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例如痞子英雄原本要在台北市,但市府一句話就拒絕了
二,例如知名歌手要在台北大橋封一半的橋於凌晨拍MV,可以有五天的協調時間,北市府電影委員會立刻說:五天辦不到,據傳這知名歌手的MV最後是去高雄拍
三,例如要到中山堂的巴洛克風格取景,需要多久前預借?哈,答案竟然是兩個月前!
四,例如要到台北市路邊馬路取景,就算去市警局租借了,旁邊的公園處的員警立刻站出來趕人,理由是:台北市的公園超美麗的,不准來拍片喔,要拍片的話請事前早早去申請!什麼,已經跟警局申請沒時間再重複去跟公園處申請了?那是你家的事啦,誰理你啊!
源自:簡余晏部落格
從五鐵共構的交九轉運站二樓下車後試行坐輪椅前進台北車站,雖然只隔一條市民大道,但這段路程卻是坐輪椅朋友的超級障礙賽,轉運站內美麗的大樓找不到路,走出站外從一旁的Y1車站下不去,走過R1、 R2華陰街都沒有無障礙電梯,議員們推著輪椅閃過一坨又一坨的狗屎,上上下下,經過R4、R5,穿越長安西路到了中山捷運站,汗流浹背才終找到無障礙電梯,此時距離交九下車已大約過了20分鐘。而穿過重重障礙的捷運地下街之後,到了台北車站地下一樓,無障礙電梯竟然在月台剪票口裡面,經過彎彎曲曲迷宮般的台鐵辦公室才順利到達台北車站一樓..
源自:簡余晏部落格

jitsungwu
的推推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