過了能改變什麼,有其他國家會助我們一臂之力進聯合國?
如果沒有任何保證,那公投過了只是增加一個可能,一個方法,
我認同台灣,但我不認同這個方法,這跟在不在一條船上沒有關係,也跟任不認同台灣沒有關係,請大家尊重每個人的選擇。
@devin0329
mmm...『我不敢保證公投過了能改變什麼,有其他國家會助我們一臂之力進聯合國?如果沒有任何保證,那公投過了只是增加一個可能,一個方法』
有道理,的確如此!
那要不要跟我們一起試試看。畢竟你也沒損失,多領張票,多蓋個章。
這一串裡面,好像沒討論到認不認同台灣啊?
讓我們給馬英九或謝長廷可以在國際發聲的火力。
miffy
我推你講的理由. 的確每個人有領不領公投票的自由, 也有對公投投下贊成或是反對的自由. 畢竟這是你的權利.
我想把我要去領公投並且投贊成的想法跟你分享一下.
我 也知道這次的公投就算有過其實也不能立刻加入聯合國. 但是, 在國外媒體都在看台灣公投的同時, 不領會造成國外其他人觀看台灣意願的錯覺. 根據公投法第三十條規定, 投票人數未達有投票權人數一半就算是否決該議案. 3/22 後, 國外的媒體就會開始報導台灣加入聯合國公投遭否決. 在國外, 公投的決議是不可否定的. 因為這代表著公民意識的另一種展現. 說真的, 我不希望到時候國外朋友們, 認為原來我們根本就不想加入聯合國, 也不想讓中國有藉口來跟世界其他國家說, "你看, 台灣根本不想加入聯合國", 進而扭曲成我們想跟中國統一. 天助自助者. 如果自己不發聲, 要如何說服別人來幫自己
相信很多人看著台灣在國際被打壓心理一定很不好受. 但是這次我們有機會藉由公投來表達我們公民意識, 並且讓這意識變成未來政府對其他國家遊說以及的基礎力量(不管 3/22 後誰勝選). 我會很珍惜這次機會, 並且想透過這樣的方式來表達我想要的一個未來.
to dophi
『入聯公投』『返聯公投』都沒過沒這麼嚴重
下次換個名稱『XXXX聯公投』就好
to shit8li
或許在你的認知內這不是嚴重的問題. 但是我不想讓政府以前在國際間做的努力化為烏有. 也不想讓政府未來在為我們找出路的時候少了一個後盾. 這次沒過就是會讓我們的政府或是其他民間團體甚至個人少了一個正當而且有力的理由去說服他人來支持我們. 一次沒過就是傷害我們自己一次, 我不希望這種傷害再來一次. 甚至給中國藉口來變本加厲的陷害我們.
外國人不懂台灣與中國的差別,正逢本次公民投票的機會,直接向國際社會發聲
因為, 中國黨叫他們不要領, 他們就不領咩 ~
有領票的就是跟著民主進步起舞, 其他的就是選擇跟中國國民起舞啦。
PS: 不好意思, 上面那句 兩子句對應, 我省了"黨"字 ~
中國其實最怕的一件事就是台灣垮掉!!
不過看來台灣還不會垮!台灣只會分崩離析而已。
因為有太多人「認為」台灣很堅強,一直消耗不該消耗的資源與一直重複不斷重複的錯誤決策,最簡單的例子:就是能源政策到現在還搖擺不定,台灣現在夏天面對的電力短缺,該由誰買單?結果就是我們~也是參加討論的各位。
說真話,我本來真的不想淌這趟渾水,但是很多事情某些人表現得太過份了!!讓人看不下去!!這個地方是討論區,一個「尊重」都不能嗎?扣了一堆扣了負分,欺負一個人也不要欺負成這個樣子!這叫做民主?這叫做自由??
看了令人作嘔~也難怪中國大陸有恃無恐,因為只要搞好把台灣分裂跟扭曲,一個反間計就夠了,台灣自己就動不了了。
@actomorrow
1. 為何中國最怕台灣垮掉?
2. 你說一直消耗與重複錯誤的政策, 我以為你要說公投案, 你卻接了能源缺電?
那可否在你blog上貼一下你對能源政策的看法, 再貼文上來討論 ~
3. 扣分? 被扣負分? 尊重 ? 民主? 自由 ? 那 PTT 呢? 那跟我有關嗎?
4. 你說: 只要搞好把台灣分裂跟扭曲+反間, 那是為了要搞垮台灣嗎?
一、我指的「台灣垮掉」是指台灣這個土地上的領導者徹底瘋狂~搞的美國跟中共都無法收拾,最後變成所謂的「恐部份子」然後被徹底消滅掉!君不見一個哈珊,一個塔利班,沒辦法~誰叫台灣被欺負了太久了。
二、我的部落格對能源政策是第四篇,因為第三篇還在寫,第三篇有個重要的「問題」要用數學公式~所以我不會那麼快的列出來。
我沒提PTT喔!!你何時提的??
三、我想~明確的說!我指出問題結果卻被噓,我認了!!不過台灣也確實這樣,兩個政客就可以讓台灣自相殘殺,君不見現在的情況不就是這樣??中共不用搞~只要找幾個「綠血」的反間混進來給綠營一些建議,保證綠營選舉期間一定槁分裂搞的很徹底!連鄰居家人都可以槁起來。
我不是危言聳聽!你們自己去想:
為什麼民進黨不在三年前槁公投,不再五年前搞公投?!要槁在四年跟七年與八年??選舉期間比較好騙?是吧??政策反正槁下去,最後就變成我們這些中間選民為了這個議題搞的自相殘殺,現在不就是這樣??還打什麼打?自己打自己就趴了。
現在~你冷靜去想:
這個議題就已經讓我剛剛故意放的一分歸零,如果就召你說的大家都很「理性」與「尊重自由」?會讓場面這麼不可收拾嗎?這就是問題所在。
真的看起來:不用打,光是挑撥就可以讓台灣分崩離析了!!這我絕對不是危言聳聽,光是以現在這個討論區當作「模型」,已經形成是是這樣的型態,現實生活中,其他地方不更可怕?!
