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家沒買票。只有賣票
*‧每年納稅季節政府鼓勵即早繳納稅金,辦的抽獎活動又如何解釋!
*‧提高投票率,對任何候選人都會穫益!踴躍投票的村也會穫益!(訂的投票率標準有點太高了!)
如果獎勵衝著某黨得票結果而發放!那要大聲譴責!而且也算行政不中立!涉嫌賄選!
*‧如果某候選人對某村民說,在貴村我得票超過多少就撥多少建設基金給該村!這是期約賄選!
*‧辦抽獎活動, 鼓勵繳稅, 是希望不要過份集中在最後幾天繳, 且你提早繳稅, 辦事人員也沒獎品, 這兩者獎勵的對象不一樣, 不要亂類比。*‧如果綠營縣市也用公款來獎勵一下如何 ??
我們說的是一個觀念問題,我沒興趣去比,我只對法制社會有更多的興趣‧
另一個媒體詳細些的報導:
苗縣拚大選投票率 獎百萬 【聯合報╱地方中心記者/連線報導】 2008.03.08 03:28 am 苗栗縣長劉政鴻昨天拿出近年的投票統計,指苗栗縣投票率逐年降低,他才訂出獎勵投票辦法。記者羅緗綸/攝影苗栗縣長劉政鴻昨天提出總統大選獎勵投票辦法,苗栗縣以村里為單位,投票率達八成的村里給予一百萬元,達七成五的村里,給予五十萬元獎勵金。劉政鴻的大手筆引來民進黨苗栗縣黨部主委徐進榮不滿,昨天赴地檢署按鈴申告,指劉擔任馬蕭苗栗縣競選輔選工作,在多次助講場合都提出「馬蕭在苗栗縣要拚七成」;昨天公布獎勵投票辦法,就是配合馬蕭提高得票的輔選動作,「根本是期約賄選」,檢方已受理。「綠營主政的縣市如果願意,也可以比照辦理啊!」劉政鴻說,他雖是國民黨籍,但辦理選務沒有偏藍或偏綠,也沒要民眾投給誰;更何況,獎勵金限定用於基層建設,不能做團康或旅遊活動,「請村里長與民眾努力,一起爭取建設經費」。劉政鴻說,苗栗縣公民對選舉日趨冷漠,例如苗栗縣九十三年立委選舉,投票率為百分之六十點零九,但今年初立委選舉的投票率已不到六成,讓人憂心,才想出這個辦法。提出這一辦法是否會遭中央命令制止?劉政鴻說,他的出發點只是獎勵民眾投票;況且,中選會不也鼓勵民眾踴躍投票?「我鼓勵投票,有錯嗎?」民進黨陣營控告劉政鴻違反選罷法,苗栗地院多名法官都不願表示意見;苗栗地檢署主任檢察官蔡宗熙說,經和檢察官初步討論,認為劉政鴻並沒有要求投給誰,未達觸法要件,但會再進一步了解。對於苗栗縣提出的獎勵投票辦法,藍營主政的桃園縣、台中縣、嘉義市、台東縣、彰化縣、宜蘭縣、南投縣、台中市等縣市都表示不打算跟進;花蓮縣認為立意很好,但來不及編預算,往後選舉可考慮比照辦理。新竹市則在四年前總統大選時就推出獎勵投票辦法,市府人員說,這項獎勵分成區、里分開評比,今年仍編列四千四百萬元預算繼續辦理,「這項補助又不分藍綠,何來賄選?」民進黨主政的縣市多不認同這種作法,也不會跟進,認為「選舉歸選舉,地方事務歸地方事務」,不應綁在一起;屏東縣政府秘書長鍾家治還說,投票是民主行為,如果還要以獎金鼓勵,「那民主豈不倒退?」【2008/03/08 聯合報】
我舉雙手雙腳贊成, 全國一致 鼓勵大家出來投票, 最好有摸彩, 或是獎金之類的~ XD
*‧坦白告訴你,我很 感冒 為何後選人每票可以國家補助三十元,人民卻一毛都沒有!
*‧我個人贊成廢除 每票補助 三十元 的惡法!
