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攝影的角色是扮演大家的眼睛,那麼我企盼能透過照片,多少補齊新聞所沒有報導的部份給大家看到,更希望可以藉此幫助那些來不及參與的朋友們銜接記憶,讓無聲的照片,繼續訴說這一系列關於我們、關於人權、關於理想與堅持的故事。
今天拜讀孤獨木大大的大作,非常需要接受法學再教育的法學教育博士,除了拍案叫絕外,急著要幫馬先生找第一堂課--中華民國憲法.結果,哇哩咧,他每天上班的地方,網頁上就有了啊, 請看(圖片截自中華民國總統府網站)中華民國憲法共有十四章,一百七十五條,相信當初馬先生應該有讀過,在此把跟我們比較相關的重要條文列在下面,大家也可以趁此時溫習一下:第二章 人民之權利與義務第七條 中華民國人民,無分男女,宗教,種族,階級,黨派,在法律上一律平等。....只是
陳雲林來過台灣之後,
這些條文不知道還有沒有算數喔?