@actomorrow
對於你的回應, 可說驚為天人, 給你個建議, 回應精闢入理最重要, 不用太長。
有點看不太懂, 不過針對為裡面提到為何公投要榜大選, 主要還是因為這個鳥籠公投的計票方式,
另外, 即便放寬計票與提案方式, 公投榜大選也非常正常, 一來節省人事費用, 二來衝高樣本數。
的確,不領公投票是個人自由。但是,不表態就不能算是一種意見。
你或許會覺得這是一種無言的抗議,但這舉動實質上代表的是你對這議題毫不關心,不願表達自己的意見。
這跟尊重不尊重沒有關係,只是我們的確需要意見表態,所以才會舉辦公投,而就是因為認為大眾應該會認為這項議題重要,公投才會被舉行,這也就是設立連署門檻的義意。
怕得就是民眾完全不想表達自己的意思,這相對來說就是我們國家的民主在走回頭路,而在鼓吹民眾不要表達自己意見的人,就是這回頭力量的推手。
四年前的總統大選,有一個名為投廢票救臺灣的活動,就算這看起來很像不去領票或不去投票,但這些人並沒有放棄用自己的一票表達意見的權利,這很重要,因為這是民主的基本,就算它的缺陷還是很多,但這是一個身為民主國家公民,最最基本的權利,同時也是義務。
這不代表我們隨著某黨起舞,而是你要去面對的一個現實,你當然可以選擇默默的累積能量,但你真的知道你要對抗的是些什麼東西嗎?如果你把(現今社會)挑戰權威的唯一道路封鎖,那你有再大的力量又有何用。
也許你期待的是野百合再次從你手中綻放,但我想先人走過的血路,我們沒有必要再走一次,尤其是那並不是唯一一條路的時候。
@teamic
不表態就不能算是一種意見?我很想笑。原來你所謂的民主就是要逼每個人表態。
真正的民主應該是表不表態都是一種意見。只有政治這種東西才要逼人表態。
我想談的只是在民主社會中一個人應有的自由。投不投票領不領票都是一種自由。我只知道如果在此時,我連不領票這種小小的自由都不能擁有的話,就不要想奢望更多的民主與自由。
我相信每個人都有自己認為最正確的選擇。我尊重你們,也請你們尊重我。我要的只是這樣而已。
@miffy 沒有人不尊重你啊!但是我覺得你一直不滿意這個部落格主呼籲其他人領公投票?你如果不領,就不要領啊!
但是你不能生氣我們要領票或是寫文章呼籲我們的朋友領票啊?
還是同一句話,我們一起住在『台灣』,期待一起發聲。
你不發聲,沒人逼你,但是別對發聲的人生氣。
@miffy
如果你覺得這讓你嗤之以鼻,那我也無話可說。
但我們今天用個比較通俗的例子吧,假如你問別人"我們去吃麵好不好?"那個人可能回答"好"表示肯定,"不好"表示否定,"隨便"或"沒意見"表示他投了廢票。而不領票在這裡就是指"沉默",那麼,你還是覺得不表態算是一種意見嗎?
這不是感覺問題,而是有一種東西很殘酷的擺在那裡,它叫投票率。
也許在計算投票率的情形下,不領票算是一種意見,但這個意見叫做不是意見。很抽象沒錯。
這會有什麼結果,我們回到剛才那個例子看一下。因為回答了好,所以就去吃麵;因為回答了不好,所以去找麵以外的東西吃;因為回答了隨便或沒意見,所以有可能去吃麵或別的東西;但是你沉默呢?
我沒有打算逼你領公投票,只是希望公民能把投票這項權益,有那麼一點當成義務來看待,這樣我們少花一點冤枉的時間和金錢(投票率過低的投票案是無效的),也可以讓投票結果更符合實際(至少母體跟抽樣不會相差太多)。
另外對你對自由的看法有點小小的意見,不領票其實算是大大的自由,所謂小小的自由是強迫大家去領票,而你不奢望更多民主與自由的結果就是不但強迫你領票,還強迫你把章蓋在哪裡。
@OverInfinity
我要跟你說聲抱歉的是,我並不清楚美國如何進行他們的投票,我只搜尋到一堆他們利用選舉團的方式選舉,卻不知道一般民眾如何圈票,如果您對這方面有瞭解,還望您不吝指教。
但是就你給我的連結和其內容來看,美國公民在爭取的是他們希望可以投"廢票",那麼我先姑且猜測美國的圈票制度若要投廢票,就是不將選票繳回,那麼美國公民們在爭取的,就是他們能夠"表達自己的意見"而且是非肯定也非否定的意見。我想這點跟我之前的論述並無衝突。當然,這只成立在我的猜測沒有錯誤之下。
@teamic
不表態當然可以算是一種意見,
你所謂的毫不關心,不願意表達自己意見,也都是一種意見的表達,
舉個例:開票當天發現投票率只有2成,8成的人都不去投票,這可能代表著什麼?
也許是兩個候選人都爛透了,令人對政治失望;也許都很優秀,給誰當都可以,
這的確可能是個無言的抗議,也可能是毫不關心,但這不代表他們沒有表達意見。
今天有人質疑公投無法實質改變什麼,所以決定不投,他有他自己的想法。
今天有人懷疑公投只是被當作選舉的工具,所以決定不投,這也是OK的。
@devin0329
我建議不想投總統請拒領總統票,但是拜託領公投票!
就像 @shit8li 講的這是很重要的事。
因為重要,我們一票都不能浪費,不管在哪一天,都不該放棄。
to markwu
不要斷章取義
我說如果公投(不管什麼題目)真的這麼重要,為什麼不另外一天獨立的時間,專門投公投
@shit8li
斷章取義?這都是你說過的話啊!我現在才知道『如果』才是重點,下次記得先用粗體。
『如果』跟『不排除』,呵呵,這實在有異曲同工之妙!
居然還要用粗體,不然你會自動視而不見
我怎麼知道你會把那段文字視而不見
所以我以後應該把整篇都用粗體是嗎?
民進黨的硬拗特質又出現了
難怪馬英九的政見辯論會說話會被謝陣營惡意剪接
因為馬英九沒有把被剪掉的部分加重音
所以謝陣營自動忽略
『民進黨的硬拗特質又出現了』~這種話又出現了!
我不覺得你要討論,純粹是要找碴而已的吧。 :)
好在是跟我討論,否則別人又被你給故意挑釁起來了。
不討論就算了!
還是期待你領票,別放棄得來不易的權力。但是你不領有不領的自由,沒人逼你。
這樣應該夠清楚吧!別說又有人要你如何如何才是如何如何。
PS. 也請尊重我們呼籲朋友領公投票的自由!謝謝!
to markwu
1. 一句話有加如果跟沒加幾乎就是相反意思,你故意忽略如果,難道不是斷章取義?
2.我從來沒叫你們不要去領公投票? 那是你們的自由,你的 PS 跟我無關
倒是一群人(不是指你)一直把我們扣帽子
比較笨、被洗腦、假民主、抗拒民主的人
原來不領公投票還有這麼多頭銜
這些帽子戴的還真爽
不小心逗號打成問號
2.我從來沒叫你們不要去領公投票? 那是你們的自由,你的 PS 跟我無關 -> 錯誤
2.我從來沒叫你們不要去領公投票, 那是你們的自由,你的 PS 跟我無關 -> 正確
@shit8li
你的確沒有『叫你們不要去領公投票』,但是你在阻擾這個部落格主呼籲大家來投公投票的活動。呵呵!你『如果(看好,有如果)』那麼愛阻擋,為什麼不自己寫篇文章,推上來啊!
何必對呼籲公投的文章都要來這邊放上負面的言論?
邀請你,你又不高興。
我還是很有風度的再邀你一次,一起來吧!
to markwu
1.帽子越戴越大,批評就是阻擾
看到我的留言的人會無法領公投票嗎?
