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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ackon 於2年5個月前貼文
從這次八八水災的無情 再看到我們的九劉政府救災 真的有點切心 從發布緊急命令說起 中華民國憲法第43條規定:「國家遇有天然災害、癘疫,或國家財政經濟上有重大變故,須為急速處分時,總統於立法院休會期間,得經行政院會議之決議,依緊急命令法,發布緊急命令,為必要之處置,但須於發布命令後一個月內提交立法院追認。如立法院不同意時,該緊急命令立即失效。」 再來看災害防救法 災害防救法主要是中央督促地方 而緊急命令是可以中央收回所有權力 統籌所有救災資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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