人家沒買票。只有賣票
*‧每年納稅季節政府鼓勵即早繳納稅金,辦的抽獎活動又如何解釋!
*‧提高投票率,對任何候選人都會穫益!踴躍投票的村也會穫益!(訂的投票率標準有點太高了!)
如果獎勵衝著某黨得票結果而發放!那要大聲譴責!而且也算行政不中立!涉嫌賄選!
*‧如果某候選人對某村民說,在貴村我得票超過多少就撥多少建設基金給該村!這是期約賄選!
*‧辦抽獎活動, 鼓勵繳稅, 是希望不要過份集中在最後幾天繳,
且你提早繳稅, 辦事人員也沒獎品, 這兩者獎勵的對象不一樣, 不要亂類比。
*‧如果綠營縣市也用公款來獎勵一下如何 ??
我們說的是一個觀念問題,我沒興趣去比,我只對法制社會有更多的興趣‧
另一個媒體詳細些的報導:
苗縣拚大選投票率 獎百萬 【聯合報╱地方中心記者/連線報導】
2008.03.08 03:28 am
苗栗縣長劉政鴻昨天拿出近年的投票統計,指苗栗縣投票率逐年降低,他才訂出獎勵投票辦法。
記者羅緗綸/攝影
苗栗縣長劉政鴻昨天提出總統大選獎勵投票辦法,苗栗縣以村里為單位,投票率達八成的村里給予一百萬元,達七成五的村里,給予五十萬元獎勵金。
劉政鴻的大手筆引來民進黨苗栗縣黨部主委徐進榮不滿,昨天赴地檢署按鈴申告,指劉擔任馬蕭苗栗縣競選輔選工作,在多次助講場合都提出「馬蕭在苗栗縣要拚七成」;昨天公布獎勵投票辦法,就是配合馬蕭提高得票的輔選動作,「根本是期約賄選」,檢方已受理。
「綠營主政的縣市如果願意,也可以比照辦理啊!」劉政鴻說,他雖是國民黨籍,但辦理選務沒有偏藍或偏綠,也沒要民眾投給誰;更何況,獎勵金限定用於基層建設,不能做團康或旅遊活動,「請村里長與民眾努力,一起爭取建設經費」。
劉政鴻說,苗栗縣公民對選舉日趨冷漠,例如苗栗縣九十三年立委選舉,投票率為百分之六十點零九,但今年初立委選舉的投票率已不到六成,讓人憂心,才想出這個辦法。
提出這一辦法是否會遭中央命令制止?劉政鴻說,他的出發點只是獎勵民眾投票;況且,中選會不也鼓勵民眾踴躍投票?「我鼓勵投票,有錯嗎?」
民進黨陣營控告劉政鴻違反選罷法,苗栗地院多名法官都不願表示意見;苗栗地檢署主任檢察官蔡宗熙說,經和檢察官初步討論,認為劉政鴻並沒有要求投給誰,未達觸法要件,但會再進一步了解。
對於苗栗縣提出的獎勵投票辦法,藍營主政的桃園縣、台中縣、嘉義市、台東縣、彰化縣、宜蘭縣、南投縣、台中市等縣市都表示不打算跟進;花蓮縣認為立意很好,但來不及編預算,往後選舉可考慮比照辦理。
新竹市則在四年前總統大選時就推出獎勵投票辦法,市府人員說,這項獎勵分成區、里分開評比,今年仍編列四千四百萬元預算繼續辦理,「這項補助又不分藍綠,何來賄選?」
民進黨主政的縣市多不認同這種作法,也不會跟進,認為「選舉歸選舉,地方事務歸地方事務」,不應綁在一起;屏東縣政府秘書長鍾家治還說,投票是民主行為,如果還要以獎金鼓勵,「那民主豈不倒退?」
【2008/03/08 聯合報】
我舉雙手雙腳贊成, 全國一致 鼓勵大家出來投票,
最好有摸彩, 或是獎金之類的~ XD
*‧坦白告訴你,我很 感冒 為何後選人每票可以國家補助三十元,人民卻一毛都沒有!
*‧我個人贊成廢除 每票補助 三十元 的惡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