2.帽子不只越戴越大,還越戴越多
我什麼時候對呼籲公投的文章都要來這邊放上負面的言論
我是覺得你還可以溝通才繼續跟你對話
沒想到越來越離譜,沒有查證過的事也可以亂說
3.他的文章願意讓別人貼上 funp
那就得接受別人的批評
不然請他把文章設成別人不能貼
@miffy "話說回來,如果跟我同一團體的其他人連尊重我這點小小自由的度量都沒有,那這個團體就沒有資格自稱是民主自由,更別有資格說什麼這一切用血、淚換來自由的歷史並不很遙遠。"
別掉進自己的洞了,每個人都有權投或不投票,同時每個人也都有權主張自己的想法。有人認為大家都投票符合他心中的利益,那他就可以宣傳大家去投票;有人認為投票不符合他心中的利益,那他就可以宣傳大家別投票。這才是民主自由社會。
這裡有誰不尊重你這點不投票的小小的自由嗎?如果作者說「應立法強制投票」那才叫作不尊重自由。倒是看到你在這裡影射作者沒度量、沒資格,不尊重他人自由的是你吧。
@teamic 可以閱讀本文 <a href="http://www.capmag.com/article.asp?ID=1193">The Right Not to Vote</a> 。作者主張棄權是有其意見基礎的,特別是候選人們都很爛的狀況;並認為美國政府應該在投票機上增加「我棄權」的選項,讓棄權變成一種意見;讓候選人們知道我棄權不是因為待在家不關心政治,而是因為你們他x的都太爛了。
最後提醒一下,這兩案公投不論是否由政治人物發起,都有經過門檻的連署,並且通過,是有民意基礎的。希望有些常常說這兩案是「政黨操弄的公投」「隨政黨起舞的公投」的人能明白這點,請別認為去連署這兩案的人都是被洗腦,不要瞧不起他人。
@OverInfinity
"別掉進自己的洞了,每個人都有權投或不投票,同時每個人也都有權主張自己的想法。有人認為大家都投票符合他心中的利益,那他就可以宣傳大家去投票;有人認為投票不符合他心中的利益,那他就可以宣傳大家別投票。這才是民主自由社會。"
你說的沒錯,就像我前面回應的,想領公投票的就去領,想呼籲別人領公投票的就努力呼籲,不想領公投票的就不要領,根本不想投票的就不要投,這是每個人的自由。
我並沒有在影射作者,我說的是不尊重自由的其他人。我只是受不了某些人對待不領公投票的態度。
@miffy:
為了你這句話『我只是受不了某些人對待不領公投票的態度。』,我很認真的把部落格煮的文章又看過一次。她只呼籲她的朋友領公投票,別浪費得來不易的公投權力!這樣有不尊重『不領公投票』的人嗎?
你的無名氣是哪來的呢?
謝謝,也許我過度聯想,這廂賠禮了 :)
to OverInfinity
1.
本文標題 : 告訴我,你為什麼不領公投票?
本文內文 :這二十多年來的變化:這一切用血、淚換來自由的歷史並不很遙遠,我們現在所擁有的一切並不是天經地義!請珍惜得來不易的權益,請領你的一張公投票,表達你的意見,無論你的意見是什麼
請看清楚作者的原文,在她觀念中,領了公投票才算表達意見,不領不是一種意見,不領還必須告訴她為什麼不領
2.是不是「隨政黨起舞的公投」,每個人的觀點不同,討論沒用
@markwu
我沒有針對作者啦。只是藉題呼籲一下。只是激動了一下,就算有生氣也不是生作者的氣。
我只是覺得,不表態也該是一種意見。並不是非要領公投票才算是有表達自己的意見。
@OverInfinity
不會不會,有誤解本來就要溝通。彼此明白對方所講的真正意思就好了。
@shit8li
你住台灣吧?我也住台灣,我也沒綠卡。所以我想領公投票,來台灣發聲。你當然可以不領,但是別把我們要去領的,都認為有政治意涵。
我不希望,我在用軟體時,台灣的國旗是大陸五星旗。我不希望看國家隊出賽時,只能用『中華台北』。我希望『台灣』這個名能堂堂正正出現在國際正是場合,是個國家,不是地區也不是城市。
我入聯返聯都領,也都會投贊成。
成了,成功向國際表示我的心願,不成頂多被笑,下次再來。
一起來領吧!你當然可以都投反對票!但是讓他成案!
@shit8li
1.我看得很清楚,謝謝,如前文所說的,請尊重他人的思辨能力。作者的想法並沒有侵犯到別人,「告訴我」一句也只是文字上的噱頭,沒有強制力啊,不告訴他也沒人會怎樣,我也沒告訴他我要不要領呀XD
2.那你還打出來幹嘛?開頭就端出個隨政黨起舞的帽子,現在又說討論沒用,前後矛盾嘛,只准自己提不准別人提?
1."作者的想法並沒有侵犯到別人",但是她的文章被貼到這裡,當然必須接受別人的質疑
PS.作者可以設定別人在 funp不準貼她的文章
2.你先影射我認為去連署這兩案的人都是被洗腦的人,不過既然你還要提那就簡單一句話
我並沒有說參與連署的人都是隨政黨起舞的人
to markwu
你瘋了嗎? 不管入聯、反聯,我怎麼可能投反對票,但是跟其它選舉搞在一起,很抱歉,那我直接不領
如果公投(不管什麼題目)真的這麼重要,為什麼不另外一天獨立的時間,專門投公投
這樣才能真正知道一個公投案贊成、反對、覺得無聊(不投)的人比例,才能反應出真正的民意
就是因為這麼重要,所以不管哪一天,我們都不能放棄!
就是因為這麼重要,必須知道真正的民意是什麼
那一起呼籲大家都去投吧!
我到希望不想選總統的,到那一天拒領總統票,但是一定要投公投票。
不管是馬英九還是謝長廷,都要帶著我們給他滿滿的子彈上戰場,總不能他們要上戰場時,才發現原來沒子彈。
總統沒有 50% 的門檻,隨便也會有一個上。但是公投不是,公投就是因為那麼重要,所以不管哪一天,都別放棄。
邀請你一起來投公投票,給馬英九與謝長廷未來國際戰場上的火力支援吧!
事實上, 若不是這個鳥籠公投法,

你們要不領票, 沒人擋你,
不過這次是台灣向全世界發聲的好機會, 不要讓全世界錯誤解讀,
為何會有人選擇沉默呢 ??
可能就是那 兩三成 認為台灣應被中國併吞的人吧~
1.舉個簡單的例子(可能不是很好)
有時候被迫在誠實與謊言之間做選擇,往往選擇沉默
2.讓全世界錯誤解讀,難道是我的責任? 當初不跟其它選舉搞在一起會有這個問題嗎?
@shit8li
1. 你舉的例子的確不怎樣, 因為不太懂是 是誰在說謊?
2. 你住在台灣, 有台灣的國籍, 不是每個台灣人的責任, 難道是中國的責任? 美國的責任?
當初如果不要制定這種鳥籠計算法, 就不會有如此在意, 搞在一起的問題 !!
對了, 美國總統大選, 各州也綁了許多自己的公投, 既節省人事費用, 又可獲得更多民意, 兩全其美。
還是老話一句:『一起來吧!給馬英九與謝長廷未來國際戰場上的火力支援吧!成了,成功向國際表示我們的心聲;不成,頂多被笑,我陪你一起被笑,下次再來。』
1.就是寧願不選擇,有這麼難懂嗎?
