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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ito127 於2年7個月前貼文,共有 1 個精華區收藏
陳前總統3度延押令我好奇的在於所謂羈押的必要性部分裁定中提到「誠難想像如將之釋放,不知將以何種方式戕害司法,干擾審判」蔡審判長認為陳前總統雖然人在獄中運用一些策略來干擾審判企圖透過大眾媒體,混淆視聽影響司法所以認定有羈押的必要性當然所謂的干擾審判根本就不是刑事訴訟法中法定羈押要件只是這個理由讓我回想到當初也同樣是審理馬先生特別費案的蔡審判長大家還記得嗎當初起訴之後義無反顧的宣布參選總統公開在媒體聲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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