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韓國進口美國牛肉條件比較分析整理:立法委員管碧玲辦公室 2009/10/26 條件台灣韓國說明 協議主文 20條 25條 主文之補述 4條 1條 追加協議 無 QSA 腦眼頭骨脊髓 獸醫參與美國檢驗 台灣協議主文並無QSA規定 QSA品質系統評估 主文內無 列於追加協議 BSE外之檢疫規定 無 口蹄疫(12個月),牛瘟疫、傳染性牛胸膜肺炎、多種塊皮膚病等(24個月),無前述疫苗接種。 韓國協議2 其他疫病之暫緩出口 無 違反上述 立即暫緩 韓國協議3 肉商持有購買紀錄 無 維持2年 ...




這裡說的不夠專業,真正專業的在這裡:
〈群魔亂舞的美國牛肉〉
〈請用您的行動,拒吃美國牛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