2.已經說的很明白,把公投跟其它選舉搞在一起造成公投沒過,請去找當初把兩件事稿在一起的人負責
@shit8li
何必生氣呢,那麼愛生氣嗎?你放棄你的權力,是你的自由啊。我邀請你,你不來也就算了,沒人可以逼你啊!
至於誰該負責?那又得牽扯到誰定了鳥籠公投法了。
@shit8li,有些話點到為止就行了,對一些人來說,不願意投公投的人就是反民主的笨蛋,他們可以義正辭嚴地逼問:「告訴我,你為什麼不領公投票?」好像誰有義務要回答似地。
這些年來什麼冷嘲熱諷都聽了,何必在乎這幾天,讓他們講吧。
對啊,黨工們辛苦了~虧你們好說歹說這麼久(討論居然可以破百@@)~可惜還是沒有說服成功。
是啊!辛苦你們這幾位黨工了!
這部公投法是為了防止公投過關的公投法,因此才會設計成只要你不投就與反對有同樣效果,甚至更強的效果。
但事實上是這樣嗎? 當並不是所有人都有辦法去投票啊,也許要上班、也許有事等等的,他們並不一定是反對公投啊,他們的意見應該被視為中性,而非否定。
雖然說惡法亦法,但就像十幾年前的法令主張總統間接選舉一樣,難道我們就這麼不思進步、要乖乖的認同惡法,不去爭取自己的權力嗎?
拒領公投票,就像反對總統民選一樣,站在歷史錯誤的那一端!
@avhacker
這是公投法法律的問題,請不要牽拖到不想領公投票的人身上。
@markwu
"難道我們就這麼不思進步、要乖乖的認同惡法,不去爭取自己的權力嗎?"
"拒領公投票,就像反對總統民選一樣,站在歷史錯誤的那一端!"
好吧,就是這個態度。馬上就被打上標籤了。
反正我想講的都講完了。
現在這個鳥籠公投要過實在門檻太高,擔心的是總投票數沒過半,不然也不會呼籲大家踴躍出來投,即使你要投反對或廢票都沒關係. 少您一票的話,公投要成案的機會都微乎其微~~~
@miffy
他們也有他們表達的自由,你難道因為他們表達了他們的想法,所以以為被貼上標籤。老話一句,跟我們一起投吧。成了,成功發聲,輸了,我陪你一起被笑。
如果依照這個鳥籠公投法定義的算法,
2008/1/12 的立委選舉, 可以解讀如下,
投給國民黨票數 = 佔投票權總人口的 29.8 %
投給民進黨票數 = 佔投票權總人口的 21.4 %
不到「合法選舉投票權」人口數 30%, 國民黨卻拿到 3/4 立委席次。
不太對的想法:
如果按照所謂的29%決定75%比例,我發現有個很弔詭的地方!!為什麼會是這樣?那表示46%是隱藏者!這些隱藏者決定了他們的傾向!!注意喔!加起來是75%,強行通過表決的最低門檻!!不要跟我說這個是有的沒的,當初~決定這個遊戲規則的是現在的執政者~現在說不公平的也是這些人,會不會太離譜了一點??
同樣的,一個公共政策本身的推行,第一次跟第二次已經是被拒絕了,執政團隊還要推第三次跟第四次~換做是歐美國家,這樣是不合理更不合法的。
台灣不是這個問題才要公投,公投的問題,也並不是現在要解決的主要因素,現在需要的是「經濟」而非「公投」,公投對於普羅大眾,不如麵粉跟稻米如何維持現有的價格重要。
當初決定這個遊戲規則的是現在的執政者???
你沒做功課喔! 這個鳥籠公投法是國親提案的,行政院版的被封殺。
既然認為不表態也該是一種意見,那何必質疑抗議他人態度,又大聲嚷嚷表態自己是努力累積實力呢?
很矛盾呀。
有哪種『沉默的抗議』是又跳又叫的?我真的不懂,請指點我迷津......
提倡「拒領公投票」的人,只有兩種可能。
第一種人,是瞭解「鳥籠公投」的問題,卻仍然要提倡拒領,他根本就是持「反對」立場,而且還要綁架其他未投票者的意見。如果還要講拒領也是不表態的自由,這就是虛偽,而且惡意抹煞其他投票者的意見。
第二種人,是不清楚「鳥籠公投」的問題,所以認為拒領只是一種不表態自由。那這樣的人就缺乏智識,也沒有想要瞭解公共事務的居心,充其量就是個搞不清狀況的笨蛋而已。
笨蛋的人比腦袋跟單細胞生物一樣的人好
介於笨蛋與單細胞生物的人, 就是那些愛亂類比, 亂放大的丁丁‧
我可以告訴你:我拒領!!
當一個單一政策已經封殺兩次了,你還要選民浪費稅金印製選票在來第三次嗎?請告訴我歐美哪一個國家是這樣做的??有那個國家曾經有過這樣的歷史的??
不能因為你們的「所謂的公投」要求全民為了這個不可能的政策付出不該付出的社會成本與代價。
這就是最基本的公民對行政權態度的尊重。
我說完了~要扣請便,但是我真的看了很不順眼!!哪有人用「政策綁架」的方式要求全民買單的??就跟身為三軍統帥對某些人可以隨意污辱為賊一樣的糟糕!!
@actomorrow 您的說法有一個很大的問題,在於:「社會成本與金錢早就已經使用掉了」,所以「你還要選民浪費稅金印製選票在來第三次嗎?」這句話是不成立的,因為第三次早已經來了。
現在問題已經是,我們接下來「投與不投造成的結果會有什麼樣的影響」而不是早就過去了的該不該辦公投。這我在另一篇文有討論 http://funp.com/t129013#c16895 歡迎多多批評。
實際上,就是因為印行了第三次!那等於表示,你對社會上多數拒絕者的「不尊重」,在一個以多數社會為意見導向的社會裡面的一種不合理制度的強行推動,這樣的政府不但不合常規,一如我的言論沒有看清楚,就已經有人開始亂噓並且強制負分一樣的不合理與弔詭!!
我可以告訴你,我非常討厭中共,因為我祖父母就是死在中共的手上,從我掃完祖墓回來之後,我就不曾在踏上中國大陸的土地!!我在台灣土生土長,但是我的父親保衛這個國家卻還被現在的三軍統帥稱為:「偷竊國家預算的賊」!!我對我父親質疑過,他們當初或許不該保衛這塊土地!?但是我父親還是笑笑的不說話,用他的選票,告訴你們,他是個堅強的人,不是那種只會吹噓與詭辯的人!!
