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年首度參加華文部落格大獎,報名的是自然人組│生活情報部落格,由於旅遊、美食類的文章在部落格相當常見,而Dino的遊記和食記又不突出,因此沒有入圍。今年是棒球‧旅遊‧美食→Dino第二次報名,決定轉戰比較拿手的自然人組│興趣嗜好部落格,希望能比去年進步,結果如願的在今天早上收到了初選入圍通知,謝謝初審評審們的肯定。
總冠軍賽期間,我收錄了一些兄弟球員們的語錄,原本打算在10月26日將這些語錄發表在部落格,沒想到當天卻傳出了檢調搜索球員宿舍的消息,只好暫時取消原訂的發文計畫。
板橋地檢署有本事的話就拿出證據來,盡快釐清案情,堅守偵查不公開原則,不要只會每天在媒體面前放風聲、透露偵訊內容,讓黑心媒體有機會捕風捉影,讓素質低劣的記者胡亂拼湊案情,甚至還說出什麼「中職玩完了」之類的話,請問檢察官有什麼資格,有什麼權利決定台灣職棒的未來?看到板橋地檢署這麼粗糙、荒誕的辦案過程,身為球迷的我不禁想問:「板橋地檢署的職責到底是打擊犯罪,還是打擊職棒和打擊球迷」?


din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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