你們可以不尊重我,但是公投這個議題,我老實說,我會以拒絕投票的多數為我的依歸,因為這不是「現在」的議題,我也清楚,台灣現在不能,也不該被人家逼到角落,但是現在的情況,卻是我們自己讓自己逼到角落的!!不願意敦親睦鄰,還更離譜的是挑釁他國!很多人會質疑:台灣何時挑釁他國??請去問問陳唐山對新加坡說過甚麼話?!會不會太過份了一點阿。
我說完了,台灣要靠「實力」發聲,而非公投票發聲,希望你們記得這點就好。
@actomorrow 我覺得您的論點有幾個地方蠻奇怪的。
1.「對社會上多數拒絕者的不尊重」但事實上兩公投案都經過合法的連署程序,具有法律效力,政府本來就不該拒絕舉辦印行,這樣絕對不叫「不尊重多數拒絕者」,反而不做才是不合常規,因為這是合法的。反對的人能做的就是去投下反對票,或是投廢票,或是不投票,這是自由。
2.這次公投根本就還沒投,您如何知道拒絕投票是否為多數?請效法您父親的精神,不要吹噓跟詭辯。
2.在funP的文章加減分明明就只是代表「很同意跟很不同意的人數總合」,這個分數不會影響您的funP紅利,也不會讓您被禁止發言,被扣分也不代表您說的沒有道理,根本沒有人「不尊重您」,一點也不會「不合理與弔詭」。如果你覺得這個制度會讓您沒心情討論,那麼應該是向funP站方建議才對。
3.台灣要怎麼發聲,每個人都有每個人的看法,不需要用到教訓的口吻「希望你們記得這點就好」,不尊重別人的想法。
5.重點還是在於,現在投票已經辦了,你希望這個投票的結果帶來的是怎樣的影響,再討論這個公投的正當性已經沒有意義;這就好像有人擺了一顆炸彈在我前面快爆了,我還一直顧著在罵到底是哪個白痴把炸彈擺在這,而不想辦法拆除它或逃跑一樣。
「這就好像有人擺了一顆炸彈在我前面快爆了,我還一直顧著在罵到底是哪個白痴把炸彈擺在這,而不想辦法拆除它或逃跑一樣。」這句話我很贊成,不管是拆除(公投大選脫鉤)或是逃跑(拒領公投票),都比抱著炸彈等死強。
你說的沒錯,而目前公投大選脫鉤根據中選會新聞稿已經被否決,所以拆除行動應是指投下反對票或投廢票或不領票!別再浪費力氣爭論公投的正當性囉~
修正一下,要用炸彈來比喻的話(套句時下流行語,我在消費炸彈…),抱著炸彈等死應該是指那些對公投議題完全置之不理的人,而拆除炸彈的過程則有贊同、反對、不投票、投廢票等方式。最後結果如何要看每個人的選擇囉!
對我這種「懶斷骨頭」的人來說~會讓人這麼「切割分析」還真是頭一遭!!
好吧~既然人家都說了,我先反問一個問題:
決定政策的官僚,是來自於人民託付還是政府任命??
這就會是第一個問題,如果第一個問題是來自於政府的任命,那麼,這個政府現在所做的事情,如果按照多數同意原則,那麼,連署的比例與公投的比例有確定嗎?就我剛剛回去翻六法實例,台灣的公投連署的比例必須是全民的30%承案,50%進入正式案並且成案,我不記得有人找過我連署有關於公投連署的部份,30%還是以「人頭」作為連署的主要條件,這就有一個大問題:有誰知道這個資訊的?!
當一個連署團體連署的時候,我可以接受他們或不接受,就是在連署書上面。
好~那照你說的第二階段,已經有過兩次未滿50%的門檻,如果按照法規的常理是被拒絕了,但是這30%還是繼續重來,你知道那表示什麼問題嗎??那表示30%的人並不尊重70%或最低於50%的多數拒絕者的意願,持續的製造重複的問題!!
所以我才會口氣不佳,不、應該已經是被激怒的狀態才對(大笑!!!)
另一方面,就跟你說的,我可不想抱著炸彈,所以我會逃跑(常規),而且如果照上述所說的,逃跑的人會比拆除的人多~幹嘛還要再弄一次炸彈??(再次大笑~~~~~)
對公投置之不理的根本不會在這裡討論。至於避炸彈可以繞路走(拒領公投票)或是躲家裡(連總統都不去投),現在去投公投票根本就是去踹炸彈不是拆炸彈的。
其實真正的關鍵在於:
公投票的「承案」與(成案)!!然後再決定適法性的問題!!拉拉匝匝講一堆~簡單說就是要立法通過就對了!!
其實整個案子真的簡單到不行了,如果今天聰明的作法就是在總統選後由總統直接發佈行政命令就好了!!既簡單又不浪費時間。
其實現任總統也可以做,不過剩下不到兩個月,你下了行政命令給下一任總統兩個月就廢掉~有失公務之慎重與尊嚴性。
以上:
談了拉拉匝匝一堆,真的就是這麼簡單而已啦!!不過總統下行政命令要看大家接不接受了!!這就問題更大條了些,所以:民進黨現任總統我能不能,及該不該罵沒有GUT`S?明確的以道德立場以及國家元首的尊重上,是應該不行!罵了到時又會引起糾紛,別沒事找事情作。
我覺得我的想法已經表達得很清楚了,剩下的就是每個人不同立場的判斷該怎麼做,這點大家看起來都蠻堅持的所以之我我就不回應了。
現行公投法毫無疑問還有很多大問題,但我必須說,@actomorrow,你引用的法源是錯誤的。
根據公民投票法第九條規定,全國性公民投票提案人數應達提案最近一次總統副總統選舉選舉人總數的「千分之五」;再根據第十二條。連署人數應達提案時最近一次總統、副總統選舉選舉人總數「百分之五」。請參閱中選會網站選舉法規部份。你的連署30%成案50%不知道哪來的,連這都不知道,你其實根本就沒有在關心歷年公投案嘛!難怪我覺得跟你討論有點搭不上線!
還有,目前為止每一次公投的議題都不一樣,除了第一二案防禦性公投根本是利用漏洞發起的之外,第三討黨產、第四案反貪腐、第五案入聯、第六案返聯,都是通過公民連署的。每一次都是不同的議題,你怎麼能說這些是「重複的問題」?
再加上沒被找去連署的人絕對不代表他一定是「拒絕者」好不好,只不過是沒參與連署。我沒參與過任何一案的連署,但是我有去投票;相對的也有很多人參與了連署,但到最後卻成了公投的拒絕者。每一次的連署者與反對者根本不見得是同一批人,甚至連署者本身就是反對者!
因此你說的「30%的人並不尊重70%或最低於50%的多數拒絕者的意願,持續的製造重複的問題」從數據到描述都不符合事實嘛!
所以拜託您在大笑之餘也能增加一下自己發言的正確性吧!
更正提案人數的法條應為「第十條」而非第九條,原文請參考中選會網站
http://law.moj.gov.tw/Scripts/Query4B.asp?FullDoc=%A9%D2%A6%B3%B1%F8%A4%E5&Lcode=D0020050
所以我說的「人數比例」,跟法源依據果然有差異~而且極端「不尊重」多數~這樣會成案?那才真的有鬼!!你知道問題在哪裡嗎?
在八十九年之前的法源依據,不管哪種投票,一定要達到30%的總提案人數(也就是說:例如兩千三百萬人,你必須拿到兩千三百萬人的百分之三十,所以你必須連署達到六百九十萬,這樣表示在你連署的時候一定也同時宣傳你的相關概念,已方便進行投票的同意),現在的法源修改竟然如此~難怪導致大家都不知道連署的資訊,更別提同意!!
這更證明一件很重要的事情,當你們一直說「公投為什麼不過??」的疑問以及強加於人民的再次公投,從一開始的配套措施竟然沒有足夠的公民參與度,別說是新手了,就算我念法律也一段時間了,這讓我覺得極端震驚與不可思議!!這是台灣研擬出來的公投法嗎??怎麼看起來像小孩子的家家酒??千分之五到百分之五??你知道那表示什麼?那表示幾乎是百分之九十五的公民完全無從得知這個案子的承案居然是如此草率的承案,然後動用國家的稅金,印製選票~並且再次的浪費掉!!
就上述的情況連接,當資訊都沒有有效公開的時候~誰會接受這樣的情況!?這就是我一開始最大的質疑?!你連多數都不尊重?!以現在多數同意才能進行的法源與政令執行?你們怎麼去有效推動?!這就足以證明一個相當大的問題是產生在行政單位!居然這樣亂搞之後還要大部分的選民擦屁股?!會不會太離譜了點阿!?那如果有選民發動反公投~而糗的是真的通過了,之後要求這些承辦官員受到懲處~你們要怎麼辦?
我說完了,你可以繼續跟我爭~但是我發現真正的問題不在於「推動公投」,而是「尊重多數」的根本條件都做不到的時候,當「尊重」都不存在的時候要我們怎麼投的下這張票,請你給我一個合理的理由!?
就是這麼簡單。
還有~我提出正確概念還被噓~
這是我覺得「自由」在這裡形同虛設的主因,沒有「尊重自由」這條,別想要過了~對沈默的多數還用這樣的態度,我不需要跟你們多說什麼了,再來幾次~也是一樣不會過的。
當有人提供錯誤資訊的時候,我當然據理力爭呀!
我蠻好奇,你自稱學法律的,但是為什麼很多認知都跟事實不同呢?請參考這篇文章,我直接引用給你看好了:「在連署方面,各國同樣沒有一定之規範。瑞士憲法規定一般法律須五萬公民或八個邦連署,憲法則須十萬公民連署。義大利憲法規定法律創制須五萬公民連署,法律與憲法複決須五十萬公民連署。西班牙則規定一般法律提案權須有五十萬人連署。美國各州連署門檻從北達科達州的百分之二,到懷俄明的百分之十五均有;比較適中的如加州,有關憲法創制案約須百分之八的連署,而州法律則須百分之五。」
我國連署需要「百分之五」根本就是世界民主國家的正常標準稍低而已啊!就算舉美國最高的百分之十五,照你的說法不也是草率成案!加州法律憲法層次也才百分之八!
你唸法律這麼久了到底是讀哪國的法律?會讓你覺得這個「百分之五」「極端震驚與不可思議」?你唬我啊XD
拜託,你去跟全世界的憲法專家爭論為什麼不把連署門檻提高到你的30%,但是不要在這裡說錯誤資訊出來給我踢爆好不好!
隨便:
不過公民連署法案你們都不覺得問題在哪裡~那我也不想置踵,因為跟你們溝通真的有「問題」,你們聽不懂何謂「多數」決定權的問題,那,我只好把我的話最後一次聲明之後,撒手不管並且跟其他人宣傳你們的「態度」,如果你們連超過百分之九十的公民參與度都不考慮,強行這樣的搞,你們真的來幾次死幾次,我不想再多說了。
再參考這篇文章有世界各國連署門檻一覽表:http://old.npf.org.tw/PUBLICATION/CL/094/CL-R-094-016.htm
事實勝於雄辯,我想全世界的人應該都聽不懂你的「多數決定權」吧!還有剛剛到現在跟你討論的明明就只有我一個人,你說「你們」是太累了眼花嗎?公投沒過我也沒死啊。
公投一次~兩次~三次~四次~五次
請問一下,你能要台灣辦幾次?還要花到政府的稅金來印選票~在大家已經不同意許多次了,還要政府一直以拒絕者的稅金來當作費用,會不會太過份了一點?!
再者,公投會不會過還牽涉到公民動用同意權,從剛剛的版面上來看,沈默多數似乎是被你們逼著投票,如果按照賽局的囚徒兩難,你們不怕到時候被反噬~那也就隨你們去。
不想再跟你們談了!!沒有COMPILE~還真的夠討厭
@actomorrow 我不覺得你討厭,不過你一直把我說成「我們」讓我覺得錯愕而已XD
我對公投的看法是這樣,只要是經過公民連署通過合法,就該辦,不同的議題連署過幾次辦幾次。美國怎麼不去計較公投辦了幾百次花了幾兆?因為幾次根本不是重點嘛。公投得票沒過門檻過就代表該議題全民沒共識,另一個議題又有另外一種共識,這就是公投啊。
再來我從頭到尾沒有做任何「逼票」動作,反而主張每個人應該依照自己想法投票、投反對票、廢票、或不投票,你跟「我」討論的時候沒有做到尊重我的發言內容,根本沒仔細看,我可是有把你的每一段回文都看過,還有不要隨隨便便就把我跟別人混在一起!什麼「我們」!
囚徒困境我已經在其中一篇回應提供了有我看法的連結,不過你也沒在看就是了,跟你多說也無益。
有人大概是不知道其他國家是怎麼辦公投的吧?
city.udn.com/v1/blog/article/article.jsp
這是美國的投票狀況,當你要選議員時,也要一併投一堆公投議案,光要填完選票就要花上30分鐘。
人家也是「公投綁大選」,而且議題小到我家附近要不要蓋橋,選民都可以發表意見。
我比較好奇「在八十九年之前的法源依據,不管哪種投票,一定要達到30%的總提案人數」,法源在哪裡?
如果是「不管哪種投票」,那八十九年之前選的總統,立委又是怎麼回事?
@actomorrow
別生氣,別投『入聯公投』,但是我拜託你跟我一起投『返聯公投』,至少讓一個過關。你可以不用介意如果謝長廷不小心當選怎麼辦,但是你要介意馬英九如果當選,有沒有台灣人作他的後盾,讓他發聲。
拜託,總統四年換一次,但是我們一直還是住在台灣,難道你真的不介意一直被排除於國際事務之外?如果介意,一起出來投『返聯公投』吧!
我挺馬,
可是我覺得國民黨只是覺得輸人不輸陣,想要隨之起舞,
所以提了返聯公投來瞎攪和...
@devin0329
那我瞭解了!那這樣子,我就很好奇國民黨的國家政策與國際政策是定位在哪裡了?
是以一個地區來定位台灣?還是以城市來定位台灣?還是以國家來定位台灣?
對內,我想應該以國家來定位發展策略是沒問題的。
但是對外呢?要以區域來加入國際組織,還是城市?
如果以城市如『中華台北』其實就很可笑了。以『台澎金馬』說不定還好一些。
願文其詳。
『入聯公投』『返聯公投』都沒過沒這麼嚴重
下次換個名稱『XXXX聯公投』就好
那也好啊!『台澎金馬』的區域總比『中華台北』一個城市來的好。等你去提出。
也許拒領/拒投票的人會覺得接下來我所說的是惡意指控,但這可能就是你們不願面對的真相。
臺灣有很大部份的人是不喜歡民主的人,因為民主一方面代表著只會有一個/一方是勝利者,一方面被視為是知識份子玩的把戲。
他們基於對民主力量的恐懼又無法從中得利,所以抗拒。然後宣稱這是他們的自由,而他們需要被尊重。
而另一種抗拒民主但比較聰明的人,則利用假民主來大量賺取利益。
因為臺灣有很多人不相信民主,所以怎樣都沒關係,假民主也推行的很順利。對那些比較笨的人洗腦也很成功。
但是有些人發現事情不對了,不應該是這樣,所以他們就反抗假民主,但他們沒有合法的表達意見手段,只能使用最原始的鬥爭。
時至今日假民主的餘毒猶存,抗拒民主的人仍在。所以雖然已有讓公民自己決定事務的機制,但在於對民主的抗拒,對主事者的不信任,甚至嫌麻煩,而願意放棄自己的權利,甚至不履行自己的義務。
我沒有支持誰的意思,但我覺得影片拍的很好,請那些要我們尊重不領票自由的人,先想一想,你是不是應該要先為這自由盡點義務。
我不管要投是還是投否,甚至去投個廢票去傳達你覺得這是個很爛,不值得提出來的議題。但請你去領票,去思考你要怎麼投下你這一票,讓意見真的變成意見。
不要什麼都不說,還硬要情人知道你在想什麼,沒猜到還要生悶氣,搞到情跟你分手才後悔莫及。
所以拒領公投票就是支持假民主、抗拒真民主的笨蛋,了解了,謝謝。
好大的帽子
所以上次立委併公投的結果就是
台灣有2/3的選民都是不喜歡民主的人
投個廢票跟不領有不一樣的意義
別想用這種爛理由暗渡陳倉公投案
to Zulu
你說的沒錯,解釋正確。就算不是笨蛋,也是沒有辦法理解投票意義的人。
to shit8li
上面那句就是在說你這種人了,帽子你想自己戴上還是我幫你扣好?
關於你說要獨立公坄出來(我好想說你腦袋裝屎) 。你知道辦投票需要借場地,找選務人員,還有一些雜七雜八的事務嗎?當初就是因為民眾覺得臺灣的選舉很多,所以才會開始把時程相近的投票擺在一起。這也是為了鼓勵民眾投票,至少不用跑很多次。而現在看來這反而成了投票的阻礙了是吧?
沒錯,我已經說了,臺灣有很多人不喜歡民主,但卻在享受民主。他們還是喜歡聽別人的意見,而從不自己思考,尤其是領了立委票但不領公投票的。
如果你是在自己深思熟慮下拒領的,我也想向你請問你拒領的裡由為何?
但"就是不想領啊"或是"因為我不爽選制啦"甚至"公投過了又不一定就會照結果實行",這類理由不視為深思熟慮後的理由,請給我你認為自己對公眾議題表示關心,但還是覺得自己沒有辦法領票的"具體理由"。沒有理由的我也不能逼你什麼,就請你省點口水吧。
Are You Watching Closely?
你真的理解投票意義嗎?
原來你認為不了解的人都反抗民主...才會做出拒領公投票這種行為啊...
這樣才叫做民主?
投贊成票:贊成台灣加入/返回聯合國。
投反對票:不贊成台灣加入/返回聯合國。
拒領公投票:當初提這個公投案就是個錯誤 or公投根本沒意義 or根本沒有用。
對拒領公投票的人而言,這個遊戲根本沒有必要,
你認為有意義因為你夠了解,我們這些拒領的人認為沒意義是因為我們不夠了解,你這樣解讀實在非常奇怪。
所以你是第二種人......XD
投票的阻礙,哈哈哈
如果公投議題是大家都有興趣的,認為重要的,那不是更顯示出公投結果的重要性
終於知道,原來腦殘真的嘸藥醫
@devin0329
你沒有聽過「廢票」這個選項嗎?
嗯,是我沒提到,
你可以領了選票然後投廢票當作一種抗議的方法,
拒領選票當然也是一種,
我不知道哪個方法比較能夠替同樣不認同這次公投議題的民眾發聲,但我會選擇不會增加投票率的方法。
to devin0329
發覺跟這些人沒什麼好談的
他們的民主就是要按照他們的意思才算民主
呼,好長的討論丫~
還是很想插一下嘴..
到底反對這次公投的理由是什麼?
小的還是看不太懂。
如果假設是用電話訪談好了,
反對公投的大大們,您們的反應是不是等於
接到電話訪談時,會回對方"我不想回答"?
類似是這樣嗎?
應該比較類似你們的電話訪談是假議題..
沒有實質效用...
操弄老百姓...
電話綁XX...
1.什麼叫假議題?
是指題目太複雜,像腦筋急轉彎嗎?
2.實質效用就是詢問大大的認不認同丫。
不然大大指的效用是什麼?
3.操弄老百姓、公投綁大選
這個還請大大詳述。
就像接到詐騙電話就會想直接掛掉那樣。
大家都認同了,然後呢?這樣有何實質效用?
@devin0329「大家都認同了」沒這回事吧。
第五案強調的是要以「台灣」名義,真的大家都認同嗎?
如果要說大家都沒意見會認同的話,第六案包山包海的名義還比較有可能。
反正不去投、不爽領,就是你不民主,你受操弄,你有問題啦!
只有聽你們的領才是民主,才是沒有被操弄,才是民主國家偉大的選民跟頭家。
不領的一起過來,不怕,我陪你們一起被笑,沒什麼大不了。
在提倡「拒領公投票」就是「不表態」的人,
為什麼你們不提倡「廢票」呢?
可以說說意見嗎?
林北不是不表態,叫做不爽領,不是廢票!看不懂正體中文字嗎?
還是我要打奇怪的台文給你看(我真的不會)
不爽領就連總統票也不用領了,出去走走玩玩,這不就省麻煩了嘛~~
連講不領都不用講,省得想領的人看到就不爽。
不爽你們自以為的民主就是要領呀?奇怪了,你又管人爽不爽了,不是超民主嗎?
你爽不爽領跟民主當然沒有什麼關係,
但是提倡拒領公投票,會公投的有效性,當然就有關係。
會[影響]公投的有效性....
sorry,少打兩個字。
真的嗎?那如果大家連總統都懶的投,投票率只有4成,
難道會影響有效率?
難道還有六成民眾沒有(或不願)發表意見,這次選舉就無效?
如果總統只有4成投票率,也不影響總統的有效性。
但是公投就會!
你不覺得同樣是投票,怎麼標準差這麼多?
一個公投議案通常只有4種作法:
1.投「贊成票」
2.投「反對票」
3.不領票
4.投「廢票」
依照目前鳥籠公投的設計,一定要「領票數」超過50%才算有效,不管「贊成票」「反對票」「廢票」都算在領票數內。
這樣的問題就是,如果我是「反對」立場的人,「不領票」比投反對票簡單多了。以立委60%投票率來看,就算有49%的人投贊成票,只要10%反對的人不領票,就可以輕易否決贊成票,這是違反票票等值民主原則的。
也就是說,「提倡拒領公投票」的人,很可能都是「反對票」,卻又包裝自己是不表態立場,這不叫虛偽叫什麼呢?
真正要倡導不表態的立場,應該去投「廢票」才對,「廢票」可以增加領票數,但卻保持中立不靠向贊成或反對立場。
你要講幾次,我就是認為"我不投票"就是不爽、堵爛這個公投,你要講幾遍?
一句話清清楚楚你一定要複雜話是怎樣?
反對就去投反對,贊成就去投贊成。還是又要扣帽子?
誰叫這遊戲設計就是以"領票率"決定,這是拒領公投票的人不能認同的地方。
所謂贊成,反對,廢票,有什麼實質意義嗎?
今天如果領票率超過九成,但其中九成的民眾都投反對票,公投居然還過關,不是很奇怪嗎?
這題目還能叫做支持中華民國進入聯合國嗎?這樣才會被國際看笑話吧~
我要一個yes/no的選擇,不是統計民眾對於此議題重視的程度比。
@devin0329
就說你搞不清狀況。
「票率超過九成,但其中九成的民眾都投反對票」,這公投就是不過的,怎麼會過關呢?
你把領票率跟贊成票搞混了吧。
請翻翻公投法吧。
如果有人的智識太低落,無法瞭解這個「複雜」的鳥籠公投,
因為不爽,就自願被反對票的人綁架,我也無可奈何。
反對你的就是智識低,就是看不起我們台灣人就對了,果然是無可奈何。
我們就看看智識低下人多不多好啦:)
看不起台灣人是你講的,自己承認智識低就不用一直現給大家看。
我承認我智識低呀,我們台灣人就是這樣草根,跟您這位民主高知識份子怎麼比得上。
你這不叫草根,叫白目。
嘖嘖嘖,民主高知識份子開罵ㄚ,丸來草根就是白目,哇替台灣人誌ㄟ呀。
公投要過關有兩個門檻跨越:
1.領票率要超過50%,也就是「贊成票」「反對票」「廢票」要超過50%。
2.「贊成票」要超過「反對票」。
「提倡拒領公投票」的人,是想要把公投攔在第一門檻之下,所以要降低領票率。
為什麼?因為他們認為在第二門檻一定會輸!
陰謀論,林北就是不爽投,沒跟你那麼多考量啦,大知識份子。
to blizzard
借用你的話,我就是不爽、堵爛這個公投
PS.我已經懶的跟之前這些民主的人談了,其實,我們都是假民主的人,那有資格跟他們談 XD
真的耶,對不起...我的假設不成立...哇嘎哩會吸列...
很奇怪,不爽跟堵爛需要那麼多原因嗎?一定要機關算盡才爽嗎?
你funp就是對的,我funp就是不民主、沒水準?funp咧!
不爽當然不用任何原因,但是你不爽就在地上吐痰會影響用路人權益一樣,
「提倡不領票」會影響到我跟其他領票人的權益,我就要出來講。
我還嫌你礙著按喇叭妨害我權益咧,講什麼講?又是正義化身上身嗎?
嫌這篇太吵,請跳過不要看。
你哪位?正義魔人上身嗎?
為什麼不領這次的公投票,這篇文章寫得很好,可以參考:
人間福報:《社論》拒絕公投綁大選
http://www.merit-times.com.tw/NewsPage.aspx?Unid=77951
沒用啦,他們看到星雲兩個字就先畫X,再給他個跳針。
還會說是中共同路人、賣台集團、台奸
改天星雲的祖先也會被拿出來抹黑
最後由一大堆自己想的理由說星雲是壞蛋
所以他的話不能信
這篇文章是持公投反對立場的,那星雲大師為什麼不提倡投「反對票」呢?
看吧,文章不說,就先跳針再說。這就是民主高知識份子呀。
你真的有看過文章嗎?
to blizzard
有人沒看過文章還質疑別人沒看過文章
這本書名給你參考
廢話,我看過兩遍咧。
高知識份子,林北國中有畢業啦!
我想真對標題說明我為何拒領入返聯公投票!(先聲明!我可沒說要你也不領)
*.入聯,返聯投了都沒結果,過與不過都沒實質意義!(先撇開兩黨各自的選票算計不講)
*.公投不是民調!民調不需要公投!(政府公佈贊成加入聯合國的民意有75%以上,接近事實!)
*.請問如果不過,3年內都不再申請加入聯合國嗎?還是每3年要又再入聯公投嗎?
*.我反對政府以公務預算美其名為了入聯公投,其實是公然幫執政黨在造勢!宣傳!
另一方面,卻又大釋批評反對黨的返聯公投,說的一文不值!(去看選舉公報吧!)
最後關頭,講的很好聽,政府也支持中華民國(看電視廣告吧!)也支持返聯公投!
*.投不投,領不領公投票是屬於國民自由意識!跟愛不愛台灣一點都沒關係!
所以你是持反對立場,只是用「拒絕領票」來達成目的。
我反對玩弄公投,我沒反對加入聯合國,不知您說我反對那一項?(雖然明知你說的是那一項)
那為什麼不選「廢票」而要「不領票」?
依照鳥籠公投的設計,「不領票」的反對效力比「反對票」還大喔。
我表達我個人拒領的立場,沒權要求別人拒領!領不領的說明在我上面已清楚表達!謝謝您!
那我也只能說,公投四種作法的意義都講了,
要做怎樣的選擇,也是由你決定。
對!對!對!對!對!您才是公投的主人!
to nethome
我們這些不領公投票的是比較笨、被洗腦、假民主、抗拒民主的人
他們都是真正民主的人,他們願意對我們敦敦教誨已經很看的起我們了
我們不要再惹他們生氣,不然到時候又多送一個白目的頭銜
就說他們說的都對,反正公投票還是不會領 XD
*.我只願說理,很不願意扣人帽子!我無意說服人家!我只表答個人看法!
*.如果入聯是國際大部份國家都贊成!自然水到渠成!否則只是消費自己!
*.判斷事情有不同切入點與角度!我不願用是非題的角度去切割彼此差異!
人家的主題在於"為何不領公投票"
那就各自表述就好了阿! 無論不領的也好, 要領的也好
何必要去說服/批評人家呢? 你一言我一語能說服的了嗎?
最後淪於彼此叫罵, 結果, 投的還是投! 不投的還是不投!
就我認為, 如果大家因為對"公投" 有如此爭議, 花那麼多時間在這叫罵
那應該想想如何避免此類爭議一再發生, 以節省我們納稅人的血汗錢與地球資源才對
民主, 本來就是一套遊戲規則, 大多數人都同意就能玩 (多數暴力是無法避免的).
反對它, 應想辦法修正它!
我非常同意不爽投不要投, 這是自由(選擇的自由)
我也非常同意一定要投, 這是自由(權利義務的自由)
只是希望大家想想, 你的決定, 是否能帶來改變?
投了是否就可以讓我們更能在國際發聲? 順利加入國際組織?
不投是否可以讓這些政客不再繼續利用"公投"模糊大家的焦點, 以避免我們人民針對他們不盡責的行政問政而指責他們的無能? 還是可以促使立法者能對公投法做更進一步的修正?
希望大家的正面思考能讓這個社會更好!
至於我嗎? 我選擇不告訴你! :p
投了的確可以增加發聲機會,美國跟歐盟都已經表示對台灣公投期待了。
不投,就會繼續讓政黨利用不投來綁架議題,是反民主又反智的沒水準行為。
希望正面思考,能讓你發現拒投可恥行為合理化背後的黑手。
好啦,全世界都表示期待,然後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